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土地资源
第一节 土地资源分类
1978年,全区土地总面积1509464公顷,其中耕地765330公顷,占全区总面积的50%。1985年,全区土地总面积1509464.79公顷,其中耕地760666.67公顷。1992年,驻马店地区进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区土地类型共分为一级地类8个、二级地类42个、三级地类12个。其中:已利用的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城乡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交通用地和水域面积为1396464.7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2.52%;未利用土地面积112999.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8%。已利用土地与未利用土地结构比为12.3∶1。2000年,全区土地总面积约1508300公顷。2009年,驻马店市土地总面积1508627.78公顷。其中:耕地9547630.04公顷,占总面积的63.28%;园地2758.09公顷,占总面积的0.18%;林地162563.68公顷,占总面积的10.78%;草地31330.09公顷,占总面积的2.08%;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79712.26公顷,占总面积的11.91%;交通运输用地9706.84公顷,占总面积的3.29%;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2929.31公顷,占总面积的7.24%;其他土地18513.64公顷,占总面积的1.23%。
2012年,完成全市第三次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市土地总面积1508627.79公顷。其中:耕地951614.29公顷,园地26599.99公顷,林地161766.32公顷,草地29745.77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84900.2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0141.22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785.94公顷,其他用地18662.42公顷。
一、耕地
1978年,全区有耕地765330公顷,其中有效灌溉面积214160公顷。1986年,全区有耕地面积760800公顷,其中有效灌溉面积104880公顷。1990年,全区有耕地756590公顷,其中有效灌溉面积176880公顷。
1992年,全区耕地面积928803.3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61.52%,居一级地类的首位;区域内耕地包括5个二级类、6个三级类。其中,二级类中,有灌溉水田18954.46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2.04%。主要分布在确山、泌阳、汝南、正阳县。4县灌溉水田面积18439.85公顷,占全区灌溉水田总面积的97.28%。其中以正阳县面积最大,占四县灌溉水田面积的55.44%。望天田5941.17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0.64%,主要分布在确山、泌阳和正阳3县内,合计面积为5853.57公顷,占全区望天田面积的98.52%;水浇地14548.74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1.57%,主要分布在西平县和上蔡县,并与洪河、汝河等河道平行呈条带状分布,合计面积为12851.19公顷,占全区水浇地面积的88.33%;旱地880907.35公顷,占耕地面积的94.84%。旱地分布广泛,各县市均有大面积分布。其中以非间作旱地面积最大,占旱地面积的99.6%;菜地84515.33公顷,占耕地面积的0.91%,主要集中分布于各城镇郊区和农村居民点周围,以驻马店市菜地所占耕地面积比例最大。耕地中,国家所有的耕地7400.23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0.8%;集体所有耕地921403.02公顷(未含飞入耕地面积),占耕地总面积的99.19%。
