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
【全市居民消费价格运行特征】 2014 年,驻马店市居民消费价格(CPI)温和上涨,上涨趋势和全国、全省一致,总水平上涨 1.8%,涨幅比上年同期回落 0.9 个百分点,创近 5年来新低。其中,消费品价格上涨 1.4%,服务项目价格上涨 3.2% ;食品价格上涨 2.7%,非食品价格上涨 1.4%。
一、价格总水平前高后低,总体保持低位运行。近 3 年来,驻马店市 CPI 涨幅逐年回落,并在 2014 年首次步入“1”时代。2014 年分月情况看,1 月、2 月受春节影响,食品需求增加,CPI 同比均上涨 2%,环比分别上涨 1% 和 0.7%;3 月天气转暖,猪肉价格大幅下降,但鲜菜价格同比涨幅较大,CPI 同比涨幅为 2.6%;4 月、5 月、6 月、7 月 CPI 同比涨幅分别为 2.4%和 2.5%、2.1%、2% ;8 月后,同比指数进入“1”时代,从分月总体情况看,CPI 保持低位运行。
二、价格上涨面收窄。2014 年,驻马店市 CPI 涨幅回落明显,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上涨面收窄,由上年的“七涨一降”转变为“六涨二降”。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涨幅除居住类比上年扩大 0.4 个百分点外,其他均有不同程度缩小。食品和居住是影响 CPI 上涨的主要因素,共拉动 CPI 上涨 1.19 个百分点,占总涨幅的 66.1%。
三、服务消费收费价格高于 CPI 及消费品价格。2014年,全市服务项目价格同比上涨 3.2%,其涨幅高出 CPI 涨幅 1.4 个百分点,高出消费品价格涨幅 1.8 个百分点。从近5 年服务项目价格走势情况看,2010 年服务项目价格涨幅分别比 CPI、消费品价格涨幅低 2.7 个百分点和 3.5 个百分点,随后差距逐年缩小,从 2012 年开始,受劳动用工、教育服务等服务性收费价格上涨影响,服务项目价格涨幅明显高出CPI、消费品价格涨幅。
四、CPI 涨幅在全省处中游水平。2014 年,全市 CPI上涨 1.8%,涨幅比上年回落 0.9 个百分点,与全国、全省上涨趋势一致(全国回落 0.6 个百分点,全省回落 1 个百分点),比全国(2.0%)、全省(1.9%)分别低 0.2 和 0.1 个百分点。 (黄艳婷)
【影响居民消费价格的因素】 2014 年,影响全市居民消费价格的主要因素分析 :
一、食品价格上涨是推动 CPI 上涨的主要原因。2014 年,驻马店市食品价格同比上涨 2.7%,拉动 CPI 上涨 0.87 个百分点。从主要食品情况看,总体运行平稳。一是鲜果价格涨幅较大。2014 年,鲜果价格同比上涨 20.7%,拉动 CPI 上涨 0.34 个百分点。鲜瓜果价格各月同比涨幅在 15% ~ 30%之间运行。鲜果价格大幅上涨的主要原因 :上年天气原因导致苹果、梨等北方水果和香蕉等海南水果大幅减产 ;人工以及储存成本等有所上升。二是猪肉价格下降,减缓 CPI 升势。2014 年,驻马店市猪肉价格同比下降 2.3%,影响 CPI 下降 0.29个百分点。从各月同比来看,猪肉价格下降幅度在 3% ~ 18%之间 ;从环比上看,春节后,由于供求关系影响,猪肉价格持续走低,3 月份环比下降 7.4%,4 月份环比继续下降 9.4%,一度进入红色警报区域,5 月份猪肉价格出现恢复性上涨,6 月、7 月、8 月、9 月继续小幅上涨,但涨幅有限,10 月~ 12月,又持续回落。三是鲜蛋价格大幅上涨。受供求关系影响,全市鲜蛋价格同比上涨 10.8%,拉动 CPI 上涨 0.17 个百分点。从分月同比看,1 月~ 3 月份鸡蛋价格下降,降幅在 1.7% ~ 7.2% 之间,4 月~ 12 月份涨幅超过 9%,全年有8 个月份涨幅在 10% 以上。四是鲜菜价格运行平稳。全年全市鲜菜价格同比下降 5.5%,影响 CPI 下降 0.21 个百分点,走势平稳。其主要原因是驻马店市全年没有出现特别极端气候,适合蔬菜的生长 ;鲜菜市场供应充足。
二、居住价格上涨是推动 CPI 上行的第二推手。2014年,受翘尾等因素的影响,居住价格同比上涨 1.6%,拉动CPI 上涨 0.32 个百分点,占 CPI 总涨幅的 17.8%。其中,建房及装修材料上涨 1.4% ;住房租金上涨 2.2%,自有住房上涨 3.3%,两项共拉动 CPI 上涨 0.19 个百分点,占 CPI 总涨幅的 10.6%。
三、家电用品价格继续呈下降走势。2014 年,全市文娱用耐用消费品及服务价格下降 3.1%。其中,照相机下降2.1%,电视机下降 6%,电脑下降 2.7%,激光视盘机下降0.4%,热水器下降 0.1%,吸排油烟机下降 0.3%。
四、汽柴油价格双双下跌。2014 年,全市汽油、柴油价格同比分别下跌 0.5% 和 3.4%。主要受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库存相对过剩的影响,国际原油价格在年内持续下跌。国内汽油、柴油价格随之下调。从近 5 年汽柴油价格分析,最高点是 2010 年 5 月同比分别上涨 23.8% 和 26.8%,从 2010 年5 月后,汽柴油价格一路波浪式下行,到 2014 年 12 月末,汽柴油价格同比分别下降了 14.4% 和 17.5%。
五、服务性收费价格大幅上涨。2014 年,驻马店市服务项目价格同比上涨 3.2%,拉动 CPI 上涨 0.72 个百分点。其中,车辆修理服务费上涨 16.7%,理烫发上涨 14.9%,家庭服务收费上涨 14.8%,缝纫上涨 11%,学前教育上涨10%,美容上涨 9.1%,清洗费上涨 8.5%,加工维修服务上涨 6.3%,住房维修费上涨 4.3%,洗浴价格上涨 3.6%。
