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概况】 2014 年,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积极推进监管体制改革,深化保障体系建设,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分级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管新体制初步建立。餐饮食品药品监管取得实效,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全年共受理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 562 件,餐饮行政许可 660 件,药品经营企业GSP 认证行政许可 85 件,均按时办结,没有出现 1 例许可复议、诉讼案件。全年共审核行政处罚案件 80 件,其中审核药品行政处罚案件 46 件,医疗器械行政处罚案件 20 件,餐饮行政处罚案件 12 件,保健品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 2 件,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合法、公平、公正。市政府食品安全办承办政协委员提案 6 件(其中重点提案 1 件)。6 件提案均按时办结,并得到委员满意答复。 (王 丽)
【餐饮食品监管】 2014 年,全市餐饮食品监管取得实效。一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年初,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市区内餐饮服务单位按区域划分为 3 个片区,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根据划分的监管区域,逐家逐户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持证经营、索证索票、餐饮具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对发现的问题,均进行了整改及处罚。二是开展一系列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年相继开展了“元旦春节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夏秋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农村四打击四规范”等专项整治。特别是遂平县、西平县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市政府要求,重点对学校食堂开展专项整治,重点检查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食原料采购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台账记录等制度落实情况,严厉查处餐饮单位采购、使用未经检验检疫肉及肉制品等违法行为。在各项专项整治过程中,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 10680 人次,查处问题食品5239 余公斤,立案 281 起,罚没 96 万元,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63 起,批捕 19 人。三是开展餐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定年度食品抽验计划, 按照计划,组织抽检了明胶及明胶制品、肉及肉制品、自制糕点等共计 73 个品种。全年共完成食品抽样 2648 批次,其中计划性抽样 1200 批次,检出不合格食品 17 批次,监督抽样 1448 批,检出不合格食品 293 批次。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进行严厉查处,立案 172 起,罚款 69 万元,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43 起。四是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培训。对全市 140 多名一线餐饮食品执法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食品快速检测设备使用及廉政警示教育培训,提升一线执法人员的实际监管能力。全年采取日常培训、专题培训、上门集中培训等方式共培训餐饮食品从业人员 6000 余人次。分 2 次对市中心城区 225 家各级各类学校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 400 多人,进行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五是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先后完成了市区两级人大政协会议、嵖岈山产教融合国际论坛、高招、中招、中国“农洽会”等重大活动期间的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王 丽)
【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 2014 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推进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对全市 7 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均检查 2 次以上,对存在问题的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对全市 600 余家保健食品、化妆品专营店、兼营店、商场超市等经营企业,平均检查 2 次以上,重点经营门店检查 3 次以上。在日常监管中,注重宣传教育,先后发放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八不准”宣传页 1000 多张,要求企业张贴,在新闻媒体上发表保健食品化妆品消费警示 3 篇。相继开展含鱼肝油类保健食品等专项整治 2 次,不合格化妆品专项检查 4 次,市、县区局联动,对发现的问题迅速进行查处,有效净化了保健食品、化妆品市场。认真开展案件查处。全年共接举报投诉 31 起,对符合立案条件的 8 起均进行了立案,罚款 2 万余元。向外发协查函 30 件,回函 25 件,有力推动了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 (王 丽)
【药品生产监管】 2014 年,全市继续加强药品生产监管。一是开展药品生产企业跟踪检查和日常检查。对全市 4 家基本药物生产企业每季度检查 1 次,抽样其生产的所有基本药物品规 51 批次,抽样合格率 100% ;完成了辖区 7 家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 GMP(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跟踪检查,共发现一般缺陷项 33 项,对 5 家企业下达了《药品 GMP 认证跟踪检查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二是加强对特殊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管。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每季度检查一次,监督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重点对企业特殊药品购销渠道、账物相符、安全制度建立完善、安全设施配制及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特殊药品管住、管好、不发生流弊。三是继续开展 ADR( 药品不良反应 ) 监测工作。全年共上报ADR 病例报告 8499 份,其中新的一般的病例报告 2499 份,严重的报告数 209 份,医疗机构报告数 7790 份,数量均居全省前列。 (王 丽)