全区耕地面积最多的是正阳县,耕地面积为130846.9公顷,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14.08%;最少的是驻马店市。全区耕地人均占有量1.83亩。其中:正阳人均最多,为2.94亩;驻马店市最少,为0.92亩。
据1992年调查数据,按耕地质量分:全区一等地面积68192公顷,占全区耕地面积的7.34%;二等地面积470733.47公顷,占全区耕地面积的50.68%;三等地面积331832.67公顷,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35.73%;四等地面积58045.12公顷,占全区耕地总面积的6.25%。
2000年年末,驻马店市实有耕地819390公顷,其中有效灌溉面积417190公顷;2008年末,驻马店市实有耕地827580公顷,其中有效灌溉面积518240公顷。
2009年,驻马店地区土地总面积1508627.78公顷。其中:耕地95475.04公顷,占总面积的63.28%;园地2759.09公顷,占总面积的0.18%。当年,驻马店地区人口863万,耕地954750.04公顷,人均耕地1.66亩。驻马店仍是以农业为主的地区。与2008年资料对比,耕地增加68442.12公顷。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出现大量未利用地、荒山、荒草地、闲散地的开发、复垦、整理,这是第二次土地调查耕地增加的主要原因;第二次土地调查中,耕种两年以上的土地都可以作为耕地处理,在调查数据库中有大面积滩涂、未利用建设用地等也被调入耕地当中,无形中也增加了耕地面积;第二次土地调查中,存在很多果树、林地下面种植农作物情况,较为稀疏的果园、林地都作为耕地处理,这也是耕地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
2012年,全市共有耕地951614.29公顷。
二、园地
1978~1986年,驻马店地区园地面积占土地面积比重极小。20世纪90年代后,果园面积增加较快,园地面积增长态势显著。
1992年,驻马店地区有园地面积4980.6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33%。其中:果园面积4733.3公顷,占园地面积的95.03%;桑园面积25.42公顷,占园地面积的0.51%;茶园面积106.17公顷,占园地面积的2.13%;其他园地115.78公顷,占园地面积的2.33%。
全区园地集中分布在确山县、泌阳县和遂平县,面积为2966.07公顷,占全区园地面积的59.55%。在园地中,以果园为主,且相对比较集中;桑园在驻马店市和确山、泌阳、遂平、西平、上蔡等县呈零星分布;茶园以确山县和泌阳县为主,面积为99.55公顷,占全区茶园面积的93.76%,主要分布在两县的山区和丘陵地带;其他园地在各县市均有分布,以遂平县最多,面积为82.14公顷,占其他园地面积的70.94%。全区人均占有园地0.01亩。最高的是遂平县,人均占有0.03亩;最低的是上蔡县,人均仅有0.004亩。
2009年,全市园地面积2758.09公顷,占总面积的0.18%。2012年,全市共有园地2659.99公顷。
三、林地
据1985年第三次林业资源调查,驻马店地区共有林业用地196700公顷,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3.05%。其中有林地98600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的50%;疏林地2400公顷,占1.2%;灌木林地4500公顷,占2.3%;未成林造林地面积6300公顷,占3.2%;苗圃地面积1300公顷,占0.6%;无林地83500公顷,占43%。全区林业用地集中分布于西部浅山丘陵区,泌阳、确山约占89%,其余县占11%。1986年,驻马店地区有林业用地196700公顷,约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3.05%。
1992年,全区有林业用地11032.31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7.32%。其中有林地面积59393.49公顷,占林地面积的53.91%;疏林地面积14997.57公顷,占林地面积的13.55%;灌木林地面积31452.61公顷,占林地面积的28.45%;未成林造林地面积4072.31公顷,占林地面积的3.68%;苗圃地面积430.19公顷,占林地面积的0.39%。境内的自然地貌特点构成了林地分布的不均衡性。西部低山丘陵区是全区的重点林区,其土地面积占全区土地面积的20.8%,而林地面积占全区林地面积的82.2%;中部和东部平原地区的林地面积很少,主要是分布在农田道路、水系的林网和农村周围的四旁植树。全区的林地主要分布在确山、泌阳两县,林地面积为99123.87公顷,占全区林地总面积的89.81%;西平、遂平两县的林地相对比较集中,为5519.86公顷,占林地总面积的4.99%;其他县市的林地分布多呈零星点状分布。区内西部山区宜林面积多,中部和东部农田四旁仍有空地,林地的开发潜力极大。全区有宜林地面积165333.33公顷,已利用面积占宜林地面积的66.93%,未利用面积为54666.67公顷,占宜林地面积的33.07%。在已利用的林地面积中,林木郁闭度在30%以上的占54.29%,郁闭度在30%以下占45.71%。
