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 政
【社会救助】 2011 年, 全市基本民生保障水平有新提升。一是救助标准进一步提高。圆满完成“十项民生工程”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任务。全市全年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88674 人, 累计支出低保金63775.6 万元;全市共有五保供养对象47299 人,其中集中供养20332 人,分散供养26967 人,全年发放五保供养资金8778.18 万元,实现了应保尽保。二是城乡低保工作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下发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继续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规范操作,提高了管理水平。7月、8 月份配合省纪委等部门,对全市农村低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重新复核认定,进一步澄清了底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三是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对五保供养经费标准提标和省民政厅千分制考核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农村敬老院日常管理工作。先后3 次对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开展敬老院等级考核和评定工作。五保供养政策得到较好落实,按比例配齐了工作人员,重视加强服务技能培训,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四是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开展农村困难群众大病救助试点工作,建立了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同步结算医疗救助费用机制,全市全部实行了同步结算。全市共有城乡医疗救助对象544973 人,累计救助601975 人次,累计支出救助资金8547.5 万元。健全临时救助制度, 全市共救助10419 人,累计支出393.49 万元。五是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完成了新救助站的搬迁,救助管理功
能进一步完善。全市全年共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10784 人次。六是圆满完成2010 年底至2011 年初的冬春救助工作任务,及时下拨冬春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1470 万元,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积极做好防大汛、抗大灾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完善了预案,加强了汛期值班,与气象局等单位建立了信息共享、合作机制。争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活动和以“送温暖、献爱心”为主题的捐赠活动成效明显,困难群众生活得到妥善安排。 (郑留安 魏道阳)
【社会福利事业】 2011 年,全市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一是切实加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下发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相关部门的职责。严格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审批程序,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得到加强。二是重视加强社会福利机构建设。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区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市级福利中心项目完成了规划设计工作。西平、泌阳、汝南3 县福利中心已建成投入使用。遂平、确山、上蔡县等县区福利中心建设项目进展顺利。三是孤儿保障工作进一步加强。出台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保障了孤儿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为全市2560名孤儿签订了《社会散居孤儿指导养育协议》,建立了“一书一协议一记录”的孤儿救助工作机制,各项救助资金得到较好落实。四是积极开展助困、助学、助医等救助活动,慈善事业在推进和谐社会建设进程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进一步彰显。五是福利彩票发行工作实现新突破。截至12 月底,全市共设福利彩票投注站480 个。全年销售福利彩票1.65 亿元,完成全年任务的120%,同比增长46.6%。(郑留安 魏道阳)
【民政社会管理】 2011 年, 全市民政社会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一是开展“难点村”治理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机制。对全市83 个村务公开民主管理“难点村”进行了专项治理整顿,并初步建立了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二是圆满完成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任务。全市共有2675 个村参加选举,选民参选率98%,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实现“一肩挑”的占85%,“两委”班子交叉任职的占67%,“双强”带头人占50%。三是城乡社区建设进一步深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草拟了《“十二五”驻马店市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组织各县区参加省民政厅举办的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培训班,提高了工作能力。四是社会组织培育管理工作依法得到加强。2011 年全市共有社会组织984 家,年检率达93% 以上。注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规活动社会组织,全市依法注销社会组织6 家,撤销社会组织26 家。制定了《驻马店市民政局关于开展驻马店市行业协会评估工作的通知》,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正式启动。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郑留安 魏道阳)
【拥军优抚安置】 2011 年,全市拥军优抚安置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完成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发放工作。全年共下拨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一次性生活补贴和优抚医疗金14473.34 万元,对残疾军人、复员退伍军人和“三属”等优抚对象进行抚恤定补。对2008 年以来优抚优待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二是开展对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的普查和保护工作。对全市县级以上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了普查统计,制定了保护规划。三是认真开展对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工作。完成了对全市年满60 周岁的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摸底统计、审核认定和信息采集工作,共审核上报符合享受补助人员32258 人,发放补贴69.4 万元。四是积极推进退役士兵安置改革。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接收安置工作有序进行。全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3528 人。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1117 人,安置率100% ;选择自谋职业的650 人,自谋职业率达到61% ;培训退役士兵1896 人,增强了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能力。五是扎实开展创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活动。认真落实双拥优抚安置政策。军休人员政治、生活待遇全面落实,军休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军供保障任务完成圆满。2 月27 日,在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暨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驻马店市再一次荣膺“全国双拥模范城”殊荣,实现了“三连冠”目标。(郑留安 魏道阳)
【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2011 年,全市民政公共服务能力有新提高。一是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和地名标牌设置工作。完成了蚁蜂、老河、沙河店、板桥4 个乡镇区划调整后交接摸底及对老河、沙河店、板桥3 个乡镇的行政区划整体交接工作。全年共撤乡建镇10 个(新蔡县余店乡,平舆县李屯乡、万冢乡,汝南县常兴乡、罗店乡、韩庄乡,遂平县阳丰乡、沈寨乡、和兴乡,驿城区诸市乡),撤乡镇设街道5 个(新蔡县撤古吕镇、十里铺乡设古吕、今是街道,泌阳县撤泌水镇、花园乡设泌水、花园、古城街道),加快了城镇化进程。重视做好全市地名、道路标牌和部分楼门牌的设置安装工作。行政区划调整后的勘界工作稳步推进,完成了信阳驻马店线、南阳驻马店线、漯河驻马店线、周口驻马店线4 条市级边界线的联合检查工作。二是婚姻殡葬管理服务工作进一步加强。深入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全年共办理婚姻登记98127 对,其中结婚登记76007 对, 离婚登记10976 对。组织开展清明节期间的“殡葬行风建设月”活动,殡葬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全市全年火化遗体28456具,平均火化率61.33%。(郑留安 魏道阳)
【基层民政组织建设】 2011 年,全市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有新加强。按照省民政厅提出的“四有三全一加强一提升”的规范化建设目标,全市190 个民政所全部挂牌,配备工作人员614人,落实了办公场所,进一步理顺了体制机制。组织基层民政所长参加了省民政厅组织的培训班,基层民政组织建设水平大幅提升。(郑留安 魏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