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驻马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驻马店市监察局)
【纠正“四风”工作】 2014 年,驻马店市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把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促进全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一是认真组织开展活动。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市纪委围绕“反对‘四风’树新风、执纪为民做先锋”这一主题,牢牢把握作风建设这个关键,紧紧抓住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始终扭住“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这个结合点,坚持领导带头、注重以上带下,深入查摆“四风”问题,以整风的精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立行立改、完善制度,机关党员干部思想上受到深刻洗礼。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按照市委安排部署,以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为切入点和突破口,以开展专项治理为抓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抓住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节点,采取明察暗访等形式,狠刹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烟花爆竹、土特产等节礼年货,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组织开展“走基层、查作风、评行风”活动,集中开展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会所中的歪风等专项治理,快查快办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行为,以突出问题的解决带动作风的逐步好转。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33 起,党政纪处理 135 人,市纪委先后印发 12 次通报对 51 起典型问题进行公开曝光。三是狠抓各类问题整改。将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整改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有机结合起来,针对市委确定的整改事项,制定专门工作方案,组织专业工作力量,采取针对性措施,逐项逐条落实整改,受到省委巡视组的肯定。 (高 超)
【案件查办】 2014 年,纪检监察部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始终保持严惩腐败的高压态势。把查办案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龙头来抓,不定指标,不设上限,有案必查,有贪必肃,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 4402 件次,立案 1116 件,结案1100 件,党政纪处分 1312 人,其中县处级干部 39 人,同比上升 85.7% ;乡科级干部 281 人,同比上升 24.3%。市纪委严肃查处了市委原副秘书长龚某、确山县政协原主席申某、市中医院原院长陈某、市薄山景区管委会原主任李某等一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特点,在惩治腐败方面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集结办案力量。针对中央巡视组和省委巡视组交办案件数量较多的实际,打破机关内设室职能界线,采取以案件室为主、其他室办共同参与的办案形式,增强办案力量,加大办案力度。省委巡视组共交办信访件 1024 件,办结率 100%。二是严肃工作纪律。强调审查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隐匿和瞒报线索,严禁以案谋私。研究制定线索专管员管理办法,在市县两级试行问题线索专管员制度,严格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函询谈话、暂存、了结五类标准处置线索。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开展办案安全工作检查,加强对办案点、录音录像、暂扣款物的管理。选择有条件的县区,从退役武警人员中招聘 30 名办案陪护人员,组建准军事化管理队伍,夯实安全办案基础。三是着力解决“苍蝇式”腐败问题。以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为抓手,探索建立基层腐败问题发现和处置机制,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组织开展征地拆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和定点医疗机构套取新农合资金专项治理、土地整治项目和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专项检查、“三公”经费公开和乡镇“三资”管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使用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等,发现并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高 超)
【落实“两个责任”】 2014 年,纪检监察部门把“两个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牛鼻子”来抓,采取切实措施,确保“两个责任”贯彻到基层、落实到一线。一是明确责任内容。研究制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并以市委文件下发,厘清职责定位,制定保障措施,构建落实“两个责任”制度体系。二是集中开展宣讲。市委和市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队到联系的县区、分管的市直单位宣讲“两个责任”,约谈主要负责人,统一思想、传导压力、教授方法,营造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三是开展述责述廉。组织 5 个县区和 3 个市直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围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廉洁从政情况向市纪委全会专题述责述廉,现场接受质询、评议,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四是加强监督检查。成立 5 个督导组,对各县区、市直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落实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和纪委负责人实施责任追究。市委书记余学友专门就检查情况报告作出批示,要求持续抓好工作落实。 (高 超)
【“为官不为”专项治理】 2014 年,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促使党员干部履职尽责。针对个别党员干部出现的“为官不为”问题,经过组织调研论证,归纳梳理出 10 种影响工作效能的“为官不为”问题,在全市开展专项治理。成立 4 个监督检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集中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 28 个市直机关单位、10 个市区办事服务大厅、11 个县区(含产业集聚区)的工作纪律、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发现问题 117个,查处“为官不为”问题案件 51 起,纪律处分 43 人,组织处理 49 人,专题印发通报对 16 起典型案件点名进行公开曝光。组织 1200 名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对 77 个市直单位的204 个重点科室(岗位)分类进行政风行风现场集中评议, 对集中测评满意率在同类排序中后 10 名的,确定为重点管理单位并通报批评 ;对集中测评满意率在同类排序中后 3 名的,确定为重点治理单位,对其主管单位分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 (高 超)
【预防腐败工作】 2014 年,纪检监察部门突出教育监督和制度约束,科学有效预防腐败。一是深化廉政教育。组织开展“清风天中·廉洁节日”集中教育月系列活动,着力打造廉政豫剧《陈蕃》,精心制作廉政公益广告,营造廉氛围,传递正能量。将廉文化与当下流行的“微”元素结合,专题拍摄的微电影《避雷针》,在全国网络投票中排名第一。依托市纪检监察宣教中心,组织党员干部到廉政教育展厅接受警示教育。二是规范制约权力。深化行政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取消市级行政审批项目 40 项。全面推进县(区)委、县(区)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组织开展“约法三章” 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从源头上制约权力。推进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持续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市本级完成交易74.87 亿元,实现增收节支 6.02 亿元。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把单位“一把手”和涉财涉权科室作为重点进行专项督查,督促其重新梳理廉政风险点,制订防控措施。三是健全完善制度。坚持问题导向,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县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权力行使的若干规定》《驻马店市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关于严禁机关工作人员工作日午间饮酒的暂行规定》等一 系列规范性文件,努力破解权力运行不透明、不规范,权力监督不到位、不给力和作风建设不持久、不长效等三大难题。(高 超)
【中国共产党驻马店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 2014 年 2 月 10 日,中国共产党驻马店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九届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总结 2013 年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 2014 年任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宪中代表市纪委常委会作了题为《聚焦主业、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工作报告。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这个报告。会上,各县区委书记向市委递交了 2014 年度驻马店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目标责任保证书。 (高 超)
【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全体会议】 2014 年 10 月 14 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全体会议,分析当前全市反腐败工作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加强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推动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会议宣读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和联席会议成员名单,听取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审计局等单位反腐败协调工作汇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张宪中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副组长、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苗建勇,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庆照,副市厅级干部、 市公安局局长杨俊杰出席会议。 (高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