2009年,全市林地面积162563.68公顷,占总面积的10.78%。2012年,全市共有林地161766.32公顷。
四、牧草地
驻马店地区牧草地基本上属于天然草地,产草量低,使用价值不高,效益差,因而一部分被调整为林业造林用地,面积逐年减少。1986年,驻马店地区牧草地比重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32%;1992年,驻马店地区有牧草地402.23公顷,仅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0.03%。其中:天然草地201.78公顷,占牧草地面积的50.16%;改良草地6.45公顷,占牧草地面积的1.6%;人工草地194公顷,占牧草地面积的48.24%。
境内牧草地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多集中在确山县和遂平县的山区和丘陵,面积为367.23公顷,占牧草地面积91.3%;泌阳县和平舆县有少量分布,其他县市则没有此类土地。区内牧草地主要用途分为两大类:第一类主要分布在丘陵山区,以放牧为主的天然生长的草本植物,草地覆盖率70%以上;第二类为低洼易涝区非放牧性草地,为人工播种的禾本科植物槐草,不宜放牧。
2009年,全市草地面积31330.09公顷,占总面积的2.08%。2012年,全市共有草地29745.77公顷。
五、居民点与工矿用地
1980年以后,居民点与工矿用地增长很快,面积逐年增加。1992年,驻马店地区居民点及工矿用地计182605.57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2.1%,在一级地类中居第二位。与1986年相比,增幅高达25.8%,年均递增5.02%。在二级类用地中,城镇用地面积为5555.51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3.04%;农村居民点面积为159653.37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87.43%;独立工矿用地面积为10490.9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的5.75%;特殊用地面积6950.79公顷,占居民点及工矿用地3.78%。在三级类用地中,农村居民点面积124095.26公顷,农村闲散地7950.99公顷,农村打谷场27607.09公顷,分别占三级地类农村居民点用地的77.70%、4.98%和17.32%;砖瓦窑地5385.51公顷,工矿用地4264.23公顷,废弃地841.16公顷,分别占三级地类独立工矿用地面积的52.1%、41.26%和6.64%。
除驻马店市(驿城区)外,各县的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均超过13333.33公顷,其中超过2万公顷的有4个县。占地面积最大的是正阳县,面积28896.4公顷,占全区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的15.82%;面积最小的为西平县,占全区面积的8.04%。居民点及工矿用地人均占有量,全区平均为人均0.38亩。其中:正阳县人均0.65亩,为最高;驻马店市人均0.26亩,为最低。
城镇用地,全区10县市均有分布,但分布不平衡。其中:正阳县和驻马店市面积最大,分别为1215.94公顷和1110.96公顷;平舆县面积最小,仅306.43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全区以上蔡县、正阳县和泌阳县面积较大,分别为16885.83公顷、16467.26公顷和15433.73公顷;驻马店市、确山县和西平县面积最小,分别为1842.71公顷、10491.43公顷和10082.77公顷。独立工矿用地,全区以正阳县面积最大,为1886.15公顷;驻马店市和上蔡县面积最小,分别为638.32公顷和698.74公顷。特殊用地,全区以确山县面积为最大,达到3043.74公顷;西平县面积最小,仅45.57公顷。
2009年,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面积179712.26公顷,占总面积的11.91%。2012年,全市城镇村及工矿用地184900.25公顷。
