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
实施意见
(2011年1月26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精神,抓住国家把水利改革发展作为工作重点,启动新一轮治淮和新增粮食千亿斤计划的重大战略机遇,加快推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步伐,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认清形势,增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水利建设成就显著。 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水利大市。地跨淮河、长江两大流域,受特殊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影响,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汛期降雨集中,暴雨多发,水旱灾害频繁,兴水利、除水害历来是我市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任务。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作,按照“上控、下排、中改善”的治水方针,团结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坚持不懈地开展水利建设,治淮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农业灌溉体系明显改善,有效灌溉面积大幅增加;民生水利建设扎实推进,供水保障体系、防洪保安体系初步形成。目前,全市已建成大型水库4 座,中型水库9 座,小型水库153 座,滞洪区3 处,塘堰坝6455 座,兴修河道堤防1023 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68 平方公里,打配机井15 万多眼,初步建成了较为完善的防洪除涝体系。各类水利工程在发展农业生产、抗御水旱灾害、满足经济社会用水需求、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水利基础仍很薄弱。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但目前我市水利发展现状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要求还不相适应。突出表现为:水资源利用率不高,供求矛盾比较突出;无序开采地下水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社会水环境保护意识不强,水环境污染趋势没有得到根本遏制;水利工程体系建设不够完善,抗御水旱灾害能力不强,骨干河道防洪标准低,小洪河和大洪河防洪标准只有10 年一遇,汝河干流已40 年未进行系统治理,洪汝河支流10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道37 条,其中未曾治理不足10 年一遇的的河流有10 条,防洪标准难以保证支流的防洪安全;全市153 座小型水库,有136 座存在不同程度的病险问题;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老化,旱涝保收田比例偏低;民生水利建设滞后,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较多;流域生态较为脆弱,水土流失尚未得到有效控制;水利建设前期工作经费严重不足,推进缓慢,影响了水利建设进度。
(三)水利改革发展的机遇难得。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十二五”时期水利改革发展提出明确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重要部署,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水利发展的战略地位,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国家持续加大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把加强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把增加水利投入作为新增建设资金的重点领域;国家启动实施《全国新增1000 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计划到2020 年全国新增1000 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我市作为粮食生产大市,必将迎来水利建设大投入、大发展的时期;国务院召开的治淮工作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加强治淮工作,掀起了新一轮的治淮高潮,我市地处淮河上游,是治淮的重点地区之一,水利建设迎来了新的重要战略机遇。
二、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个重在”实践要领,把水利作为全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注重科
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加强薄弱环节,切实推进重点工程,大力发展民生水利,不断深化水利改革,加快建设节水型社会,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粮食生产核心区、实现驻马店平安崛起提供有力支撑。
目标任务:力争通过5 到10 年努力,从根本上扭转我市水利建设滞后的局面。2011 年,重点围绕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项目、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计划等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市实现新增有效灌溉面积40 万亩,新
增旱保田面积30 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5 万亩,新增除涝面积15 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0 平方公里,打配机井5000 眼,建设3—4 个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示范区,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40 万人。到2015 年,通过“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的实施,使我市水利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粮食生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民生水利持续得到加强。基本完成重点中小河流(包括重要支流)重要河段治理,全面完成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灾害易发区预警预报系统建设;全市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到1000 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 以上;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基本解决,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0%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34.3 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72.2% ;初步建成有利于水利科学发展的制度体系。到2020 年,基本建成防洪抗旱减灾体系,城市和防洪保护区防洪能力明显提高;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得到全面保障;城乡供水保证率显著提高,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进一步降低;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河流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水功能区水质明显改善,城镇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西部山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地下水超采基本得到遏制;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
三、坚持除害兴利两手抓,加快水利薄弱环节和重点项目建设
(一)加快防洪工程体系建设
做好病险水库和病险水闸的除险加固。巩固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成果,加快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步伐,尽快消除水库安全隐患,提高防洪减灾能力。2011 年底前全部完成列入国家规划的薄山、宋家场、宿鸭湖3 座大型水库和下宋等7 座中型水库以及28 座小(Ⅰ)型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全面启动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完成全市44 座重点小(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前期工作,争取列入国家专项规划;2015 年完成全市所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从2011 年起,用3 到5 年时间,对全市7 座大中型水闸实施除险加固,保证水闸功能正常发挥。
