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
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实施意见
(2013年4月11日)
2012 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着力强科技保发展、强生产保供给、强民生保稳定,农业农村工作成效显著。粮食产量连续 9 年丰产丰收,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畜牧业健康发展,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稳步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201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中原经济区建设的开局之年,做好农业农村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四个坚持”的总思路和“持续求进、着力提升”的总要求,着力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着力推进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着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持续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持续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持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为实现富民强市加快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一、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力保实现连年稳产丰产
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对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必须按照“稳定面积,提高单产,提升质量”的思路,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支撑,全面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力保实现连年稳产丰产。
1.持续稳定粮食播种面积。严格落实基本农田划定、补划备案和年度核查制度,切实保护好基本农田。大力开展土地整治,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小麦种植面积稳定在1000 万亩左右,玉米面积稳定在 700 万亩左右。鼓励和引导粮食种植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集中。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组织通过代耕、代种、代管等方式,参与粮食生产。
2.努力提高粮食单产水平。进一步做好良种推广工作,加快高产优质粮食品种的推广应用。以高标准粮田建设“百千万”工程和粮食高产创建活动为重要抓手,集中要素,集成粮食增产关键技术,着力创建 40 个小麦和 40 个玉米万亩高产创建示范区,示范推动粮食均衡增产。科学制定和完善粮食作物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全力做好科学抗灾减灾。加强病虫害监测与防治,不断提高统防统治面积。
3.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高标准粮田工程建设力度,2013 年每个县区启动建设一个 10 万亩的高标准粮田示范区,全市新增高标准粮田 100 万亩。大力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力争全年实现新增和恢复有效灌溉面积 70 万亩,新增旱保田 55 万亩,新增和改善除涝面积 50 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 14 万亩。
4.认真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全面落实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等各项补贴政策。加强对农业补贴对象、种类、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落实最低收购价政策,切实做到不拒收、不限收、不压级压价,保证农民利益不受侵害。认真落实和开展财政支持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二、创新农业生产经营机制,大力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1.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探索推进家庭承包土地“小块并大块”工作,解决承包地块细碎化问题。鼓励农户采取转包、出租、互换、入股等多种形式,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和支持农民承包土地向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流转。土地流转不得搞强迫命令,确保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探索建立严格的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耕地(林地)准入和监管制度。逐步建立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为土地流转提供全程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完善流转备案制度和动态监测制度,保护流转双方合法权益。
2.努力提高农户集约经营水平。按照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发展的要求,引导农户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现代生产要素,加快转变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律环境,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农民联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壮大。积极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农民联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力度,提高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
3.大力支持农民合作组织发展。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兴办各类农民合作社。全市重点培育 100 户示范社,不断提高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水平。对农民合作社实施项目倾斜,税收、用地、用电等优惠政策。加大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成员培训力度。引导金融机构适度加大涉农信贷资金投放力度,优先满足农民合作社信贷需求。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内部资金互助合作,解决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短缺的问题。
4.加快农业产业化集群建设。按照“基地支持、龙头带动、流通服务、特色高效”的原则,重点建设面制品、肉类和皮革、油脂、果蔬、食用菌、调味品、花木和林果、茶叶和中药材等八大产业集群。扩大农业对外合作和招商引资,着力引进一批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产品竞争力强的农产品精深加工龙头企业。推动龙头企业通过“公司 + 基地 + 农户”“公司 + 合作社 + 基地”等运营模式,与农民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在保证企业原料供给的同时,让农民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推进农业品牌带动战略,着力培育一批中国名牌和河南名牌。发展一批与农业产业化集群相配套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为农业产业化集群发展提供配套服务。
5.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机制。切实加强公益性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市、县、乡、重点村四级农技推广服务网络,搞好农技人员的岗位培训和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乡镇水利和气象服务站等公共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供销社、邮政局、中储粮等部门和机构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流通中的重要作用。支持涉农企业和农民合作组织充分参与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性服务业免征营业税。
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稳步推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
1.增强农民转移就业能力。积极整合培训资源,加大培训力度,切实增强外出务工农民的就业能力。搞好输出输入地就业岗位信息对接,大力开展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实现培训与就业的紧密结合。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非农产业的发展,积极推动农业招商引资工作,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
2.引导农民创业增收。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将农民工返乡创业和农民就地就近创业纳入政策扶持范围。积极拓展新型服务领域,为农村劳动力大规模转移就业开辟新渠道。抓住产业转移的有利时机,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和庭院经济,拓宽农村非农就业途径,让农民真正从经济发展中获益。
