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院
【法院工作概况 】 2015年,驻马店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 68142 件,审执结 55376 件,同比分别上升24.16% 和16.85%。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 7675 件,审执结 6699 件,同比分别上升 19.55% 和 19.33%。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全市共有人民陪审员 2046 名,全年参审案件14064 件,参审率为 25.4%。全市法院在各级各类媒体发稿3812 条,被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通报表扬。 (王东风)
【刑事审判】 2015 年,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 6144 件,判处罪犯 6208 人,其中判处 5 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402 人。严厉打击暴力犯罪,提升群众安全感,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抢夺等案件 762 件。依法严惩毒品犯罪,遏制毒品犯罪发展蔓延,审结走私、贩卖、运输毒品犯罪案件 310 件。加大职务犯罪惩处力度,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犯罪案件 185 件。以受贿罪,一审分别判处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厅长李某某有期徒刑 12 年、河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胡某某无期徒刑、正阳县原县委书记赵某某无期徒刑。依法参与非法集资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 28 件,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涉案金额 11 亿余元的泰德商贸公司负责人张某某、张某某无期徒刑 ;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金融凭证诈骗罪等,判处吸收社会公众存款 5 亿余元的海德置业公司负责人张某某无期徒刑。在审理泰德集资诈骗案中,始终坚持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并重,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服判息诉,该案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大精品案件之首。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 3245 名初犯、偶犯和未成年犯依法从轻判处拘役、管制、免刑或适用缓刑。从严把握实体条件,严格规范审理程序,审结减刑假释案件 1459 件,激励罪犯改过自新。公开开庭审理服刑人员王某某减刑案,该案系全国首例探索“确有悔改表现”证明制度的减刑案件,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为此,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分别给予充分肯定,并要求进行总结推广。 (王东风)
【民事审判】 2015 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 33903 件,同比增长 47.5%,诉讼标的金额 61 亿元。审结买卖、担保等合同纠纷案件 2622 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等案件 6569 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依法审结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 216 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审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 5 件 7 人,审结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诉某公司侵犯商标权案、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诉张某侵犯著作权案等知识产权案件 71 件,保护创新发展。 (王东风)
【行政审判】 2015 年,市法院审结行政诉讼案件 1412 件,同比上升 39.1%。坚持合法性审查标准,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加强协调和调解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争议 330 件,促使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解决。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15 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87 件,同比上升 26%。公开发布司法审查白皮书,对 2012 年以来全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的司法审查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并就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建议。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 3050 件,准予强制执行2328 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市中级法院行政庭连续 5年被省法院评为全省行政审判先进单位。 (王东风)
【执行工作】 2015 年,执结各类案件 9048 件,执结标的金额 21.7 亿元。推进信息化建设,相继与省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完成对接,通过该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 9 万余次,银行反馈存款 15.3 亿元,执结或部分执结案件 1256 件。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专项活动,司法拘留抗拒执行、阻碍执行的人员 487 人次,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 697 件 714 人,追究刑事责任 171 件 187 人,已经判刑 21 件 22 人。持续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将5452 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同时利用报刊、网络、电台、电视台、广场电子屏幕等对 3360 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公开集中曝光。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执结该类案件 2238 件,全力维护民生权益。组织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专项整顿活动,加大对执行行为的监管力度,案件执结率提升了 4.6 个百分点。依法妥善处置被执行人周农场系列案件,挽回经济损失 2.1 亿元,为此,市政府为市中级法院 4 人记个人二等功各 1 次,市委政法委对市中级法院执行局进行通报表彰。(王东风)
【社会治理】 2015 年,市中级法院及时梳理分析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发送司法建议 68 份,帮助有关机关堵塞管理漏洞。落实未成年人案件庭前调查、判后回访、心理干预、前科封存等制度,尽力挽救失足少年。开展“开学第一堂法律课”活动,两级法院院长及 200 余名法官走进中小学校,举办法制讲座、模拟法庭 630 次,赠送普法书籍 6000 余册,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安全观念。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对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强化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指导支持人民调解工作,诉前化解矛盾纠纷 5000 余件。市中级法院连续 5 年被评为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单位。 (王东风)
【司法为民】 2015 年,市中级法院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坚持诉讼引导、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和一次性告知制度,为当事人提供立案登记、法官预约、案件查询等“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市中级法院立案一庭被河南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等单位联合表彰为“河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示范岗”,市中级法院立案二庭被省法院评为文明执法示范岗。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带案下访、预约接访等制度,有效畅通信访渠道,引导来访群众通过诉讼程序表达诉求。全年市中级法院院领导接待来访群众 1182 人次,当场处理 1030件,转办交办 152 件。加大信访案件督办力度,上级交办案件 178 件,已全部办结。对涉及抚养、赡养、追索劳动报酬等困难群体案件,加大诉讼费缓减免力度,为 1089 名经济困难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约 597 万元。对 141 名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申请执行人等发放救助资金 158 万元。妥善审理婚姻家庭、遗产继承、赡养抚养、相邻关系等案件9567 件,维护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依法妥善处理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医疗纠纷、社会保障等案件 3546 件,维护民生权益。依法严惩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审结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 127 件,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审结该类案件 296 件。连续 7 年集中开展为农民工讨薪维权活动,连续 4 年开展保护“三留守”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2015 年办结农民工讨薪案件629 件,依法为 963 名农民工追回欠薪 2139.5 万元。妥善处理涉军案件,开展法官送法进军营活动,到部队举办法制讲座 12 场次,赠送法律书籍 1000 余册,接待军人军属法律咨询 800 余人次。 (王东风)
【司法改革】 2015 年,市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制订《关于依法保护诉讼当事人诉权的意见》,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当场登记立案 ;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及时释明,一次性告知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依法裁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并说明理由。自 2015 年5 月 1 日实施立案登记制后,立案数量同比上升 27.8%,当场立案率为 99.4%。制定实施《关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的补充规定》,对基层法院管辖的行政诉讼案件,全部实行异地管辖。对被告为县区政府的案件,全部由市中级法院管辖。通过实施行政诉讼案件异地管辖制度,2015 年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数量同比上升 57.1%,当事人服判息诉率上升18.3%。全面加强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年上网裁判文书 32846 份,上网率达 79.14%,市中级法院裁判文书上网总量跻身全国前 100 强。推行司法公开、阳光审判,巡回审判 1420 件,庭审网络直播 847 件,举办法院开放日、新闻发布会 30 余次。全面深化网络司法拍卖,上传拍品 727 件,成交 150 件,成交金额 2.58 亿元,为当事人节约佣金 200 余万元。 (王东风)
【案件管理】 2015 年,市中级法院推进信息化建设,升级法院专网系统、内网安全管理系统,调试安装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效评估、电子档案管理、涉诉信访管理、法官办案助手、司法文书公布等应用系统。推进民事案件小额诉讼、行政案件简易审判和刑事案件简易程序,简单案件简易审,确保当事人权益快速实现。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制度,全市法院领导带头亲自办理案件 1201 件。健全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核心数据分析通报机制,组织评查案件 1173 件,评查裁判文书 865 份,对存在的问题责令有关部门立即予以整改。制定实施《错案追究办理程序》《进一步做好纪检监察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实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机制,建立完善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加强学习型法院建设,全年举办、参加各类培训 34 期 328 人,购买业务书籍 3000 余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参加视察、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 180 余人次,当面听取意见 ;办理代表委员建议、意见和关注案件 46 件。 (王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