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
【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2009年,市政府法制办共审核规范性文件和合同78件,修改76件,决定不予发布2件,提出修改不合法条款建议210多条。向省政府、市人大备案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38件,做到备案率100%。审查县区、市直报备规范性文件88件。一是突出重点,科学确定规范性文件项目。年初,依据各部门报送的规范性文件制定意向,科学、合理制订全市计划,逐步落实。在确定规范性文件项目时,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为指引,着重考虑社会管理、城市管理、公共服务领域的项目。二是开展抑制消费性政策清理工作。此次清理共涉及建专区以来44年的文件,时间紧、任务重。市政府法制办共清理市政府本级文件6874件。其中,与消费政策相关的文件78件,建议修订的6件,建议废止的2件。市直部门清理规范性文件234件,拟废止2件。三是严把“三关”,全面审查规范性文件。严把合法性关口,坚决纠正法律依据不足或违反上位法的内容。严把合理性关口,强调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公众参与,采取多种方式征求相关部门和群众的意见,提高文件制定的合理性、科学性和民主性。严把文字技术关,力求文字表述准确和严密。通过严格把关,确保了审查工作的质量。四是加强指导,充分发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政府法制机构作用。在规范性文件审查日常工作中,密切联系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区法制机构,积极为其提供指导和咨询。强调部门和各县区法制机构的作用,凡发现送审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审核的,一律退回要求补充法制机构审核意见。在备案工作中,对少数有疑问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与各县区法制机构工作人员沟通,在予以备案的同时,提出具体的审查意见,指导其改进工作。(王宛超)
【规范监督行政执法行为】2009年,市政府法制办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和行政许可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协调,有效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行为,全年没有发生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执法过错案件,完成省政府确定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任务,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一是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行政执法责任作了明确规划和部署,重点放在对2008年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发现问题的整改上。在接到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整改通知后,立即抽调人员组成驻马店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改事宜,并按时将整改结果报省推行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二是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监督,重点纠正行政执法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做好投诉人接待工作,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做好投诉人解释与劝导工作,该受理的案件绝不推诿。全年共接待投诉当事人2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15起。(王宛超)
【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2009年,市政府法制办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中,一是立足实际,大胆创新,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5月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通知》下发后,驻马店市成立以常务副市长陈义生为组长的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7月市政府印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方案》,出台《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行政复议案件办案程序规范》。8月25日,驻马店市召开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义生,副市长孟宪飞,市政府秘书长杨耀华出席会议,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9月政府办下发《关于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抽调人员的通知》,从市公安、工商、地税等9个部门抽调10人参加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从2009年10月1日起,驻马店市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已经开始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市直部门不再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截止年底,已经集中受理31起以市政府部门为复议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二是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系统规范行政复议程序。市法制办根据《驻马店市行政复议办案程序》的规定,着重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实行案件流程表格化管理制度,通过办案流程表格化管理实现程序规范化;实行“两会四审”制度,增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民主性、科学性;完善行政复议证据制度,明确举证责任和举证期限;建立与人民法院和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的复议工作联络制度;规范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制作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定期统计分析制度。全年市政府共受理市本级行政复议案件103件,办结82件,其中,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49起,占已审结数的59.8%;撤销或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26起,占已审结数的31.7%;因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终止案件审理7起,占已审结数的8.5%;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大致持平,涉案类别也显著增多,行政复议中被申请人已涵盖包括公安、房产、劳动、水利、农业等多个部门。(王宛超)
【行政应诉案件】2009年,市政府法制办依照法律规定,严格办理应诉案件,加强与人民法院在工作上的联系,保证了行政应诉工作顺利进行。共承办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32件。办结25件,胜诉24件。(王宛超)
【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在第一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的基础上,2009年,市政府法制办根据驻市实际情况,年初确定市审计局等单位为第二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单位,年底组织人员对创建单位进行考核,并报市政府确定。第二批共确定2个县(西平县、平舆县)、5个市政府部门(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烟草局、市无线电管理局)、6个乡镇为示范单位。通过发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典型示范作用,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王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