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事求是、全面系统、客观准确地记述1978~2012年驻马店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发展与现状,力求达到思想性、科学性和资料性的统一,突出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
二、本志为驻马店撤地设市后的第一部市志,是2001年版《驻马店地区志》的续志,志书记述的地理范围以2012年驻马店市辖区地域为界。为完整记述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主体上限定为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之年),下限为2012年(第二届市政府末年)。部分内容据实际情况适当上溯或下延:第二编大事记,下限延至2018年;第三编建置区划的第二章建置沿革,上溯至新石器时代;第四十二编文艺作品、第四十五编人物和图片资料,下限延至志书出版时。
三、全志分8卷,按照总述、大事记、历史、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文献、人物的顺序排列,由45编组成,即:总述、大事记、建置区划、自然环境、居民、改革开放、精神文明建设、中国共产党、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群众团体、人事管理、公安司法、军事、经济管理、财政税务、金融、交通运输、邮政电信、电力、土地矿产、城市建设、农村发展、作物种植、畜牧养殖、林业、水利、工业、商贸服务、重要企业、旅游、文化事业、广播电视电影、文物古迹、教育、科学技术、卫生体育、社会管理、县区概况、文艺作品、文献选辑、方言民俗、人物。
四、设立“改革开放”编,旨在集中记述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及落实情况;设立“精神文明建设”编,以记述在经济建设的同时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方式、过程和成效;设立“文艺作品”编,以继承地方志设置“艺文志”的历史传统,重点收载以本地题材为主的文艺精品、在全国性重要赛事展事中获奖或入展的优秀作品,以及重要文艺家的代表作品。
五、本志运用述、记、志、传、图、表、录、索引等体裁。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专志依据事物属性兼顾社会分工,按照事以类从原则设置,采用编、章、节、目的结构层次,力求纵不断线、横不缺项、详近略远、述而不论。
六、文体采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体,使用第三人称,语言力争严谨、朴实、简洁、流畅。
七、文字使用标准的简化汉字。标点符号和数字的使用,依照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为准。计量单位按1993年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量和单位》国家标准执行。
八、称谓、地名,使用志书断限内的标准名称,必要时加注历史名称或志书下限年时的名称。较长的名称或词语若在编内多次出现,首次出现时用全称并加注规范的简称,以后出现时用简称。
九、入志人物,为本籍人物和长期在本地工作生活的客籍人物,分党政、军事、经济、科技教育、人文社会科学、文学艺术、英雄模范烈士、台港澳与海外等8类,以生年为序排列。入志人物标准:党政人士为正地厅级以上;军事人物为正师级和专业技术五级以上;科技教育、人文社会科学和文学艺术人士,或在专业上是正高级职称、国家级会员,或曾获全国级奖项,并取得较大专业成就、具有较大社会、行业影响者。逝世人物作传,在世人物收录简介。
十、图照资料,一般随文插放、文图对应,力求图文并茂、相得益彰。部分重要图片资料,单独使用。
十一、本志检索系统,书前设目录,书后有索引。目录覆盖编、章、节3个层次,不包括目次。索引分主题索引、表格索引、图照索引、人名索引。
十二、本志资料,主要来自各供稿单位和档案资料,各类志书、年鉴,少量为当事人、知情人提供。部分引文和重要资料注明出处,其他一般不注出处。统计资料以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统计部门缺少数据的,采用相关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