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2013年,市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积极探索完善资产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建立良好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动态管理体制。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数据和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构建起“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相互衔接的信息管理系统,财政部门通过该系统的“登记、申报、查询、分析、统计、审核、处置”等功能,实现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从“入口”到“出口”的信息化、网络化动态监管。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在以《驻马店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驻政〔2007〕158 号)为总纲的基础上,2013 年国有资产科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的通知》(驻财办〔2013〕1 号),下发了驻马店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编制,代市政府草拟了《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罚没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和 《驻马店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建筑物和土地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制度措施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了国有资产使用效率。三是搭建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做好与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衔接和协调工作,形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齐抓共管机制,形成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从“部门预算—资产采购—资产处置—资产监管”全程协调监管机制。 (董华亭)
【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 2013年,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工作圆满完成。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及时召开全市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工作会议,全面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整体要求,周密部署全市工作任务。实行“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细化到人、落实责任的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认真学习,措施到位。组织各级、各部门认真研读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工作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掌握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精神,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政策、熟悉业务、熟练操作。三是分工协作,营造合力。按照既定工作方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实施。财政部门切实加强与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认真听取合理化建议,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指导解答单位在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中遇到问题。四是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在执法执勤用车编制核定中要严格执行既定标准,做到逐车清查、核对和查实,做到“三实一相符”,即 :数量实、价值实、管理使用单位实和账实相符。各级、各部门要对执法执勤用车及执法执勤人员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瞒报、虚报及提供虚假资料的,要责令其限期更正并予以通报批评 ;对清查中出现的失职、渎职行为,要根据情况轻重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全市共核定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1704 辆,并对纪检、公、检、法、司、农、林、海事等执法执勤部门下发编制核定文件。(董华亭)
【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 2013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成效显著。一是资产家底扎实。据信息系统生成数据显示,截至 2012 年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66.12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总额38.01亿元,占22.88% ;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28.11 亿元,占77.12%。固定资产账面数原值130.56亿元,其中行政单位固定资产29.04亿元,占 22.24%,事业单位固定资产101.52 亿元,占 77.76%。二是增强了单位责任意识。通过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大多数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有了新的认识,管好资产的责任意识得到明显增强,用好资产的环境得到显著改观。三是奠定坚实基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的实施,不仅有效地摸清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确保了资产管理数据库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而且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配套设施,为实现驻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动态化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提供了数据依据、设施保障和人力基础。四是提供决策依据。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顺利实施,为全面分析、总结驻市资产管理工作提供了基础数据,为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提供了全面、详实的数据依据,为领导决策提供了参考依据。 (董华亭)
【国有资产日常管理】 2013 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日常管理工作不断推进。一是严控资产购置关。根据单位年初预算编制情况,认真审核所购置资产是否纳入预算管理 ;按照驻纪发〔2010〕5 号及《驻马店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驻财办资〔2011〕8 号)要求,认真审核、规范程序、严把严控,减少了资源浪费,促进了国有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全年共审批资产购置 3994 笔,涉及资金49587.07 万元,审减资金 4314.4 万元。二是严把资产对外有偿使用关。在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时,严格遵循高效使用、投资回报、风险控制和跟踪管理的原则,并委托相关中介机构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招投标、竞价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拍租,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能力。三是严格资产处置关,进一步明确资产处置程序和要求。单位处置国有资产时,必须提交相关材料,并填报资产处置申请表和纪检部门印发的资产评估备案表。对需要出售的大宗资产采取实地查看,委托中介机构评估,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处置。为确保废旧资产的安全性,防止废旧物资对社会造成污染,通过对市直物资回收公司进行考察,选定几家具有相当资质的回收公司对市直单位报废资产进行统一回收集中处置,从而确保国有资产报废处置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董华亭)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 2013 年,市直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全力推进。一是加大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行政事业单位对产权登记和产权登记年检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二是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年检信息库,及时跟踪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动及产权变动情况,掌握国有资产存量的分布和价值总量的增减变化情况,为资产配置、调剂、对外有偿使用、处置提供完整的信息资料。三是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和年度检查制度,规范办事程序,完善登记和年检手续。 (董华亭)
