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营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 2013 年,全市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流转。市政府在《关于建设高标准粮田的实施意见》中 , 从财政、税收和用地等方面引导土地向各类新型经营主体流转,要求县区从种粮大县奖励资金中,给予土地流转转入方每亩 100 元的资金奖励;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工作的实施意见》,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的专项资金, 对开展土地流转好的县区、乡镇、村和规模经营户进行扶持和奖励。遂平县、上蔡县政府在财政紧张的情况下,分别拿出145万元、60万元对土地流转程序规范、经营效益高的经营主体和服务管理好的乡镇进行奖励,有力地促进了土地流转工作的开展。截至年底,全市土地流转总面积 197.82 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 19.02%。加强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上年遂平县被省农业厅定为全省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组织规范化建设试点县,在此基础上积极向市领导建议,推荐在全市开展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确定了正阳、遂平、上蔡等县为土地流转规范化建设试点县,促进了土地流转规范化建设。全市已有 64 个乡(镇)、675 个村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及时开展流转信息发布、资格审查、合作鉴订、合同鉴证、纠纷调处等工作。(胡洪艳)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 全市10个县区都按法律要求,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全年全市共调处土地承包纠纷 589 件,其中调解 458 件次,仲裁 129 件,在全省对各省辖市的综治考评打分中,驻市位列前三 ;在申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仲裁体系建设项目中,驻市享受西部开发的 7 个县完成了申报,汝南、正阳、上蔡 3 县获得第一批批建。同时,加强仲裁员的培训工作。河南省在全国率先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基层调解员培训纳入“阳光工程”培训,驻市培训计划 140 人,占全省培训任务的1/10,实际培训 152 人。实行农村土地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上级交办、督办的信访案件,均能及时办理,按时报结。(胡洪艳)
【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 2013年3 月,按照农业部、监察部下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和《河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实施办法》的要求,联合市监察局,组织2 个检查组,对全市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并对检查结果及时进行通报,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全市农村集体资产总额达 24.2 亿元,资源面积 1421.57 万亩。全市 197 个乡镇全部成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2480 个行政村已全部建立村级监督委员会,2401个行政村实行了财务公开。12月份,联合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审计局,联合转发了《农业部 财政部 民政部 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全面加强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全年全市共审计417个单位,审计资金总额 1.71 亿元。 (胡洪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2013 年,全市农经部门把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积极争取工商、财政、税收、金融等涉农部门的支持,不断发展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农民增收。一是加强合作社示范社规范化建设。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驻政〔2012〕62号),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扶持和服务。截至 2013 年底,全市依法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 6959 家,社员出资总额232.9 亿元,入社社员 15.2 万人(户),辐射带动非成员农户 36.4 万户。2013年,驻市 10 家合作社被认定为第四批省级示范社,62 家农民合作社被认定为第二批市级示范社。全市现有市级以上示范社 146 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家,省级示范社42家,示范社体系基本形成。二是积极培育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把发展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作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集约化水平新的切入点,在政策、信息、技术和信贷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引导和鼓励其规模生产。全市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 1997 个,其中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家庭农场 1651 家,家庭农场经营面积 22.4 万亩,《驻马店市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标准》也已起草上报市政府。三是做好新型经营主体亮点培育工作。经过反复调研,确定了2014 年重点培育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和土地流转大户各10 家,已经制定了具体培育目标、措施、责任人。(胡洪艳)
【农经统计】 2013 年,市农业部门完成了 2013 年度全市农村经济情况、农民收入与负担情况、村合作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与资产负债情况、农经工作综合情况统计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对全市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进行分析,为各级党委政府掌握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提供了可靠的数字依据。 (胡洪艳)
【“农洽会”参展产品评定工作】 2013年,市农经站积极做好“农洽会” 国家级合作社参展和优质农产品评定工作。一是承担并完成国家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参加中国“农洽会”邀请工作。经过多次沟通协调,共组织邀请了7个省的 46 家国家级示范社参会参展,设置展位43个。二是做好中国“农洽会”参展产品评定的服务工作。中国“农洽会”参展产品评定服务工作连续4年由市农经站承担。认真做好了参评产品的收集、整理、分类、登记、造册等工作,受到了专家和领导的好评。共有 17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274个企业的 576 个产品参评,评出金奖产品29个,优质产品 136 个,圆满完成了任务。(许卫平 胡洪艳)
【农民负担监督管理】 2013 年,全市进一步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一是农民负担监督检查。加大了对农民建房及违规征地、农村计划生育、农村儿童免疫接种、农村义务教育、农电改造和维护、侵害农民土地权益等6个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力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通过专项治理,共清理涉农违规收费 57342元,其中向村级组织收费 10908 元,已全部清退。向村级组织、专业合作社、村级卫生室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摊派也得到有效遏制。二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继续全面实施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工作,出台“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议事和审核程序,确保项目资金用途,明确筹资筹劳范围。批复项目1425个,涉及行政村1149个,项目覆盖率 48%。项目总投资2.15亿 元。村民人均筹资 18.4 元,劳动力人均筹劳 4.8 个工日,均不超过限额标准。(王冉)
【农业综合执法】 2013 年,按照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总体要求,标本兼治、打防结合,严格落实农资监管责任制,认真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着力构建农资监管长效机制。全市累计检查农资企业和农资经营单位 5231 个次,整顿市场 2280 个次,立案查处 323 起,涉案人数384人,结案308 起,查获种子16.7万公斤, 肥 料 103.8 万 公 斤,农药 0.17 万公斤,货值金额 184.55 万元,移交公安机关 3 起,进一步净化了农资市场,确保农民用种、用药、用肥安全。 (李长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