第四章 教 师
第一节 来源及构成
1978年,驻马店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总数64488人,其中幼儿园教师215人、小学教师41226人、中学教师22539人、普通中专学校教师508人。农村、城镇中小学民办教师47030人。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为6.4℅;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4.6℅;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26.6℅。
1986~2000年,全区各类学校教师来源主要两条途径,国家正式分配师范类及相关学校应届毕业生或民办教师。1986年,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总数70464人。其中幼儿园教师1237人、小学教师44476人、中学教师186020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教师2194人,农职业学校教师466人,高等学校教师2271人。农村、城镇中小学民办教师28652人。小学教师中学历达标率为30.3%,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11.3%,高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23.9%。2000年,全区各类学校有教职工27.86万人,专任教师6.7万人。其中幼儿园教师1578人、特殊教育教师213人、小学专任教师39997人、中学生任教师20712人、中等专业学校专任教师1065人、农职业学校专任教师1352人、成人教育学校专任教师2116人、高等学校专任教师2090人。小学教师学历(中师毕业)达标率为97.8%。初中教师学历(专科毕业)达标率85.6%,高中教师学历(本科毕业)达标率为67.2%。至2000年12月,全区民办教师全部转为公办教师。
2005年后,全市教师来源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主要途径,至2012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共有教职工92835人,专任教师82768人,其中幼儿园教师5294人、小学教师40371人、初中教师22064人、高中教师8728人、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教师3918人、高等学校教师2096人。幼儿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9.2℅,小学教师学历(中师毕业)达标率为100℅,初中教师学历(专科毕业)达标率为99.8℅,高中教师学历(本科毕业)达标率为90.6℅,中职学校教师学历达标率为87.8℅。
第二节 教师培训
1978年后,驻马店地区教育学院、县市教师进修学校相继成立,教师培训采取成立培训基地、短期培训与长期离职进修相结合等方式,鼓励教师参加电大和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组织中小学教师教材教法与专业合格考试。
1978~1985年,驻马店地区教育学院短期培训初中各科教师1800人,县市教师进修学校短期培训初中、小学教师6512人。同时,招收两年制专科在职初中教师229人,两年制中师在职小学教师768人。加大函授培训力度,驻马店地区教育学院于1985年招收初中教师专科函授学员203人;汝南师范于1984年招收小学教师函授学员3000人。各县市教师进修学校亦于1985年招收以小学教师为对象的中师函授学员3600人。1978年、1984年和1985年,全市中学教师参加河南大学本科函授1450人,专科函授549人;报考省教育学院专科函授95人。1985年,本科毕业取得文凭的523人并首次对没有专科文凭的初中教师和没有中师文凭的小学教师,进行教材教法考试。
1986年,全市中小学教师学历培训全面展开,小学教师进行专业合格证书考试,参加中师函授、卫星电视师专班、小学教育专业培训。初中教师参加专科考试,高中教师参加高等教育本科函授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1994年,全市小学教师开始教育教学能力继续教育培训,至2000年底,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41357人。
1996年,开展中小学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和优质课教师评选活动,至2000年,表彰中小学优质课教师642人,各县(市)表彰中小学优质课教师5641人。
2000年,驻马店开展中小学教师岗位培训,驻马店教育学院负责初中教师岗位培训,驻马店地区小学教师培训中心及各县教师进修学校负责小学教师岗位培训,驻马店师范负责幼儿教师岗位培训。
2000年,实施“跨世纪园丁工程”计划,通过层层推荐选拔,确定国家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4人,省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89人,地级培养对象1115人,县级培养对象5000人。国家级培养对象由教育部培训,省级培养对象由省教委培训,地级培养对象由汝南师范学校培训。
2001~2004年,全市共有4.46万名中小学教师参加岗位培训,其中在汝南师范学校举办艾滋病疫区学校教师培训班,培训教师80人。
2005~2008年,全市培训省级骨干教师430人,培训市级骨干教师级3400人。全市参加中小学教师岗位培训,合格教师6万人。
2007年8月,开办 “振豫工程”教师培训,200名来自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教师成为首批学员。2008~2011年,有8000名高中教师参加了高中新课程培训。
2009年,中西部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特殊岗位计划在驻市实施。2009年招聘920名特岗教师,2010年招聘920人,2011年招聘1240人,2012年招聘994人,4年共计招聘特岗教师4074人。
2009年全市培训国家级中小学骨干教师36人,省级中小学骨干教师788人,市级骨干教师3364人,县级骨干教师4728人。评选两届市级名师220人,两届市教坛新秀200人。有64人获省级名师称号。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合格3万人,有260人参加研究生学历进修。
2010年,实施“国培计划”,通过远程培训、短期集中培训、三个月置换培训方式培训驻马店市农村教师5263人;2011年国培计划培训教师5731人;2012年国培计划培训教师8854人。2011年,“省培计划”实施,河南省拨款125万元培训驻马店市教师5600人。
第三节 教师待遇
1978年后,驻马店根据中央文件精神,对在“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历次政治运动中造成冤假错案的教师平反昭雪,恢复名誉,撤销处分,安置工作。
