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用 电
第一节 工业用电
驻马店市是一个农业市,工业基础相对薄弱。1978年,驻马店地区工业用电主要以农机、化工、轻纺、食品、建材用电为主,全区年工业用电量为35112万千瓦时,占全区整个社会用电量的68.96%。
20世纪80年代后期,特别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工业结构调整,驻马店地区新建和扩建了一批以制药、化肥、建材、轻纺、机械电子、卷烟、粮油加工等行业为主的大、中型工业企业,这批新建或发展壮大了的企业,成为全区的骨干企业。与大、中型工业用电企业发展的同时,用电负荷1000千瓦以下的中小型工业用户也在迅速发展。全区工业用电量随之猛增。
1990~1995年,地区化工总厂扩建尿素工程、地区制药厂扩建工程、京广铁路电气化遂平110千伏牵引站、河南省豫南水泥有限公司年产24万吨生产线、龙山水泥厂年产8万吨生产线、地区棉纺织厂第二次扩建技改相继建成或投产,加之各县的工业用电量增长较快,到1995年全区工业用电量达到92916万千瓦时,占全区整个社会用电量的5%,1995年的工业用电量比1986年的工业用电量增长164.6%。
1998年,驻马店地区通过东西部合作招商引资,吸引了数十家企业落户驻马店并建成投产。其中规模较大,用电负荷较大的有:遂平华强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上蔡县荣光鞋业有限公司、汝南县双星鞋业有限公司、驻马店市顶志食品有限公司及一批粮油加工企业等。同年,河南天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分厂扩建工程、秀山水泥厂年产量由8万吨上升到24万吨扩建工程、龙山水泥厂年产量由8万吨上升到24万吨扩建工程也相继建成投产。全区工业用电量进一步增加。
1999~2000年,随着企业新建或扩建项目不断增加, 全区工业用电量不断上升。其中河南金雀电表科技有限公司兴建的金雀工业园,年用电量达到558.3万千瓦时。华骏车辆有限公司2000年兴建的华骏工业园,年用电量达到224.5万千瓦时。地区棉纺织厂通过第三次扩建技改,年用电量达到3046万千瓦时。
2012年,全市全社会用电量完成91.7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57%。其中工业用电量达到65.3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58%,占全市总用电量的71.18%。第一产业用电量完成2.1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2.51%;第二产业用电量完成66.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54%;第三产业用电量完成8.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5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完成15.1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1%。
第二节 农业用电
1978年,驻马店地区农电拥有10千伏高压配电线路4328.1千米;0.4千伏低压配电线路6959千米;10千伏配电变压器3545台,配电变压器总容量251980千伏安。全区拥有农村用电设备167458千瓦。电压低、线损大,全区全年农业用电量为9549万千瓦时,其中用于农田排灌675万千瓦时。农业人口人均年用电量14.4千瓦时;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用电量仅有1.5千瓦时。到1980年底,区内35千伏变电站发展到27座,高压农电线路发展到3749.9千米,10千伏配电变压器2382台,低压农电线路6374.3千米,农业用电设备达123347.5千瓦,农业用电量4428万千瓦时。1981年起,区内开展各项农电安全、降低线损工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提高农电安全水平,降低农电损耗,使农村用电工作逐步向标准化方向发展。到1985年底,全区高压农电线路发展到5162.9千米,低压农电线路发展到6959千米。35千伏变电站发展到40座,安装主变64台,总容量136450千伏安。安装10千伏配电变压器3545台,容量251980千伏安。农村用电量达9954万千瓦时。全区191个乡(镇),用电乡(镇)达186个,占总乡(镇)数的97.4%;2813个自然村已用电1640个,占所有自然村的58.3%; 1290685家农户已用电216662户,占总户数的16.8%。全区农村人均用电15.48千瓦时/人·年,亩均用电8.7千瓦时/亩·年,大大低于全国、全省农村平均用电水平。
1987~1992年,驻马店地区加快了110千伏变电站建设步伐。汝南、正阳、平舆、泌阳、确山、遂平、西平等七座110千伏变电站相继建成投产,实现每县均有一座110千伏变电站,因而从根本上解决了当时主要依靠35千伏网络供电电压低、线损大、供电卡脖子、有电用不上的供电瓶颈问题,用电量迅猛增加,极大地促进农电事业的发展。1990、1991和1992年每年全区农业用电量比上年增幅分别是3.4%、2.7%和2.1%。
