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3 年, 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1.14 ‰, 死亡率6.27 ‰, 自然增长率为4.87 ‰。 年末户籍人口896 万人,常住人口 689.5 万人。城镇化率 34.89%,比上年提高 1.45 个百分点。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431 元,比上年增长 10.0%。人均消费 性 支 出 15089 元, 增长 11.6%。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437 元,比上年增长 12.7%。人均生活消费支出5570 元,增长 14.6%。
全年共有14.04 万城镇居民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37.86 万农村居民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全年救助城乡医疗困难群众 34.28 万人次,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8055.3 万元。
全市共有各类福利院床位 24910 张,收养 21881 人。有各类社区服务设施 64 个,其中社区服务中心 30 个。全年销售社会福利彩票 26069 万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 8459 万元,接受社会捐赠 231.7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