六、交通用地
驻马店地区交通用地所占的比重小,但作用大。20世纪90年代后,交通用地面积增加较快。1992年,驻马店地区有交通用地44807.72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97%。在交通用地二级类中,铁路910.47公顷,占交通用地的2.03%;公路4572.81公顷,占交通用地的10.2%;农村39322.44公顷,占交通用地的87.76%;港口码头有1.99公顷。
交通用地在区境内均有分布。各县中以正阳县面积最大,为7684.07公顷亩,占全区交通用地的17.15%;西平县面积最小,为3290.63公顷,占全区交通用地的7.34%。交通用地占土地面积的比例,遂平县最高,确山县最低。
2009年,全市交通运输用地面积9706.84公顷,占总面积的3.29%。2012年,全市交通运输用地50141.22公顷。
七、水域
驻马店地区水域面积比重大,利用高,效率低。1992年,驻马店地区有水域面积为124499.61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8.25%。在二级地类中,沟渠、滩涂、河流水面、水库水面占地居多,分别为36971.75公顷、23752.08公顷、23030.04公顷和20418.24公顷,分别占水域用地面积的29.70%、19.06%、18.5%和16.4%;坑塘水面14080.85公顷,占水域面积的11.31%;苇地268公顷,占水域面积的0.22%;水工建筑物5920.75公顷用地,占水域面积的4.76%;湖泊水面57.9公顷,占水域面积的0.5%。
受地形和水资源状况的影响,水域用地在全区各县市均有大面积分布。各县中,以泌阳县面积最大,占全区水域总面积的19.09%;平舆县水域面积最小,占全区水域面积用地的6.3%。河流在区境分布较为广泛,各县市均有过境河流穿过。其中以确山县和泌阳县的河流水面最多,面积分别为5052.73公顷和4813.05公顷,分别占全区河流水面的21.94%和20.9%;平舆县面积最小,为892.42公顷,占全区河流水面的3.88%。
全区有湖泊水面57.9公顷,仅正阳县就有54.71公顷,占全区湖泊水面的94.48%;确山县和新蔡县有小面积的分布。境内水库以汝南县面积最大,为10753.24公顷,占水库水面的52.85%;其次为泌阳县和确山县,占地面积分别为6895.38公顷和1615.89公顷,分别占水库水面的33.77%和7.91%。
苇地在区内各县市均有分布,但面积相差较大。泌阳县最大,为105.95公顷,其次是新蔡县,面积85.17公顷,分别占全区苇地面积的39.53%和31.78%;最少的是正阳县,面积有4.7亩,占全区苇地面积的0.11%。
在全区滩涂用地中,汝南县面积最大,为5756.89公顷,占全区滩涂面积的24.26%;泌阳县次之,面积为3962.11公顷,占全区滩涂面积的16.7%。
沟渠面积在水域中用地最大,为29.70%。全区除驻马店市外,各县均超过2万亩。其中正阳县、泌阳县和新蔡县,沟渠面积分别为6578.21公顷6458.61公顷和4752.11公顷,占全区沟渠面积的17.79%、17.47%和12.85%。
水工建筑物主要分布在新蔡县、汝南县、遂平县和上蔡县,面积为4038.68公顷,占全区水工建筑物面积的68.21%。四县中以新蔡县面积最大,占全区水工建筑物面积的29.93%。
2009年,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12929.31公顷,占总面积的7.24%。2012年,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4785.94公顷。
八、未利用土地
未利用土地主要受地貌、气候影响和人类不合理开发而形成的。中部、东部平原未利用土地面积较小,并且以荒草地、田坎和其他未利用土地为主。其形成要是因人们不合理开发和保护不善而形成的,这类未利用土地土层深厚,可以开发利用;田坎除山区梯田田坎外,平原地区的田坎经整修后,仍有部分可以开发利用。西部山区未利用土地面积较大,且以荒草地、裸土地和裸岩石砾地为主。这类土地的成土母质多为粗骨土类和石质土类,植被覆盖差,侵蚀严重,生态平衡失调,水土流失严重。
