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
1月22日 地委、地革委召开全区科学大会,传达贯彻中共中央关于科学工作的指示以及《关于召开全国科学大会的通知》精神,总结交流经验,对取得重要科技成果的18个先进单位、146个先进集体和199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2月3日 地委《关于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的初步检查》称,“75·8”洪灾后,全区多报水毁损失,多领救灾款700多万元;挪用救灾粮650万千克、救灾款1400多万元、救灾木材1.17万立方米;截留税款250万元。
2月15~20日 地委召开有县(镇)委书记,军分区、武装部及地直局委负责人参加的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叶剑英、邓小平在中央军
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以及省委召开的地、市委书记会议精神,联系驻马店实际深入揭批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罪行,进一步解决地委委员内
少数人在“文化大革命”中所犯错误问题。
22日 省革委研究同意,撤销驻马店地革委工业组、农业组、财贸组,建立驻马店地革委工业交通办公室、农业水利办公室、财政贸易办公室、科学教育办公室。
3月13日 地委决定,成立地革委农业机械局。
4月24日 省委同意,撤销毛好珠中共河南省委委员、驻马店地委委员、新蔡县委副书记、县革委副主任职务,开除党籍、公职,依法惩办。
4月28日 建立地革委基本建设委员会、地革委劳动局。
5月2日 地委决定成立地委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工作领导小组,魏世昌任组长。摘掉右派分子帽子及对右派分子的复查改正工作至1985年全部结束。对全区1957~1959年所划5322名右派分子全部摘掉帽子,对属于错划的5313名(其中515名已于1962年平反)全部予以平反,恢复名誉。平反改正后安置工作2426人。对被划成中右分子、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坏分子和没有戴帽子被错误处理的3591人,平反改正3572人,安排工作2448人。
5月6日 鉴于驻马店地区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的问题,省委决定:苏华、杨作孔、马春举、赵国才、苏有存、谢彦章停职检查,听候处理。
5月13日 地委决定成立地委落实知识分子政策领导小组,安克南任组长。
5月23日 省委决定:丁石任中共驻马店地委第一书记。
5月 地革委批准建立驻马店地区教师进修学校。8月,在驻马店镇西北郊建校。1980年开始培训。
6月3日 武汉军区司令员杨得志到驻马店地区视察民兵工作。
6月6日 地委决定成立地委清理打砸抢办公室,周吉芝任办公室主任。
6月16日 地委召开有县镇负责人和地镇直机关党员干部参加的大会,传达贯彻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大张旗鼓地开展“一批双打”(即揭批“四人帮”,打击阶级敌人破坏活动,打击资产阶级势力猖狂进攻)运动的决定精神,对全区开展“一批双打”运动进行动员部署。会议指出,揭发批判“四人帮”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极右实质及其在各方面的表现,打击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打击资本主义势力的猖狂进攻,是揭批“四人帮”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会后,“一批双打”运动在全区范围内迅速展开。据统计,在“文化人革命”中全区有109人被打死,120人被逼死,297人致残,353人受重伤。
7月 中共河南省委对驻马店地区严重违反财经纪律负有重大直接责任的某些负责人作出严肃处理。地委第一书记苏华、副书记杨作孔、地区计委主任赵国才、地区财政局长苏有存、汝南县委第一书记谢彦章、遂平县委第一书记李天寅等6人被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送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办。
地革委生产指挥部副指挥长兼商业局长马春举,给予撤销党内外职务、开除党籍、继续审查的处分。平舆县委第一书记刘福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月5日 中共中央通报河南省委严肃处理驻马店地区严重违犯财经纪律的事件。通报指出:驻马店地区1975年8月遭受特大洪水灾害以后,地委和县委的某些负责人无视党纪国法,非法挪用国家救灾专款和救灾物资,大搞楼堂馆所、计划外工程,甚至吃喝玩乐,挥霍浪费,总数达1.6亿元。地委第一书记苏华等受到严肃处理。
8月6日 地委在驻马店镇人民广场召开惩办打砸抢首恶分子大会,宣布逮捕杜某泉、赵某军等11名打砸抢首恶分子。地委书记丁石讲话,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一批双打”运动,彻底肃清“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
9月11日 地委决定恢复地委保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
9月20日 地委决定成立地革委社队企业管理局。23日,成立地革委视察委员会。
10月10日 地委决定恢复地区科学技术协会。
12月20日 省委同意,撤销弓永章中共驻马店地委常委、确山县委第一书记等党内外一切职务,开除党籍。
12月21日 地委决定,撤销地革委文教局,建立地革委文化局、教育局。同时,建立地革委工商行政管理局、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