【药品流通监管】 2014 年,药品流通监管更加规范。一是督导药品经营企业实施 GSP( 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 改造。重点规范药品批发企业挂靠、走票和零售药店不索要税票等行为。全年分四批对全市 16 家药品批发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和 1026 家零售药店的质量管理人员近 1200 人,就新版 GSP 的重点、现场检查注意事项等进行了培训。至 2014 年底,全市 16 家药品批发企业全部通过了省局组织的认证现场检查。通过对 160 余家零售药店进行 GSP 现场检查督促,绝大多数药店都能够在规定时间内索要税票,有效解决了零售药店购货渠道混乱的问题。二是医疗机构药房进一步规范。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督导医疗机构在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建设、购进渠道、储存条件、药品不良反应上报等方面,严格执行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范药品使用行为,促进医疗机构药房建设和药品质量管理进一步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开展药品广告监测工作。全年共监测到违法药品广告 183 起,均及时移送同级工商部门处理。 (王 丽)
【医疗器械监管】 2014 年,全市医疗器械监管稳步推进。一是加强医疗器械日常监管。制定了医疗器械日常监管方案。召开了全市生产企业负责人座谈会,与 8 家生产企业签订质量承诺责任书,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分析会。全年对生产企业共实施监督检查 17 次,对存在问题的 3 家生产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对 191 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了 270 余次监督检查,对 79 家重点监控经营企业进行突击性检查 123 次,监督检查覆盖率 100%,提出整改意见 50 余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34 份。对 5 家市级医疗机构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二是开展“医疗器械五整治”专项行动。按照部署,对监管片区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 2229 人次,执法车辆 658 台次,入企宣传 653 次,发放宣传资料 5670 份,检查生产企业 7 家次、使用单位 1748 家次、经营企业 457 家次、美容机构 12 家。共取缔无证经营隐形眼镜店 16 家,对有违规行为的 11 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34 家企业予以责令整改,8 家企业予以注销,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三是继续开展 MDR(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和违法广告监测工作。全年共上报 MDR 监测报告 1224例,位居全省第二名;共监测 32 个品规的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并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王 丽)
【药品稽查】 2014 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一步强化药品稽查,严格案件查处,确保药品市场规范有序。继续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和非法生产、经营、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作为 2014 年药械稽查工作的重点。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 2.2 万人次,出动车辆 10590 台次,检查涉药单位 7060 家次 ;共受理投诉举报 379 件,调查核实 379 件,立案查处 47 件 ;一般程序立案 1449 起,结案1376 起,入库罚没款 164 万元,简易程序案件 265 起,入库罚没款 23 万元。办理 5 万元以上案件 3 件、移交司法机关案件 9 件、公安机关立案 6 起、刑拘 3 人、批捕 3 人,有效打击了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的药品市场秩序。扎实做好药械监督抽验工作。全年共完成基本药物专项抽样 170 批次,针对性抽样 1067 批次,医疗器械抽样 29 批次,案件抽样 29 批次,检验不合格 145 批次,立案 102 起,罚款 40 余万元。 (王 丽)
【食品安全宣传】 2014 年,按照《关于开展 2014 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办安排部署,市政府食品安全办会同有关部门于 6 月 10 日~ 22 日组织开展了以“尚德守法 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为主题的全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全市参与宣传活动的单位达 140 家、参与宣传周活动的食品企业 253 家,报刊、电视开办专题栏目 30 个,赠送食品安全法单行本 5000 本,发放宣传资料 5 万份,制作宣传展板 2800 余块,制挂标语700 余条,摆放宣传台 629 个,播放各类公益广告 368 次,接受咨询及受教育群众 50 多万人次。另外还相继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号召社会共同关注食品安全,合力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朱文聪)
【《驻马店市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办法》出台】 2014 年,为规范农村集体聚餐行为,建立健全基层食品安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市政府食品安全办、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召开座谈会,分析形势、研究措施,深入基层收集意见和建议,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2014 年 11月 25 日,以食安委名义印发了《驻马店市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办法》,对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登记制度,对乡村厨师实施备案管理制度,对农村集体聚餐活动实行现场指导。(朱文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