3.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用 5 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确权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完善征地补偿办法,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征地行为,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依法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农村集体非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得进入市场。
4.切实做好扶贫开发工作。以促进贫困人口增收为目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切实解决贫困人口出行难、上学难、吃水难、用电难、就业难等突出问题。在搬迁扶贫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机结合方面积极探索。抓好产业扶贫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建设,围绕贫困村优势产业,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增加收入。实施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由非农产业岗位培训向涉农岗位培训转变,确保培训学员稳定转移就业。
四、加强城乡统筹,不断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
1.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加强《驻马店市城市总体规划》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各个专项规划、县城规划、乡镇和社区规划等规划的衔接和协调。把支持产业发展作为城乡规划的重要任务,提倡城乡综合功能开发,生活区、休闲区、商务区、产业区综合配套。创新城乡建设用地机制。大力开展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人地挂钩试点工作,建立土地综合整治节余建设用地指标有偿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征地“两公告一登记”制度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健全失地农民生活保障机制,切实保护被征地村民合法权益。
2.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政策引领、规划先行、突出主体、保障权益、规范有序、拓展创新、互动联动、一体运作”和“产业为基,就业为本,生计为先”的原则,继续坚持以城乡结合部、产业集聚区、旅游景区周边为主,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地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立足驻马店实际,积极探索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模式,逐步走出一条适合我市可持续、可推广、可复制的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路子。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坚持规划先行,不在没有规划的地方建房子,不建没有规划的房子。切实抓好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土地使用、房屋登记、房产证办理、资金整合等政策的贯彻落实,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持续推进。坚持群众利益优先,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解决好拆迁安置、土地流转、生态保护、群众就业、社区管理等问题,做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两优先, 实现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两转变。
3.不断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建设调整学校布局,确保城镇化进程中城镇居民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优化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加大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创业扶持力度,加强创业培训服务体系建设,以创业带就业。推进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积极与城镇 社会保障体系接轨。巩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成果,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推进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年内实现全市就医“一卡通”。
4.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把推进人口城镇化特别是农民工在城镇落户作为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农民工职业培训、社会保障、权益保护,推动农民工平等享有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租购、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努力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问题,加强生产扶持、社会救助、人文关怀,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和人身安全。
5.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努力建设美丽乡村。突出抓好农田防护林系建设、绿色通道建设、村镇绿化、山区绿化、水土保持等生态建设工程。以林业生态乡镇创建为载体,持续深化林业生态建设,加快全市建成高标准的林业生态市步伐。加强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整治,加快农村河道、坑塘、水环境、生活污水和垃圾综合整治。加强山丘及水土流失易发区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加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扎实开展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生态乡镇、生态村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工作。
五、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1.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农村党支部书记,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新型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强化农村基层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排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提升推动农村发展、服务农民群众能力。加大选派优秀机关干部到农村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的力度。加强村干部培训和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2.加强农村基层民主管理。进一步健全村民自治机制,规范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办法,实现村务公开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延伸。深入推进乡镇政务公开,推行乡镇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领域的信息公开。有序发展民事调解、文化娱乐、红白喜事理事会等社会性组织。
3.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强农村信访工作,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效途径依法理性维护自身权益。依法保障外出村民在本村、外来人口在居住村的民主权利和物质利益。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长效机制。强化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乡镇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
4.保障农村社会公共安全。加强农村抗灾救灾、警务消防、疫病防控等设施建设,严格执行农村学校、医院等公共设施建筑质量标准,增强农村突发公共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处置能力。深化农村平安建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落实在农村警务室连续工作一定年限人员的有关激励政策。依法打击乡村黑恶势力、“黄赌毒”和侵害农民权益的各种刑事犯罪。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面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探索建立农村文化发展基金。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推进法治乡镇、村创建活动,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树立健康文明、遵纪守法的社会新风尚。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和改善对“三农”工作的领导,确保劲头不放松、力度不减弱、力量有加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熟悉党的“三农”政策和国情省情市情农情,善于做好新时期“三农”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提高“三农”工作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监督检查,实施绩效考核评价,严格监督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执行情况,确保不折不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