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例
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系统记载西平县的自然环境及社会经济、政治、文化诸方面的发展状况,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二、本志的体例,既继承我国地方志的优良传统,又有所创新。全书由概述、大事记,专志及附录三部分组成。概述,综叙县情,统揽全貌;大事记,以时间为顺序,记叙全县大事、要事,纵贯古今。主体部分为专志,按事物性质横分门类,纵述史实,共设建置、自然环境、人口、农业、水利、工业、交通和邮电、商业、财税、金融、城乡建设、经济监督管理、人民生活、政党、政权和政协、群众团体、政法、民政、人事和劳动、军事、教育、科技、卫生和体育、文化、民族和宗教、方言、习俗、人物等28编。编后设附录,收录某些单项资料。全书以文为主,辅以图、表和照片。
三、本志立足当代,详今略古,主要记述民国时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的史实。除大事记、建置、文化等部分上溯到发端外,大部分专志起于1911年前后,止于1985年。少数专志,根据需要记述到搁笔时为止。部分图片是成稿后摄制的。
四、本志记述的地域范围,立足于今之县境,其中也涉及历史上的变化情况。文中地名一般使用现行标准名称。若沿用历史地名,则加注今名。
五、历代纪年,仍沿用其年号。清代及其以前的年月日用农历和汉字;中华民国简称"民国",其纪年用阿拉伯字;中国共产党历史和人物传记用公元纪年。本县解放前后,以1948年10月23日为界。
六、本志立传人物均为已故者,以本籍人为主,兼有少数在西平历史上作出过重要贡献的外籍人士。以卒年为序。生人不立传,其重要事迹散见于其他有关编章。
七、本志资料,来源于各有关档案馆、图书馆和博物馆所藏档案、书籍、文物及历代地方志,以及当事人、知情人的口碑,经过考证核实,一般不注明出处。统计数字,以统计部门提供的为准,少数缺项则采自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
八、本志行文,一般用现代汉语语体文、记述体。"方言"加注国际音标。统计数字和公元纪年,一律用阿拉伯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