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
【法制宣传】 2015 年,驻马店市司法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利用重要时机和重要节点,以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市普法机构共设解答法律咨询 6000 多人次。二是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开展宪法宣传进机关 100 多场次,举办“法治大讲堂”300多场次。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薛宝君被评为河南省“第二届十大法治人物”。在城乡放映法治电影 50 多场次,解答法律咨询 1000 多人次,提供法律援助案件 20 多起,全市受教育群众达 20 多万人。三是法治文化建设实现新突破。全市首个法治主题公园建成并顺利通过验收。在全省“六五”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检查验收中,驻马店市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一条街建设情况获得高度评价。四是完成“六五”普法任务。全市“五类”重点对象普法合格率达到 96.3%,“法律六进”活动覆盖率达到 92% 以上,累计举办法治课堂数千场次,听众达数百万人次 ;3 个县被评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4 个行政村(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58 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 个社区(村)被评为河南省“十佳民主法治社区(村)”,29 所学校被授予省“依法治校示范校”,2 个县被全国普法办确定为全国“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五是加强新闻宣传。市司法局综合利用各种新媒体,宣传推介司法行政工作,举办“法治宣传在线”活动,发布政务微博 800 多条,自行拍摄的反映监管改造成效的微电影《网》受到市委政法委高度肯定。2015 年,市司法局被河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连续 3 年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确山县司法局普会寺司法所被授予“全国先进司法所”荣誉称号,成为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司法所。 (李 瑞)
【河南省豫南监狱】 2015 年,河南省豫南监狱履行维护安全的首要政治任务,落实安全稳定责任制,确保了“9·3”阅兵、十八届五中全会和郑州上合组织峰会等特殊敏感时期的监狱安全。积极应对刑事政策新变化,进一步完善罪犯正常死亡处理机制。贯彻执行《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标准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成立收押释放中心,建立狱内罪犯减刑假释审判法庭。探索全国首例“确有悔改表现”减刑案件质证新模式,《法制日报》等媒体广泛报道。做好罪犯改造工作,加强教育改造和劳动改造,开展“三课”教育,强化罪犯职业技能培训。2015年罪犯职业技能鉴定获证率达 85% 以上,位于全省先进行列。开展个别教育大比武、顽危犯攻坚转化等活动,转化率达 77.3%。强化心理矫治和监区文化建设,提升教育改造质量。警察郭敬然在全省第二届省级教育改造专家竞评活动中荣获第一名。落实监狱保密制度,加强信访和舆情工作,确保信访稳定和舆情安全。监狱党委连续 2 年被省局党委评为“五好党委”, 3 人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 (张继文)
【驻马店市监狱】 2015 年,市监狱做好监狱管理工作。一是监狱安全监管。集中开展“违禁品、违规品”专项治理活动和在全体警察职工中开展“严明纪律、严格履职”专项教育活动,强化依法治监理念,监狱执法更加公正规范。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联防管理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加大经常性检查力度,督促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提高监狱安全防控水平。在办理减刑、假释、临时离监、续保等重点执法环节中,监狱执法零差错。市监狱实现了监管安全 23 年无事故。二是罪犯职业技能培训。驻马店市监狱自 2009 年起,着眼于监狱生产和服刑人员就业需要,采取与市职业技术学校、市财经学院等多家单位联合办学的形式,对服刑人员进行实用性强、周期短和见效快的专业技术培训。截至 2015 年 11 月 18 日,共有 420 名罪犯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并通过在狱内举办罪犯刑满释放前就业推介招聘会,使 230名罪犯未出监狱就落实了就业单位,增强了罪犯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的能力。 (李 瑞)
【律师事务】 2015 年,全市共有 160 多家政府和职能部门、事业单位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有 50 多名律师分别在各级政府、人大或政协组织内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被选聘为执法监督员。全市大型企业都有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律师为国有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率达 90% 以上,为重点招商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率达 85% 以上。同时,以“富强驻马店”建设为核心,多次开展“法律服务进百企、跟踪项目促发展”为主要内容的专项活动。全年代理民商类案件 6177 件,刑事辩护案件 2064 件,接受各类法律咨询 18742 人次。(李 瑞)
【公证事务】 2015 年,市司法局发挥公证在经济民事活动中的预防作用,大力加强公证管理。在“五一”、重阳节期间,全市公证机构开展为市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事项、“为70 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在活动期间,凡年满 70 周岁的老年人均可在全市 10 个公证处免费办理遗嘱公证。截至 2015 年 7 月中旬,全市公证机构全部建立了公证办证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开辟办证“绿色通道”,实行公证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减收公证费用。全市公证机构累计办理承诺内容公证 3610 件,受理预约服务咨询 3643 人次,预约服务办证 2069 件 ;受理上门服务咨询 1021 人次,上门服务办证605 件。办理上门服务公证事项 240 多件,预约公证服务事项 880 多件,减免公证费 1.2 万多元。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 13463 件,其中涉外事项 2698 件,涉港澳台事项 1138 件。 (李 瑞)
