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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空饷”人员将无处藏身

时间:2013-10-22 14:48来源:驻马店网 作者:朱 晔 点击:
在编不在岗、长期不上班工资却照领不误,老百姓形象地称之为“吃空饷”。眼下,我市正在开展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清理“吃空饷”现象。 “吃空饷”有12种类型 参与“吃空饷”专项治理活动的单位包括市直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

    在编不在岗、长期不上班工资却照领不误,老百姓形象地称之为“吃空饷”。眼下,我市正在开展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活动,全面清理“吃空饷”现象。

 

    “吃空饷”有12种类型

    参与“吃空饷”专项治理活动的单位包括市直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以及各类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共涉及81个局委446个单位,在编在职人员19874人。

    《驻马店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明确了“吃空饷”的12种类型:

    受党纪政纪处分及司法处理,但工资待遇(含津贴补贴、补助,下同)、离退休(退职)费未按规定处理到位的。

    工作人员考上全日制学历教育脱产学习的;未履行审批手续,长期不上班、离岗经商办企业、长期在外进修学习或从事其他工作等,仍在原单位领取工资的。

    以借调为名,既不在借入单位又不在借出单位上班,但仍领取工资的。

    用少量薪酬聘用他人顶岗,自己从事其他工作,在单位领取工资的。

    已调整工作岗位,但工资关系未按规定随行政关系转办的。

    未经批准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兼职,领取双份报酬的。

    在职及离退休人员亡故或被宣告失踪,仍由家属继续领取工资的。

    已达退休年龄(经组织批准的除外)和已办理退休手续人员,仍领取在职人员工资的。

    不在特定工作岗位工作,违反规定领取特殊岗位津补贴的。

    不符合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或以前符合、现在不符合有关规定,仍由家属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

    弄虚作假、占编制不上班,骗取冒领财政资金的。

    其他采取不正当手段,违反规定领取工资、离退休费的。

 

    检查组将彻查供养人员花名册等

    按照实施意见,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目前进入建章立制阶段。

    针对自查自纠阶段专项治理工作的成绩和不足,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制订了专门的实施方案,分成10个检查组,在10月16日至10月25日分赴市直各局委进行全面检查。

    检查采取听、谈、查、看的方式,重点检查自查自纠零报告单位、被群众举报投诉单位、二级机构较多单位、自查不认真自纠不到位单位。

    检查组除听取各单位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活动的汇报外,还将查单位编制、供养人员 花名册、工资底册等。

    此外,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还请全市广大干部职工予以监督,如发现“吃空饷”问题或者自查自纠不彻底、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情况,及时向本级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或市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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