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经营管理
【农村土地承包管理】2006年,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中心任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全市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继续贯彻实施《农村土地承包法》。为把宣传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工作引向深入,一是充分利用参与市电台“行风热线”栏目的机会,现场解答群众普遍关心的农村土地承包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全年参与“行风热线”5期,解答群众提问60多条,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答复和处理;二是开通热线电话,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40多次,为群众答疑释惑,排忧解难,做到了“想农民所想,急农民所急”;三是准确核定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数量,为下步重点解决二轮土地承包遗留问题,做好补、换发经营权证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努力解决农民上访反映的土地承包纠纷问题。近年来,一些地方违反法律政策规定,随意调整、收回农户承包地,侵犯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因土地承包纠纷引发的农民赴省、市上访案件呈上升趋势,占农业部门信访量的90%以上,严重影响了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市农经站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农村土地承包上访案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对农民上访反映的问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办理。凡省厅批转下来的案件或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指定专人负责,深入案发地,在广泛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政策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责成县、乡督促落实,并上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全年接待群众上访案件50多起、130多人次,组织人员调查处理12起,责成县、区调查处理38起,案件办结率80%以上。在接待群众来电来访中,做到热情服务。耐心细致,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有效地维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保护和调动农民的生产经营积极性。
三、狠抓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依法仲裁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有效途径。2006年为推进仲裁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农经部门首先选择在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基础较好的县、区进行试点,建立高标准的仲裁机构,作为市级示范仲裁庭,授予示范庭牌匾。经常选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试点单位,在筹建仲裁庭、完善仲裁文书、规范仲裁程序等方面进行业务指导,确保仲裁工作依法、规范、有序地开展。全市已建立市级示范仲裁庭3个,省级仲裁示范试点庭1个,仲裁案件13例,调解纠纷300多起。(孙志强 丁洪生)
【农业产业化经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农业厅对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要求,2006年重点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召开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为大力推进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2006年6月1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各县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农业局长,市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市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负贵人等共130多人参加了会议。市委书记宋璇涛、市长化有勋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议全面总结变流了近几年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会议出台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成立以分管市长为组长,农业局等10个相关局委为成员单位的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领导小组,为全市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供组织和政策保证。为把会议精神落到实处,七月份,组织对各县、区农业产业化工作的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各县、区制定扶持政策、召开专题会议、成立领导组织、组织认定县重点龙头企业等工作情况。同时建立农业产业化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为龙头企业搞好服务等目标责任分解至各成员单位,明确各自职责,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年终对各县、区及有关单位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通报。
二、制定优惠政策,加强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为切实加强对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市政府制定并下发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意见》(驻政[2006]46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驻政[2006]97号),在资金投入、税收、信贷、用地、用电、流通环境等方面给予重点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优惠政策。加快了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步伐。2006年,龙头企业销售收入106亿元,销售收入超亿元的11家,全市龙头企业带动农户74万户,农民从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增收6亿元。
三、做好第一批市重点龙头企业的动态管理和第二批重点龙头企业的考核认定工作。按照《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驻农产组[2006]1号)的规定,组织开展了对第一批市重点龙头企业的运行监测工作,经企业申报,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专家组评议,第一批26家市重点龙头企业有18家企业运行良好,监测合格。同时,在企业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由县、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推荐,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地考察审核、综合评定、专家论证等,55家企业被确认为第二批农业产业化市重点龙头企业,报市政府予以命名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四、完成省市重点龙头企业运行监测和省重点龙头企业的推荐申报工作。根据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农经站完成2家省重点龙头企业和73家市重点龙头企业的运行监测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省重点龙头企业标准,由企业自主申报,县、区推荐,从73家市重点龙头企业中遴选出21家企业,向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推荐为省重点龙头企业。
五、完成全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为全面掌握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情况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状况,根据省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和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十月份,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摸底调查,经过调查摸底,全市规模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201个,拥有会员18532万人,资产达到3.3亿元,带动农户52万户,农民成员纯收入1.1亿元,人均4240元。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255家,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25.1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42%。
六、精心组织龙头企业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9月初,召开筹备工作会议,认真总结参加前三届农交会的工作经验,部署参加第四届农交会企业的参展、参销工作。经企业自主申报,省筹备组审核确定,河南大程面粉实业有限公司代表驻马店市参展,驻马店正道油业有限公司代表驻马店市参销,收到较好效果。(孙志强 丁洪生)
【村级债务债权摸底清查】农业部为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国开展村级债务债权摸底清查。这项工作任务量大,政策性强。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安排部署,市农经站研究制定了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2006年6月23日召开了全市村级债务债权摸底清查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摸底清查工作。各县区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准确填报。市农经站7月份派出督导组,对有关县、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指导,通过市、县、乡、村四级共同努力,澄清了家底。全市185个乡镇,2769个村,止2005年底,全市村级共有债权5.17亿元,同时承担债务22.7亿元,并按要求及时将清查数据上传至农业部,圆满完成摸底清查工作。(孙志强 丁洪生)
【农经统计】一是完成2005年度全市农村经济情况、农民收入与负担情况,村合作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与资产负债情况、农经工作综合情况统计的汇总、分析和上报工作;二是完成西平县、泌阳县农户收入百户调查半年预测和全年预测的统计汇总工作,对全市2006年影响农民收入增长的有利条件和不利因素进行分析,为各级党委政府掌握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提供可靠数字依据,三是完成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队伍的调查统计,并对2006年度农经统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孙志强 丁洪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