【法律援助】 2015 年,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超额完成任务,实现法律援助网络城乡全覆盖。纵向法律援助网络形成了“三室一平台”为主阵地、以村(居)法律援助联络员为补充,覆盖城乡的“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 ;横向法律援助网络采取积极巩固、加强与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龄委、信访、驻军等单位部门沟通协作,广泛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特殊人群申请法律援助提供宣传、咨询、引导等服务。初步构筑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城区半小时、乡村 1 小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圈,为特殊困难群体随时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达到了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受法律援助咨询 3 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4593 件,与年度目标4000 件相比,超额完成 593 件。 (李 瑞)
【司法鉴定管理】 2015 年,市司法局规范鉴定行为,扩大司法鉴定惠民范围。对涉及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费用,减收幅度不低于法定标准的 20%。全年共完成鉴定事项 2984 件,办理司法鉴定援助鉴定 890 起,占全市司法鉴定案件数 30%。 (李 瑞)
【法制仲裁】 2015 年,市司法局拓宽仲裁工作服务领域,不断提高仲裁服务质量。加大与企业单位沟通,成立“驻马店仲裁委员会非公有制企业仲裁中心”,在建筑纠纷、房地产开发、装饰装修等经济活动频繁的领域内加大仲裁法律服务的力度,在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仲裁法律服务方面进行了新的有益探索。实行“首席仲裁员”案件负责制,对案件审理、裁决、履约全程负责 ;加强派出机构的管理,实现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使仲裁工作向纵深发展。全市仲裁机构共办理各类仲裁案件 3400 余起,挽回各类经济损失 1 亿余元,被国务院法制办指定为全国 40 家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之一。 (李 瑞)
【国家司法考试】 2015 年,市司法局严把法律职业人才选拔关,认真组织司法考试,利用指纹验证、无线电屏蔽等科技手段严防作弊,与市公安等 4 部门联合打击作弊,实现考务组织工作科学严密规范,受到省国家司法考试巡视组充分肯定。当年共有 916 人报考,出动各类考务人员 150 余人,设置 33 个考场,成绩合格人数为 167 人,合格率为 18%,比 2014 年提高一个百分点。 (李 瑞)
【人民调解工作】 2015 年,市司法局针对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特点和优势,深入辖区村组、社区、厂矿和企业,采取普遍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类矛盾纠纷和苗头性隐患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排查出的常见型、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及时就地化解。对情况较为复杂矛盾纠纷,组织专门力量,制订调解预案,最大限度进行化解。对通过人民调解难以有效控制和化解的疑难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渠道加以解决,避免出现严重后果。2015 年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受理民间纠纷68834 起,调解成功 67157 起,调解成功率达 97.56%,防止民间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 372 起 655 人次,防止群体性械斗26 起,防止群体性上访 262 起 2253 人次,开展矛盾排查活动 4082 余次。 (李 瑞)
【安置帮教】 2015 年,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规范,重新犯罪率有效降低。定期召开法、检、公、司联络员会议,定期核对帮教台账,预防刑释解教人员的脱管漏管 ;民政部门积极落实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将刑满释放人员中无家可归、无业可就、无亲可投的“三无人员”及暂时无就业收入的困难对象,纳入低保、慈善救济等政策范围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部门对有劳动能力和求职愿望刑释解教人员实行免费登记、开展职业指导和技术培训,为他们择业创造有利条件等。加大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力度。全市依托民营企业、服务性行业建立安置帮教基地 9 个,安置两类人员 125 人。做好服刑人员和预释放人员的信息核实工作。开展服刑和预释放人员的信息核实核查工作和重点帮教对象的衔接工作,核实率和衔接率明显提升。2015 年,坚持“红、黄、蓝”三色警示通报制度,开展帮教人员信息再复查活动,提高了核实成功率。全市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 2037 人,帮教率达 98%,安置率 8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 2% 以下。(李 瑞)
【社区矫正工作】 2015 年,市司法局着力加强场所、装备建设,提高矫正经费保障力度,严格规范管理,确保矫正质量。在场所建设方面,遂平、平舆等县区的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已粗具规模。在装备建设方面,全市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已全部建立并联网使用,对矫正对象实施全天候动态监控。在经费保障方面,截至 2015 年 6 月底,全市所有县区均落实了社区矫正对象每人每年不少于 1600 元的社区矫正经费保障标准,结束了全市社区矫正经费不足和无经费保障的历史。市司法局成立督导组在全市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技防定位检查活动,全国“两会”期间社区服刑人员稳定情况检查活动,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情况自查活动,社区服刑人员捕前身份专项调查等一系列的督导检查活动。在督导检查中纠正脱管漏管服刑人员 24 人,建议收监执行 20 人(撤销缓刑 5 人,撤销暂予监外执行 15 人)。贯彻落实服刑人员特赦要求,截至 2015 年年底,全市符合特赦条件的 102 名社区服刑人员获得特赦。在对 69 名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审查和对 20 名社区服刑人员执行收监等重大执法中实现零差错。全年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 5556 人,解除 3531 人,在册 2025 人,重新犯罪率为 0.03%。 (李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