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例
一、本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以《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准绳,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力求做到思想性、资料性和科学性的统一。
二、本志根据“详今略古,立足当代”的原则,着重记述鸦片战争以来,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泌阳县自然和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记述时限一般起自1840年,止于1987年。根据需要有些内容上溯到事物发端之时。
三、本志以多篇多章结构组织内容。先以概述、大事记纵贯古今,中设各类专志横陈百科,末缀附录。概述、大事记列人篇的序列,但不设章、节。专志排列依先自然后社会、就政治后经济的顺序,分篇、章、节、目等层次。
四、《概述》记述概貌。《大事记》用编年体辅之以记事本末体记述古今大事。专志以分类为主,兼顾社会分工。对归属两个或两个以上门类的同一事物,记述各有侧重。篇首多以短文提示梗概。
五、本志以文字记述为主,辅以必要的图、表、照片,以求图文并茂。
六、本志人物记述分传、介、表、录,以本籍的、正面的、现代的为主。对一些不宜立传或作简介,确有记述必要的人物,采用“以事系人”方式,记入有关章节。
七、本志根据“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对建国以来一些政治运动和一些较大事件作集中记述。
八、简称,在第一次全称后加括号注明。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以下简称建国后)。
九、本志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不用文言或半文言。引文忠实原文。使用简化汉字,而记述古地名、古人名等易引起误解时,则用繁体字或异体字加注音注明。
十、历史纪年、地名均依旧称,但加括号注明公元时间及今地名。人物篇“革命烈士英名录”中烈士的生卒年月均用公元纪年。
十一、本志计量单位、符号,以1984年2月27日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的规定为准。使用历史上计量单位时,加括号换算成现行计量单位。
十二、公元纪年、记数和计量使用阿拉伯数字。但定型的词、词组、惯用语、缩略语中的数字使用汉字。
十三、全志资料主要来源于有关档案馆、图书馆所藏档案、书籍,泌阳旧志和新编部门志、乡(镇)志,以及一些事件的当事人、知情人的口碑,已经考证核实,一般不注明出处。统计数字以统计部门提供的为准,少数缺项的则采用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