1983~1984年,开始重视在教师中选拔符合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标准的中青年教师进入各级领导班子,驻马店计有2000多人先后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有300余人进入县乡党政机关领导班子。
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决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尊师重教蔚然成风。每年教师节各级政府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举行慰问活动,同时表彰一批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1979年和1981年两次较大幅度调整教师工资。
1986年,对全市高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教师开始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共评审高级职称916人,其中高校副教授48人、中专学校高级讲师104人、中学高级教师746人、小学中学高级教师18人、中级职称8696人 (高校中专讲师451人,中学一级教师4618人,小学高级教师3629人) 、初级职称54671人。至2000年底,全区教育系统共评审正高级职称(教授)25人,副高级职称(副教授、高级讲师、中学高级教师)8925人,中级职称(讲师、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23689人。
1986年,实行工资改革,教师工资普遍提高,并开始发放教龄津贴:教龄满5年,每月3元;教龄满10年,每月津贴5元;教龄满15年,每月7元;教龄满20元以上,每月10元。特级教师津贴,每月20元,至1993年以后增至每月80元。
1987年,中小学教师工资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0%,整体工资水平比1986年提高30%。
进入20世纪90年代,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从法律上明确教师应享有6项权利后,驻马店教师的政治、经济待遇不断提高,全市每年都进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并定期检查教师待遇落实情况。1986~2000年,共表彰全国模范教师5人,全国优秀教师72人,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1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4人,河南省优秀教师484人,河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46人,河南省优秀民办教师46人,河南省民师管理工作先进单位114个,河南省民师管理先进工作者22人,河南省优秀教育专家7人,驻马店地区劳动模范20人,驻马店地区优秀教师2968人,驻马店地区优秀教育工作者668人。获得地区以上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退休后可享受原来工资待遇。
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务教育法》颁布实施,明确提出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工资水平。是年,全市教师工资改革。
2009年,驻马店基础教育学校教师开始实行绩效工资。
2011年,全市教育系统全部实行绩效工资,教师的待遇大幅提高。
第四节 教师资格
1996年,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委关于在教育部门试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的有关规定,驻马店地区及各县(市)分别成立教师资格认定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首次过渡性教师资格认定,规定凡1995年以前参加教育工作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都可以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地区负责全区中专、高中和委属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县(市)负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首次认定,驻马店取得中专教师资格1092人,高中教师资格3520人,初中教师资格16490人,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37850人。2000年,进行第二次教师资格认定,根据《教师资格管理条例》依法认定,师范院校毕业生根据学历直接认定,其他院校毕业生需经过培训,然后进行笔试和面试,由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进行考评,根据综合成绩进行认定,有18960人取得教师资格。2001年,教师资格认定首次面向社会开展,当年共有19888人取得教师资格。至2012年,全市共认定师范类毕业生24262人,面向社会认定48907人。
第五节 民办教师
20世纪70年代民办教师达到高峰。1978年,全市有民办教师47030人。
1982年,上级下达精减民办教师指标,通过整顿对民办教师进行考核择优录用,合格者发给“任用证”,基本合格者发给“试用证”,不合格者辞退。整顿后,1984年全市民办教师35325人,占全市普通中小学教职工57.9℅。
1986年,全市有民办教师为34034人。
1989年,采取“以评代整”进行第二次民师整顿,民办教师按规定参加教师职务评审,取得相应职称的民办教师获得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证书和中小学教师职务聘任证书;成立民办教师档案和名册,未列入计划内民师的一律清退。是年,全区有计划内民师为29120人。之后,按照“关、转、招、辞、退”的方针,采用招考和直接转正方式,全市民师数量逐步减少。
1997年后,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精神,全市民师数量进一步减少。
至2000年,通过中师招收民师10814人,教育学院招收民师551人,大龄直转15955人,加上聘干、退养、自然死亡等方式,全市计划内民办教师问题全部得以解决,正式结束民办、公农办教师共存的历史。
2012年,河南省下发《关于对我省原民办教师发放养老补贴的实施意见》,决定从2012年10月起对1989年12月31日之前任教,年满60周岁的原民办教师,任教一年每月发放10元养老补贴。全市共有5.1万人享受原民办教师养老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