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电力管理
第一节 生产管理
一、变电管理
为确保安全供电,驻马店市电业部门在变电站设备操作上,制定了“两票三制”(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设备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轮换制)和“操作五制”(核对命令制、操作票制、模拟图版演习制、监护票复诵命令制、检查汇报制)。按照变电运行操作规程,规范“两票”管理,各种资料分类存档。严格交接班制度、值班制度、巡视制度,严禁无票操作。同时,采取事故预想、倒闸票操作、反事故预演、技术培训等措施,提高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运行管理水平,保证变电设备运行正常。1978~2012年,变电设备运行正常,无责任事故发生。
二、配电管理
在配电管理上,驻马店市电业局供电所(后更名为用电办公室)负责对市区10千伏配网的管理。供电人员按照分工,对辖区内的配电设备(公用变压器、输电线路)进行巡视、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对超负荷变压器,提出增容计划,进行增容,使之满足日益增长的用电需求。对线路线径过细的配电线路,则根据线路负荷情况,更换与之匹配的大线径线路,以确保线路安全运行,保证正常供电。
第二节 设备及人员管理
一、输变电设备检修
输变电设备检修,由驻马店市电业局生产科按照设备状况,提出检修计划。线路部分,由线路工区负责检修,变电设备部分,由修试所负责检修。驻马店市电业各部门按照检修规程要求,对输变电设备进行周期性检修。及时完成辖区35千伏及以上线路检修和变电站各类设备的检修任务。1978~2012年,驻马店市所辖线路、设备,其完好率均保持在100%,保证了安全可靠供电。
二、电力设施保护
1987年,为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行为,驻马店地区行署成立驻马店地区电力设施保护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驻马店地区电业局,负责日常工作。县、乡、村层层建立群众护线组织。驻马店地区与所辖县、县与乡、乡与村层层签订责任书,对境内的高低压线路和设备,实行看护承包,做到每基杆塔、每件设备都有人看护,遏制了电力设施被盗案件的发生,保证了电力事业的正常发展,维护了正常的供电秩序。
三、人员管理
驻马店市电业部门对职工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职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有驻马店市劳动局鉴证。不断完善各种劳动用工制度,逐步实行企业内部聘任制,使职工的聘用由封闭式改变为开放式。推行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把职工的晋升与考核结果挂钩,对职工职务实行聘任合同制,制定不同层次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标准,规范岗位职责,实行岗位工资,拉开分配差距。多形式、多途径对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定期举行职工业务技能考试,考核不及格者,给予降级,待下次考试合格,恢复级别。建立和完善职工劳动纪律,并严格考核。坚持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职工纪律管理,对违规违纪者,分别给予罚款、待岗、下岗、降级、降职、开除等处分。
第三节 调度管理
电网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我国设五级调度,即国调、区域电网调度、省调、地调、县调。驻马店市电网设二级调度机构:即驻马店市电业局电力调度所(简称地调)、县电业局调度室(简称县调)。各级调度机构都是相应级别电网的生产运行指挥机构,在电网运行中行使指挥权。各级调度机构在调度业务中是上下级关系,下级调度必须服从上级调度。地调既是生产运行单位,又是驻马店市电业局的职能部门,不仅要指挥驻马店市电网的生产运行,而且承担驻马店市电网电力调度、运行方式、继电保护、通信、调度自动化等专业的业务管理工作。
1991年12月1日前,驻马店地调一直属平顶山供电局调度。自1991年12月1日起,驻马店地调改由河南省电力局直接调度。至2000年底,泌阳县大部分负荷由南阳电业局供电,因此泌阳县调由南阳地调调度;西平县由漯河供电局供电,因此西平县调由漯河地调调度;其他各县均由驻马店地区电业局供电,因此其他七县县调均由驻马店地调调度。
