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收
【地税收入】 2015 年,驻马店市地税系统累计组织各项收入 64.33 亿元,同比增长 10.8%,增收 6.28 亿元。其中,税收收入累计完成 60.51 亿元,同比增长 10.5%,增收 5.74 亿元;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 53.4 亿元,同比增长 10.1%,增收 4.88亿元,占全年任务 53.39 亿元的 100%,其中市级收入完成14.85 亿元,同比增长 15.7%,增长 2.02 亿元,占年度任务14.78亿元的100.5%。 ( 刘 倩)
【征收管理】 2015 年,市地税部门加强征收管理。
分税种管理。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方式管理,预缴率达 95.7%。推进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汇算清缴 3136 户,比上年增长 148.7%。完成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共受理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 2518 人,占省局分配计划 1800 人的 139.9%,已缴(扣)税额 1.18 亿元,申报人数和税额同比均实现较大幅度增长,被评为“全省 2014 年度年所得 12 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优秀单位”。科学调整市区土地使用税征收范围,城区 3 家征收单位共组织土地使用税收入 1.12 亿元,同比增长 35%。加强资源税管理,做好铁矿石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前的调研工作,做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后的跟踪管理工作,截至年底,全市缴纳资源税 1.62 亿元,同比增长近 50%。做好契税和耕地占用税的政策检查落实,提高“两税”管理水平。加强费金征收工作。全市共代征工会经费 2999 万元,代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237 万元,被省政府残工委评为“河南省助残扶残工作先进单位”。
纳税评估。以房地产、建筑、工业行业为评估工作重点,抓好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纳税评估,实现“以评促管”“以评促收”的工作目标。截至 11 月 30 日,共对全市 310 户纳税人进行评估,评估税款 1248.86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7.4%。按照全省工作要求,加强与市工商局、国税局沟通,在 2015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
税收风险管理。构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机制,对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整个实施过程进行系统管理,实现税收风险分析工作常态化,并将风险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通过建立行业风险模型,对全市住宿业、餐饮业、房地产业等进行全面风险扫描,2015 年累计推送风险纳税人 205 户,完成风险管理流程 198 户,实际有问题 97 户,入库税款 827.35 万元,风险应对率达到 100%。
涉税案件查处。截至 11 月 30 日,共组织查补各项税收收入 1.34 亿元,同比增长 90%。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检查涉票企 99 户,出动执法人员 121 人次,查处违法案件 51 起,没收涉案违法发票 115 份,涉案金额23 万元,罚款 5.25 万元。开展税务行政处罚案件预审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2015 年,市局共审理稽查案件 3 起,其中重大案件 1 起,审定处罚金额 376 万元。
信息化建设。税收征管系统金三系统运行平稳,全部涉税事项系统内运行,实现涉税数据统计查询一键完成。开展多元化纳税申报,便捷纳税人。2015 年 6202 户纳税人运用网上办税终端,实现远程自主办理。全市范围内每个办税服务厅设置 2 台自助纳税服务机,方便纳税人自助办理涉税业务。对市局机房电路进行双回路升级改造。加大电子档案管理系统推广,支撑税收管理改革。
税收执法督察。对全系统 11 个基层单位开展税收执法督察,抽取确山县局、上蔡县局、直属局、正阳县局 4 个单位进行重点督察,从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和金融业、房地产企业等重点税源入手,合计查补入库税款 1000 余万元,并针对发现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有效规避基层税收执法风险。 ( 刘 倩)
【纳税服务】 2015 年,市地税局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利用《驻马店日报》和《天中晚报》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宣布“春风行动”的有关内容。落实便民服务制度,根据需要主动延长服务时间,实行延时服务,根据纳税人的规模、特点、不同需求和特殊情况,实行全程服务、预约服务等便民办税措施。开展国地税合作。联合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评定并上报 A 级纳税人 368 户,B 级纳税人 2901 户,C 级纳税人 1926 户,D 级纳税人 262 户,搭建纳税信用等级评价体系。围绕省局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合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办税服务厅合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在 9 个基层单位实现互设窗口模式的大厅合作。联合开展税银合作服务企业。牵头举办税银服务合作框架签约仪式,并确定驻马店中行、驻马店建行为签约银行,给予 A 级纳税人信贷优惠。已为符合条件的 28 家企业发放贷款。加强稽查合作,共联合检查 3 户企业,查补税款 966 万元。开展解决“办税难”问题专项治理活动。落实小微企业优惠政策717户,减免营业税、所得税合计 545.3 万元。落实企业所得税优惠 297 户,减免税额 1582 万元 ;落实福利企业、残疾人优惠政策 175 户(人),减免金额 29.4 万元。 (刘 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