20世纪80年代,驻马店地区未利用土地面积变化不大。1992年,驻马店地区未利用土地面积112999.72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48%。在二级地类中,荒草地52757.19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46.69%;盐碱地40.51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0.04%;沼泽地697.36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0.62%;沙地226.26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0.20%;裸土地19995.8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17.71%;裸岩石砾地20948.45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18.56%;田坎10550.03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9.35%;其他未利用土地7784.78公顷,占未利用土地的6.90%。
未利用土地在全区各县市均有分布,但其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荒草地集中分布在泌阳县、确山县和遂平县,面积为49756.53公顷,占全区荒草地面积的94.3%。其中以泌阳县面积最大,占荒草地面积的52.83%。盐碱地集中在确山县和上蔡县,占全区盐碱地面积的86.18%。沼泽地主要分布在正阳县、新蔡县和确山县,面积为全区沼泽地的91.25%。沙地以泌阳县面积最大,占全区沙地面积的92.41%。裸土地分布在确山县、泌阳县、遂平县和西平县,以泌阳县面积最大,为12427.21公顷,占全区裸土地的62.15%。
裸岩石砾地分布在确山县、泌阳县、遂平县和西平县的山区地带,其中以泌阳县面积最大,为14843.01公顷,占全区裸岩石砾地面积的70.85%。田坎集中在泌阳县、正阳县和平舆县,面积分别为5432.59公顷、2681.52公顷和1549.95公顷,分别占全区田坎面积的51.49%、25.42%和14.69%。其他未利用土地以确山县和上蔡县居多,面积为2282.06公顷和2109.93公顷,分别占全区其他未利用土地面积的29.31%和27.1%。
2009年,全市未利用土地面积112999.72公顷。
第二节 土地资源分区
根据地形、气候、水文、土地利用开发状况及社会经济的不同,以及1987~1994年全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汇总数据,驻马店地区土地可分为4个不同类型区。
一、西部低山丘陵区
位于驻马店地区西部,主要包括泌阳县全部、确山县西部和遂平、西平两县的西部地区。土地总面积445751.09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9.5%。其中,耕地面积174748.59公顷,分别占该区土地面积和全区耕地面积的39.2%和18.8%;园地面积1937.21公顷,分别占该区土地面积和全区园地面积的0.43%和38.9%;林地面积97940.93公顷,分别占全区土地面积和该区林地面积的22%和88.8%;牧草地面积207.45公顷,分别占该区土地面积和全区牧草地面积的0.05%和51.6%;未利用土地面积92310.62公顷,分别占全区土地面积和该区未利用土地面积的20.7%和81.7%。土地垦殖率与建设用地率分别为39.2%和10%。
该区域土地特征是地貌复杂多样,土地自然属性较差。为桐柏山北部山区,淮河、汉水两大水系分流东西,形成岗地起伏、河流纵横,山丘岗地多、平原少的浅山丘陵地貌。风化强烈,植被覆盖差,水土流失严重,多数地方浅层地下水贫乏。土壤肥力低,耕层薄,作物产量低,土地生产率和利用率不高;林地和未利用土地面积大,开发前景广阔。耕地、林地和未利用土地,分别占该区土地面积的39.2%、22%和20.7%。在耕地中,中低产田面积占91.07%,林地中,低产林面积占70%。此外尚有荒山、荒地46666.67公顷,其中宜林地39333.33公顷、宜牧地5993.33公顷,农、林、牧业开发潜力大。
二、中部城镇、经济开发区
位于驻马店地区中部,主要包括驻马店市、遂平县中部、汝南县西部和确山县北部。总面积67765.25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49%。其中:耕地50836.27公顷,占该区总面积的75.0%;园地691.59公顷,占1.02%;林地5069.53公顷,占7.48%;牧草地27.21公顷,占0.04%;居民点及工矿用地12759.42公顷,占18.8%;交通用地2851.01公顷,占6.04%。土地垦殖率与建设用地率分别为75%和23%。
该区域土地特征是建设用地比重大,城镇已具规模;科技文化较发达,工业门类较齐全;人口密度高,城市人口比重增长快;农业生产条件好,矿产资源较丰富。全区农业技术装备和生产水平相对较高,南部矿产资源较丰富;土地争夺激烈,用地矛盾突出。
三、北部坡洼平原区