调度工作实行命令指挥方式,并明确规定了各级调度之间的隶属关系,强调了调度命令的严肃性。各级调度值班人员、发电厂、变电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上级调度员的调度命令。调度员随时可以根据电网的运行情况,命令调度范围所属的发电厂增减负荷和开停机炉,命令下一级调度或厂、站值班人员控制用电负荷或直接拉闸,可以命令指挥操作所辖范围内的任何设备,包括改变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定值和方式,并有向下级越级调度的权力。发布调度命令时,发令人和受令人都要录音并做好记录。各级行政部门不得干涉调度命令的正常执行,这是现代化大电网生产管理需要不可缺少的行之有效的科学的调度管理制度。
为了满足电网调度需要,驻马店地调与省调之间,驻马店地调与所属调度对象(包括各县县调、地区古城电厂、驻马店地区热电厂、地调直调的220千伏、110千伏变电站)之间,均有专用的调度通信设备,包括载波通信、微波通信、有线通信(光纤或电缆)等。电力通信网是一个整体,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1993年驻马店地调在全省地、市电业系统中率先采用了美国产的H20-20型程控调度交换机。同年,又投资100万元购置安装了意大利产的SMD30/1.5型一点多址微波通信设备。驻马店地区电业局管辖3个日本产设备的微波站,即驻马店、西平、汝南常兴微波站,它们是京广(北京—广州)微波系统的组成部分。1986年,驻马店地调采用的是WYZ型无触点布线逻辑远动装置,1990年采用了烟台计算机公司研制的DCX-5型微机远动系统,1993年使用南京自动化研究所研制的DD-93型微机远动系统进行完善升级,1994年11月通过了省电力局调度自动化实用化验收,达到了部颁实用化标准。随着计算机的发展及地区供电网络的扩大,DD-93型微机远动系统主机于1998年又进行升级。在地区电网调度运行管理中实现“四遥”(遥测、遥信、遥控、遥调)。1998年地区电业局19层调度大楼启用时,安装使用了和调度自动化系统配套的具有先进功能的调度模拟屏。调度人员只要通过观看调度屏,对全区电网的实际潮流分布(包括各县、各变电站用电负荷、各发电厂发电负荷、各厂、站电压水平等)、断路器位置及运行接线方式等便一目了然。电网有关输电线路及主变压器事故跳闸时,调度屏遥信模拟开关同时会发出信号,可以快速准确地确定方位并作出应对。
第四节 管理机构
1978年,驻马店地区电业局作为驻马店地区行署管电的职能部门,对地区所辖各县市的电业实行行业管理,古城电厂和驻马店热电厂是地区电业局的直属单位。
1991年9月19日驻马店地区行政公署与河南省电力工业局达成协议,委托省电力局对驻马店地区电业局实行代管。代管的基本原则是:地区电业局的所有权归地方政府,管理权归省电力局。代管后,驻马店地区电业局企业性质不变,资产隶属关系不变,财税体制不变,趸售关系不变,人员工资资金来源关系不变。代管后驻马店地区电业局仍是驻马店地区行署管电的职能部门,对全区所辖各县(市)的电业实行行业管理,地区古城电厂和驻马店地区热电厂仍是驻马店地区电业局直属单位。在发、供、用电和电力调度方面,代管后驻马店地区用电计划由省电力局直接下达,地区电业局由省电力局直接调度(此前一直由平顶山供电局调度)。1999年1月1日起,驻马店地区电业局供电部分划归省电力公司直接管理,驻马店地区电业局更名为驻马店供电公司。地区古城电厂和驻马店地区热电厂交由地方管理,成为法人实体,由驻马店地区供电公司代管。省电力公司以补偿14445.6万元人民币将驻马店地区供电公司供电部分收购,并承担驻马店地区供电公司用于供电设施及供电支付流资的债务。上划后,省电力公司对驻马店地区供电公司执行直供电价。2000年随着驻马店撤地设市,驻马店地区供电公司改称驻马店市供电公司。
驻马店市供电公司的机构设置,是随各个时期生产工作实际变化而设置的。2010年底,公司机关内设办公室、发展策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资产部、安全监察质量部、基建部、监察审计部、党群工作部、农电工作部、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公司二级机构内设电力经济技术研究所、运维检修部、信息通信公司、营销部、物资供应公司、华宇电力实业有限公司、电力职工医院。行业代管县级供电单位为西平、遂平、上蔡、汝南、新蔡、平舆、正阳、确山、泌阳等9个县局。2012年11月底,驻马店市供电公司长期职工924人,集体企业用工175人,离退休人员352人;9县公司共有员工6395人,集体企业员工49人,农电工271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