【国有企业脱钩划转工作】 2013 年,围绕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制定的国有企业“全部脱钩、部分拖管、部分改制”方针和 2013 年基本完成脱钩改制工作目标任务,全市国有企业脱钩划转工作进展顺利。一是市国资委与市交通、粮食、商务等 11 个局委签订了委托代管书,完成了 86 家市直企业的脱钩工作 ;完成了豫鑫种业公司国有股权移交和市保安服务公司整体移交工作,对脱钩划转企业国有产权进行了变更登记,初步理顺了国有资产出资人关系。二是县区国有企业脱钩改制行动迅速。列入县区脱钩改制范围的企业共有 276 户,各县区立足实际,建立了国有企业脱钩改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下发了国有企业脱钩改制实施意见,县区国资监管机构与企业原主管局委签订了委托代管书,积极筹措改制资金支持企业改制。三是为加快推进脱钩改制工作,市国资委多次到有关部门调研企业脱钩改制工作,3 次成立督导组代表市政府分赴市直、县区进行专项督导,并于年终组成 3 个考核组对各县区脱钩改制目标任务进行考核,有力推动了国有企业脱钩改制进程。(商东琴)
【国有企业改制】 2013 年,国有企业改制工作成绩显著。截至2013年12月底,全市 86 户局委所属企业已有43 户企业基本完成改制任务,占总数的 50%。一是 13 户企业基本完成改制任务。市鑫生粮油机械厂、市兽药厂、市运输公司、市药材站改制已基本结束 ;豫鑫种业和市保安公司国有股权已整体移交 ;7 户壳公司的改革工作已基本完成。二是 23 户企业经市政府批准进入改制程序。其中,市建材厂、市华康新特药站等 7 家企业正待出具土地规划条件 ;市燃化工业总公司安置补偿工作,市国资委抽调专职人员,指导企业正在进行职工安置补偿算账;市龙达精品商厦正在完善资产公开出让手续 ;市外贸贸易实业公司、市畜产品进出口公司两公司资产已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发布了产权拍卖公告,经双方商定拍卖收入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外贸贸易实业公司拍卖已结束,正在进行算账和制定职工安置补偿方案 ;市林产品公司正在做改制前的土地规划等工作 ;市东方粮油集团公司及所属 5 家控、参股公司整体改制方案已经批准,清产核资、评估、审计工作进展顺利。三是市粮食局以东方粮油国有股退出为依托,用转让收入解决 7 个壳公司职工安置问题 ;市商务局 1 户,正向市政府报告申请补偿资金。四是县区 276 户企业,已进入改制程序 36 户。(商东琴)
【与央企省企合作】 2013 年,市国资委加强项目建设,深化与央企省企战略合作。一是国资委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与央企、省企战略合作工作,并指派一名班子成员具体负责。二是积极谋划。加强与中国通用的沟通联络,跟踪问效,深化合作,在与中国通用集团签订的合作协议框架内,认真抓好签约项目的落实。积极寻求新的合作项目,2013年 11 月 5 日在郑州黄河迎宾馆又与中国通用签订了续建中国通用注资天方二期工程项目协议,实现全市 4.67% 的国有股本保值增值。三是突出优势。对驻市脱钩企业中的优势行业、优良资产、资本进行筛选,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合资合作、技术引进等方式,围绕重点行业和领域,与央企、省企进行合作。 (商东琴)
【国有资产日常监管】 2013 年,国有资产日常监管进一步加强。一是完成了 2012 年度国有资产年报统计工作。纳入年报统计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185 户,资产总额为 219.9 亿元,负债总额为 187.4 亿元,所有者权益 32.5 亿 元, 全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86.3 亿元,利润总额 2.58 亿元,国有资产总量 21.67 亿元。二是开展地方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情况调查。按照省国资委部署,对全市地方国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市属 10 户,县区 28 户,市属企业负责人 56 人,县区 75 人职务消费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2012 年度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人均水平为3.68 万元 / 人 / 年,业务招待费与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占费用总额的 72%。三是积极做好企业产权登记工作。2013 年,市国资委共收集审核企业有关材料 1000 多份,完成登记企业 93 家,其中市直 35 家、县区 58 家。占有使用国有资本 25.58 亿元,国有全资法人出资 5.67 亿元,国有绝对控股法人出资 619 万元。(商东琴)
【扶优帮困】 2013 年,市国资委实行分类指导, 深入开展扶优帮困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政策,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和困难企业退休职工大病统筹医保和临时工养老保险问题。全年国资委为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发放生活补贴392670.96 元。同时,配合市人社局、财政局完成了市直困难企业 449 名退休职工大病统筹医疗保险的申报工作。二是积极与工会、人社部门联络,做好分管 21 户企业、近 2 万名工人的困难救助和解困工作,每年春节协调资金近 70 万元,发放到困难职工手中。三是机关人员每人集资 200 元,对联运公司 20 名困难职工发放 1.5 万元对口帮扶资金。四是积极开展省级文明单位结对帮扶。市国资委作为牵头单位,多次组织市监狱、市中心医院等6 家省级文明单位深入帮扶点泌阳县赊湾镇多庄社区开展调研,免费提供健康义诊、卫生讲座、法制培训等活动;投入资金 1.6 万元修缮村委围墙 , 整治村容村貌,促进了乡风文明。五是为选派干部驻村点新蔡县大宋村和上蔡县西洪洼王村送去帮扶资金和引进项目资金 35 万元,修路 6 公里,修缮校舍 25 间,为学校购置桌椅 100 套,安装路灯 20 个。(商东琴)
【维稳工作】 2013 年,市国资委深入贯彻《信访条例》,规范信访工作和信访秩序,健全信访制度,多措并举,为职工排忧解难,做到小事不出企、大事不过委。一是妥善解决原龙山水泥厂遗留问题。协调确山县政府,将原市龙山水泥厂北生活区 28户困难职工纳入公共租赁房保障范围,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2007年,龙山水泥厂按照国家政策实施关停改制,由于市县医保政策的差异,退休人员的医保金缴纳问题逐渐凸显,经请示市政府,职工的医保费缺口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多方筹措资金,提高致残职工李朝红生活费标准,帮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金,为其垫付医疗费用11 万余元,并多次向其父亲李柏松开展困难救助。协调市县相关部门,解决职工医疗保险归属和资金筹措问题;帮助生活区职工落实通道大门、公共设施复建工作。二是妥善解决西园宾馆职工反映问题。对 176 人参照事业单位待遇办理了生活津贴增资,整体移交市资产经营公司接管,指派专门工作人员负责管理 ;为离退休职工每年体检一次,重大节日进行走访慰问 ;落实取暖费、降温费和订阅报纸等项待遇。三是积极推动解决原柴油机厂、市燃化工业公司、市物资站职工反映的遗留问题。通过国资委的努力,妥善解决各种矛盾,避免了集体或个人进京赴省上访,有效地维护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四是全力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稳定工作。委属企业军转干部共有 102 名,分布在 18 家企业,人员多、分布广、工作量大。为做好稳定工作,始终坚持“四个到位、两个清楚”,即 :组织到位、任务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底数清楚、动向清楚。为了解军转干部的实际情况,多次组织召开企业军转干部座谈会,倾听他们的呼声,深入企业,走访慰问,切实解决他们的急、愁、难问题。(商东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