1993~1997年,除农业灌溉等农田作业机械的大量使用对农电的需求外,随着全区各乡镇的村办企业、个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发展,全区对农电的需求不断增长。其间办农电总投资额10511.62万元, 行政村通电率由1992年的82.8%提高到1997年的100%;农户通电率由1992年的42.4%提高到1997年的83%。1995年是全区农电发展速度最快的一年。全年新发展用电行政村175个,新发展农村用电户23.97万户,新增行政村全部通电县2个(汝南、上蔡),新增自然村全部通电县1个(遂平),驻马店市郊实现户户通电。自1995年始,为搞好计划用电工作,全区在抗旱及“三夏”期间,采取压工业、保农业的方式,确保农村季节性用电。对农村用电负荷编制单、双日拉闸顺序,使农村农业用电在有限的电力条件下发挥最大效益。
1998~2000年,为实现城乡用电同价目标,全区农网改造和城网改造同时进行,农网改造总投资80018万元。到2000年底,累计完成53366万元,占农网改造工程总投资额的66.7%。其中累计完成35千伏及以上工程投资8109万元,完成10千伏及以下工程投资45257万元。全区累计新建、改造10千伏线路4644千米,400伏线路10876千米,配电台区6285个,完工行政村1609个。农村低压线损由改造前的35%下降到12%,供电电压质量显著提高,农民生活电价由改造前的平均每千瓦时0.9元下降到0.77元,大大减轻农民负担。
2000年底,全市农电拥有10千伏高压配电线路12715千米, 0.4千伏低压配电线路21397千米, 10千伏配电变压器16002台,配电变压器总容量814383千伏安。全市拥有农村用电设备446683千瓦,其中排灌41622千瓦、乡镇工业143136千瓦、副业及生产242364千瓦。全市县及县以下总用电量10.3924亿千瓦时,年平均递增率为6.18%;县及县以下人均年用电量132.65千瓦时;农业人口人均年农村用电量57.43千瓦时,县及县以下人均年生活用电量30.03千瓦时;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用电量18.54千瓦时。2000年,驻马店全市社会用电量达到18.83亿千瓦时,其中农业用电19396万千瓦时。
2001年底,全市一期农网建设改造全面完成,2002年4月全部通过省级农网总体工程验收。通过实施一期农网改造,全市农村电网布局基本合理,设备状况有较大改善,供电可靠性、电压质量大大提高,线损明显降低,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能源保证。2002年,总投资4.4亿元的二期农网建设改造也取得较快进展,截至年底,35千伏及以下工程完成3.33亿元。占二期工程总投资的90.33%。新增农村用电户6.28万户,农户通电率达到98.1%,比上年增加2.1个百分点。年底实现城乡生活用电同网同价。2003年,农网二期7项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顺利竣工投运。农网二期35千伏及以下工程通过市级总体验收。
2008年6月10日,全市 “农田机井通电”一期工程全面完工,完成投资2569万元(含配套资金),完成配电台区167个,完成通电机井1598眼,解决了80832亩耕地的电力灌溉问题;“盲点村”建设工程于9月30日已全部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完成投资665万元;35千伏工程完成投资1708万元,中低压电网完善工程完成投资1578万元;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稳步推进,完成1个电气化县、19个电气化乡(镇)、190个电气化村的建设任务,西平县成为豫南第一个新农村电气化县。
至2012年,全市共有西平县、遂平县、确山县、上蔡县成为新农村电气化县。
第三节 市政生活用电
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驻马店地区城乡市政生活设施规模较小,市政生活用电主要以工作、生活照明为主。1975年时全区城乡居民市政生活用电为324万千瓦时。1978年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经济收入成倍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家用电器也越来越多,城镇生活设施建设速度加快,公共福利得以改善,用电量及规模不断扩大。1980年用电量1348万千瓦时,1985年用电量1494万千瓦时,是1975年的4.6倍。
1986年后,全区为保证人民生活用电,以维持正常社会生活秩序,在灯峰期间和重要节日采取限制一部分工业生产用电负荷,如电炉、电频炉、电焊机和可间断生产的风机、水泵等用电,以确保市政生活照明用电。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城乡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大件家用电器广泛进入寻常百姓家庭,市政生活用电及夏季空调用电负荷迅猛增加。1990年驻马店地区市政生活用电8168万千瓦时,1995年市政生活用电达到15356千瓦时。
2000年,驻马店市全社会用电量达到18.8302亿千瓦时,其中市政生活用电量为2.684亿千瓦时,占全市全社会总用电量的14.3%。
至2012年,驻马店市全社会用电量91.77亿千瓦时,其中市政生活用电量为15.16亿千瓦时,占全市全社会总用电量的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