加快骨干河道和中小河流治理。优先安排洪涝灾害易发、保护区人口密集、保护对象重要的河流及河段,使之达到国家防洪标准,2011 年底前完成泌阳河、慎水河、北柳堰河一期治理任务;开工建设练江河、玉带河、北汝河、大洪河分洪道,奎旺河、三里河治理工程;争取2015 年底完成我市全部23 条河流76 个项目区的治理任务。
加快滞洪区建设。加快滞洪区安全建设步伐,2011 年全面完成已批复的杨庄、蛟停湖滞洪区安全建设项目建设任务。以新一轮治淮工程为重点,认真做好“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内的老王坡、杨庄、蛟停湖三大滞洪区建设项目前期工作,2011 年完成可研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查、批复,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我市滞洪区建设工程任务。
(二)大兴农田水利建设
认真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积极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2011 年建设高产稳产田24 万亩。到2015 年,实现改造中低产田150 万亩、建设高产稳产田120 万亩的目标,使项目区基本实现旱涝保收、稳产高产。节水灌溉从典型示范转向全面推广,以节水增效为目标对现有灌溉面积进行技术改造,到2015 年实现全市节水灌溉面积达到100 万亩。支持山丘区以坑塘堰坝为主要内容的小型抗旱水源建设。
加大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力度。加快宿鸭湖、板桥、薄山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步伐,争取宋家场、华山灌区纳入国家投资计划。积极开展末级渠系改造工程建设。按照《河南省现代灌区建设管理标准》要求,努力实现投入多元、管理规范、制度灵活、效益提升,全面提升灌区建设和管理水平。
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高度重视农资综合补贴项目,计划争取中央财政投资1 亿元,在9 县1 区改造中低产田12.5 万亩。努力争取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资金8000 万元以上,计划在遂平、西平、汝南、平舆、确山、驿城区6 县区改造中低产田10.6 万亩。在新蔡、正阳、上蔡、泌阳4 县建设高标准农田6 万亩,争取国家、省财政投资6900 万元以上。2011 年,全市要争取各类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5 亿元以上,改造中低产田23 万亩以上,建设高标准农田6 万亩。
加快推进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目前我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5 个,要抓住国家继续加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投入的机遇,力争使全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增加2—3 个。
着力实施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全市有低洼易涝面积350万亩,汛期很容易形成涝灾。2011 年开工建设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外资项目),争取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内资项目)可研报告通过国家评审。到2015 年在低洼易涝区域疏浚治理排涝沟系20 条,维修加固、配套涵闸145 座,桥梁184 座,治理面积60 万亩,总投资10 亿元以上。
(三)大力发展民生水利
着力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确保在2013 年前完成我市121 万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按照《驻马店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规划》,结合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城镇规划,精心组织,积极推动。2011 年解决40 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到2015 年,使全市农村居民饮水不安全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实现农村管网入户率100%、饮水水质达标率100%。依照“全面规划、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规模建设”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管网延伸、兴建中心水厂等形式,形成以集中供水工程为骨干,单村、联村集中供水为补充的农村供水网络。逐步实现村村户户通自来水。要出台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措施,进一步落实征地、用电、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强饮水水源保护和水质监测。建立健全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工程正常运行。
提高城市供水保障能力。做好全市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城市供水安全建设方案,科学制定管理对策及保障措施,统筹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关系,为促进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十二五”期间,力争板桥水库向驻马店市区供水量由日供水量14 万吨提高到22 万吨。薄山水库向驻马店市区供水能力达到20 万吨。各县利用地表或地下水水源进行供水,达到日供水能力3 万吨,同时加大城区的管网配套,使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0% 以。每个乡镇修建一座日供水能力0.5—1.0 万吨的集中供水站,使乡镇自来水普及率达85%。抓紧做好城市应急供水保障能力建设。建立相应调度管理机制,增强防御突发水污染事故、连续干旱和特殊干旱等风险的能力。加快雨污分流、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广中水回用。
加强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加大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力度,帮助移民村发展生产项目,着力提高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努力解决水利移民遗留问题,完成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的监督管理和人口核查工作;认真做好移民扶持计划项目的考察论证、审
核、呈报、监督和检查验收工作;完成“十二五”大中型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及小型水库五年规划;做好淮干滩区居民迁建工作,2012 年前完成规划内1807 户居民迁建任务。加强移民信访稳定工作,确保水利移民“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快致富”。
(四)搞好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
积极实施山丘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推进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力争“十二五”期间完成水土保持小流域250 平方公里的治理任务。大力开展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工程建设,完成泌阳、遂平2 个水土保持生态示范工程建设任务。积极推进浅山丘陵和坡耕地整治工程,加大梯田、坡面水系和以坑塘堰坝为主的小型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力度,提高农田蓄水保墒能力。对沟河源头及其两岸、湖库周围以及水土流失严重地区的陡坡耕地有计划地实施退耕还林。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监督管理,严格水土保持“三同时”(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制度,基本遏制人为水土流失的发生。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占用水利设施和水域等补偿制度。探索建立生态环境用水保障机制和补偿机制。启动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工作。
(五)强化水文气象和水利科技支撑
加强水文气象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水文气象站网布局,完善雨情、水情、地表地下水质、土壤墒情监测网站,建设水源地、水功能区、城区地下水、山洪灾害等监测站网,强化暴雨、山洪灾害、农田渍涝、城市防洪和地下水超采区监测预警。2015 年建成覆盖全市的水文气象、水资源信息监测网络。加快水文气象现代化步伐,加强水环境监测机构和水文气象机动监测能力建设,逐步建成全市水文气象信息服务系统和水资源管理系统。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应急监测和快速反应能力。