六、翘尾因素和新增长因素影响弱于上年。2014 年,翘尾因素推动 CPI 同比上涨 1.2 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减少0.7 个百分点 ;新涨价因素推动 CPI 同比上涨 0.6 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减少 0.2 个百分点。 (黄艳婷)
【农村居民收入】 2014 年,驻马店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270.2 元,同比增长 11.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 9.2%。
一、工资性收入是增收的稳定来源。2014 年,全市农民人均工资性纯收入 3726.5 元,增加 331.1 元,同比增长9.7%,占纯收入的比重为 45.1%,对纯收入的贡献率达到39.7%。工资性收入的稳步增加主要靠劳务品牌效应。已经成为品牌的有 :“平舆天地防水”“泌阳食用菌栽培”“遂平家政服务”“西平缝纫工”等。平舆县作为“中国建设工程防水之乡”,其防水技术被评为全国优秀劳务品牌。
二、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仍是支柱。2014 年,农民家庭经营性纯收入人均 4030.9 元,同比增加 445.8 元,增长12.4%。在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第一产业人均现金收入稳步增长,人均 3352.8 元,同比增加 430.5 元,增长 13.8%,占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为 83.2%。其中,农业收入人均2800.9 元,同比增加 280 元,增长 11.1% ;牧业收入人均721.8 元,同比增加 154.2 元,增长 27.2%。第二产业人均现金纯收入 92.2 元,减少 12.4 元,下降 11.8% ;第三产业人均现金收入人均 385.9 元,同比增加 27.7 元,增长 7.7%。
三、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持续增加。农村居民人均得到财产性纯收入 100.1 元,同比增长 38.5%。在财产性收入中,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收入 17.1 元,增长 65.6%。人均转移性纯收入 412.8 元,同比增长 7.4%,其中人均退休金、养老金收入 56.6 元,增长 46.5%。 (陈 瑞 李怡明)
【农民消费支出】 2014 年,驻马店市农民人均消费支出6347.2 元,同比增加 578.7 元,增长 10%,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 8.1%。八大类消费均呈上涨趋势 , 其中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和医疗保健、居住消费支出增长最快,增幅分别达 19% 和 13.4%、13.2% ;居住、食品和家庭设备支出对消费支出的贡献率位居前三,分别为 28.1%、23.2% 和 14.6%。通过生活消费支出的各项指标可以看出,农民生活消费的倾向性主要表现以下方面 :
一、居住条件更加宽敞便捷,注重舒适美观。2014 年,农民居住支出人均 1396.8 元,比上年增加 162.7 元,同比增长 13.2%,占生活消费支出比重为 22%,对生活消费贡献率为 28.1%。其中,建筑生活用房材料支出人均 542.8 元,同比增长 10.81% ;维修生活用房材料支出人均 193.1 元,同比增长 15.7% ;购买生活用水电支出人均 168.5 元,同比增长4.7%。期末拥有住房面积人均 31.88 平方米,同比增长 3.6%。从数据看,农民居住条件更加安逸、美观、舒适。
二、食品消费结构不断优化,注重营养健康。2014 年,农民食品消费支出人均 2216.7 元,比上年增加 134.1 元,同比增长 6.4%,恩格尔系数 34.9%,比上年下降了 1.2 个百分点。食品结构优化,肉禽蛋奶、豆类等消费量增加,其中肉禽蛋奶及制品支出人均 534.8 元,比上年增加 85.5 元,同比增长19% ;豆类支出人均 17.9 元,比上年增加 1.7 元,同比增长10.4% ;在外饮食支出人均 286.1 元,比上年增加 42.3 元,同比增长 17.4%。表明农民对食品消费更注重营养与健康,食品消费结构更为合理。
三、耐用消费品量质双双提升,注重质量档次。耐用消费品的数量和质量是衡量家庭生活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之一。2014 年农民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人均 529.3 元,比上年增加 84.4 元,同比增长 19%。2014 年末,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 111.4 台,家用轿车 6.7 辆,摩托车58.8 辆,热水器 44.8 台,空调 40.5 台,电冰箱 73.1 台,洗衣机 87.8 台,电话 193.2 部,自行车 83.1 辆,家用计算机(电脑)12.2 台,微波炉 10.2 台。家用计算机、微波炉等家电逐渐走入农家,虽然数量不多,但体现出农民生活越来越趋向城市化。 (陈 瑞 李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