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09年年末总人口853.03万人,常住人口770.26万人。出生人口9.59万人,出生率11.3‰;死亡人口5.33万人,死亡率6.3‰;自然变动净增人口4.27万人,自然增长率5.01‰。全市城镇化率达到29.5%,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
2009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216元,扣除价格因素,比上年实际增长8.3%;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131元,实际增长11.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314元,实际增长9.6%;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8946元,实际增长13.0%。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43.3%,城镇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为32.6%。2009年年末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4.63万人,比上年增长6.4%,其中参加企业养老保险17.3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35.09万人,增长4.7%。参加医疗保险人数110万人,增长35.8%。2009年共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2.18亿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12.73万人。发放农村低保金2.18亿元,农村低保对象33.65万人。发放城乡医疗救助资金0.43亿元,救助53.1万人次。(年 华 于 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