加快水利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加快市、县水利科技推广机构及乡镇技术推广服务站网络建设。结合重大水利工程的实施,加大科技投入,推动水利科技创新和技术引进推广,获取具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成果,提高科技对水利的贡献率。按照国家“金水工程”要求,建设防汛抗旱指挥系统升级改造。完善防汛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扩展、改造和完善水利计算机网络系统、异地防汛会商视频会议系统和防汛重点部位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
(六)加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行政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益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指标体系。
明确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确定我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年度评估指标,建立覆盖市、县两级行政区域的取水许可总量控制指标体系。要实行严格的取水许可审批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各县区要按照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计划,实行行
政区域年度用水总量控制,对超过取水总量控制指标的,不再审批新增取水。要切实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总量控制,强化深层地下水禁采和限采措施,维持地下水合理水位,防止地下水超采引发生态与环境灾害。要继续推进水权制度建设。鼓励水权合理有序流转,规范水权的分配、登记、管理、转让等行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要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从源头上把好水资源开发利用关。要充分发挥水资源费在水资源配置中的经济调节作用,合理调整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水资源费征收范围,依法征收,加强监管,确保足额征收、足额上缴、规范使用。要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用水。
明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坚决遏制用水浪费。建立节约用水制约机制,确定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建立覆盖各县区、各行业的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体系,落实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制度。要建立健全节水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扶持节水产业发展,支持节水关键技术和节水产品的开发、示范和推广,建立节水激励和补偿机制。要抓好重点领域节水工程建设,农业领域继续抓好大中型灌区和井灌区的节水改造,大力推广先进实用的节水灌溉技术;工业领域重点抓好火力发电、化工等高耗水行业节水;城市生活领域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加强供水和公共用水管理,全面推广节水器具;促进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要深入探索不同水资源条件、不同发展水平地区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模式与途径,引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倡导文明的生产和消费方式,逐步形成节约用水的行为规范和社会风尚。
明确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强化水功能区监督管理。科学核定各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纳污总量控制指标,研究提出分阶段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限制排污的意见。建立健全重要河流水库水功能区监测、评估、管理体系,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强化入河排污口的设置审批、监督管理,对现有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单位,限制审批新增用水,限制审批入河排污口。加强市界和重要控制断面的水质监测,强化入河排污总量的监控。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源保护的监督和应急管理,完善水源地水质监测和信息通报制度,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达到98%以上。
做好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我市对水能资源的利用程度不高。目前,全市共有小型水电站30 处,总装机容量17.2千千瓦,只占可利用水能资源的27% 左右。这些水电站大部分是60-80 年代修建的,年久失修老化效率低。到2015 年,完成现有小型水电站设备更新换代和技术改造,通过更新改造提高设备完好率和效率,扩大年发电量,达到农村水电技改装机15900 千瓦。
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市、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严格实行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区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主要指标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交由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党组织
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加大公共财政对水利的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力争今后10 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 年高出一倍。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市、县财政对水利的投入总量和增幅要大幅度提高。加大水利规划和前期工程经费投入,并力争逐年增加。落实水利普查工作经费。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用于水利建设的投资比重有明显提高,分级建设,分级管理,重点支持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大幅度增加市、县财政专项水利资金。足额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充分发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等土地整合资金的综合效益。进一步完善水利建设基金政策,加大各项水利规费征收力度,不断完善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合理调整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研究制定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用于防洪河道的维修养护。有重点防洪任务和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城市要从城市建设维护税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城市防洪和水源工程建设。切实整合现有用于水利建设的各类资金,加强水利投资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
广泛吸引社会资金投资水利。拓宽水利投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水利建设。鼓励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在筹资筹劳限定标准内,按照多筹多补、多干多补原则,全面推行“一事一议”,加大财政奖补力度,充分调动农民兴修农田水利的积极性。积极稳妥推进经营性水利项目进行市场融资。
五、创新体制和机制,增强水利改革发展的活力
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建立事权明细、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
探索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改革。
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