位于驻马店地区北部和东部,主要包括西平县东部、遂平县东部、汝南县大部、平舆县和新蔡县。土地总面积667613.27公顷亩,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44.2%。其中:耕地472591.27公顷,占该区总面积的70.8%;园地1677.2公顷,占0.25%;林地5147.61公顷,占0.77%;牧草地146.59公顷,占0.02%;居民点及工矿用地88728.61公顷,占13.3%;交通用地20624.08公顷,占3.1%;水域58008.99公顷,占8.69%;未利用土地7442.08公顷,占1.1%。土地垦殖率与建设用地率分别为70.8%和16.4%。
该区域土地特征是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土地结构单一。该区以洪积、湖积、冲积平原为主,光照充足,水源条件较好,土地较平整,土地利用以耕地为主,耕作制度为一年两熟;旱涝灾害频繁,农业生产低而不稳定。境内地势低洼,排水不畅,常受洪、汝河汛期外水威胁,易发生涝灾;土地负载过重,潜在危机日趋明显。人口基数大,增长快,对土地资源的压力愈来愈大。1990年,区域内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657.2人,人均占有土地2.28亩,比全区人均占有3.05亩低25.2%。
四、南部起伏平原区
位于驻马店地区南部,主要包括正阳县和确山县南部。土地总面积328292.55公顷,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21.7%。其中:耕地230627.17公顷,占该区总面积的70.2%;园地674.69公顷,占0.2%;林地2207.57公顷,占0.67%;牧草地20.98公顷,占0.01%;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46288.33公顷,占14.1%;交通用地13223.48公顷,占4.03%;水域26337.19公顷,占11.4%;未利用土地8913.47公顷,占2.71%。土地垦殖率与建设用地率分别为70.2%和18.2%。
该区域土地特征是人均耕地较多,农副产品商品量较大。区域内人均耕地2.85亩,高于全区人均耕地(1.877亩)51.8%;自然条件优越,土地增产潜力大。区内地处淮河与汝河间,系亚热带温暖、湿润性气候,地势平坦,土层深厚,地上地下水充足,便于机械化作业,是全区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工业生产薄弱,土地生产率水平较低。
第三节 土地资源特点及利用特征
驻马店市土地利用多样,分布差异明显。地理位置、地貌、气候条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以及人们先易后难、先开发平地后开发山地,先开发浅山后开发深山的土地利用演进过程,形成全区土地利用现状的多样性。众多的土地利用类型在地域分布上大体呈现出耕地广泛分布于平原、岗地和洼地;园地主要分布平原、岗地和丘陵;林地则集中分布于山地的丘陵;城乡建设和交通用地以平原和岗地占绝对数量。
根据1987~1994年全区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汇总数据,驻马店地区土地利用以平原为主,农业用地相对数量大。全区平原和岗地约占土地总面积的72.12%,而大于25度的陡坡地不足5%。驻马店地区是一个传统的农业区,在整个土地利用中,农业用地占绝对数量优势,除未利用的土地和水域面积外,农林牧渔四业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74.35%,占已利用土地总面积的80.36%;城乡建设等非农业用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15.5%,占已利用土地总面积的16.7%。
垦殖指数高,天然植被覆盖差。全区垦殖指数已高达61.5%,比河南省平均数41.5%高20%,全区植被特点栽是以培植被为主,天然植被覆盖率较低,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规模垦荒、毁林等,使原分布于山地底部的耕地逐渐发展到半山坡乃至山梁顶部,降低天然植被覆盖度,扩大水土流失面积,并加重流失程度。
土地利用率高,农业后备资源有限。全区土地利用率为92.5%,未开发利用土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7.49%。其中难以利用的裸岩、石砾等条件差的荒草地占未利用土地的53.4%,因此土地数量开发已潜力不大。建设用地增加速度快,所占土地条件优越。1986~2000年,全区建设用地增长21.61%,年平均以3.32%的增长速度增加。建设用地多以平地和水源、交通条件较好的土地为征地方向和目标,因而大量的平坦肥沃土地被建设用地占用,使耕地面积迅速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