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推广农民用水户参与管理模式,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充分发挥水价的杠杆调节作用,兼顾效益和公平,大力促进节约用水和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拉开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的水价差价。在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合理调整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稳步推进阶梯价格制度。按照促进节约用水、降低农民用水支出、保障灌溉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大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落实农业排灌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由财政适当补助政策,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完善水利工程供水收入税收政策,农业排灌用水免缴营业税,非农业供水在未达到供水成本的情况下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六、加强领导,为水利建设的快速发展提供组织保证
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实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保障、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防汛抗旱督察员制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
形成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合力。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大依法治水力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水法规体系,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等制度。加强河湖管理,扎实做好水事纠纷预防和调处工作,严格落实水事纠纷调处责任制。
做好水利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科学编制水利规划,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各级党委、政府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对“十二五”时期水利发展与改革的要求,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建议为指导,组织专业技术力量,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着眼民生水利,坚持可持续发展治水思路,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远近结合、分期实施的原则,在广泛调研基础上,认真组织编制本地的水利发展“十二五”规划。按照国家批准的《全国新增1000 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治淮建设规划》和《中小河流治理和中小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易灾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规划》,紧密结合我市水利发展实际,认真调查研究,评估论证,2011 年完成我市相应的专项规划编制任务。按照《节水型社会“十二五”规划》,完善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目标、布局和措施,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步伐。围绕国家水利投资重点,加强项目库建设,为加快水利项目建设奠定坚实基础。进一步加大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投入,加快项目前期工作步伐,搞好项目对接,力争尽早开工建设“十二五”水利发展规划内的重点水利项目,确保“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圆满完成。
加强防汛抗旱应急能力建设。健全防汛抗旱统一指挥、分级负责、部门协作、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加强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提高雨情水情旱情墒情预测预报水平。抓紧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从2011 年起,用3 年时间在全市山洪灾害防治区的5 个县区(西平、遂平、泌阳、确山、驿城区)、49 个乡镇建设监测预警体系。健全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发布制度。完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制度,健全调拨机制。健全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抢险救援队伍,推进县乡两级防汛抗旱服务组织建设。建设一批规模合理、标准适度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立应对特大干旱和突发水安全事件的水源储备制度。加强人工增雨(雪)作业示范区建设,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
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的管理。围绕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要求,研究和探索项目法人招标制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发挥市场机制在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中的作用,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走向市场,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深化国有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职能明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分级管理体制,认真落实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妥善解决水管单位分流人员社会保障问题。推进管养分离,提高养护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体系。加快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明确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县级财政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予以安排,采取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形式给管护主体进行补助,确保小型水利工程的持续效益。加强安全生产,完善并落实安全生产的有关措施和责任,进一步优化施工环境,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加强水利队伍建设。加强水利行业各级领导班子建设,为水利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全面提升水利专业技术队伍素质,切实增强水利科研、规划、勘测和设计能力。多渠道、多途径培养水利经营、施工、管理人才。大力引进、培养和选拔各类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流动和激励机制。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提高中高级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服务于水利改革发展第一线,加大基层水利职工在职教育和继续培训力度,解决基层水利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广大水利职工要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更好服务水利改革发展事业。
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水利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水患意识、节水意识、水资源保护意识,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水利建设。把水情教育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水利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为水利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对在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以表彰奖励。持续开展好“红旗渠精神杯”竞赛活动,激发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投入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水利建设的强大合力,努力开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