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国有资产监管工作】驻马店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于2004年11月成立。2005年是市国资委从建章立制,理顺关系,明确工作职能等基础性工作着手,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着手,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有效地化解了国有资产监管的一系列难点问题,为全市国企改革起到推动作用。
一、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一是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学习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强化国资委出资人意识,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不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以“驻市国资文[2005]62号文”下发了20项《工作制度》,做到有章可循,坚持依法行政。三是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全市国有资产监管各种可操作性强的《暂行办法》,列出计划和分工,达30多项,为国资委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全面开展市直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一是转发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签证工作规则》、《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等清产核资工作文件,印制企业清产核资报表。二是完成清产核资的资产清查上报工作。全市应纳入此次清产核资的80户国有及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已有72户完成资产清查任务,并按照要求上报清产核资清查报表。下余8户除豫龙水泥有限公司属试营生产外,其余7户均属长期关停,无法开展清产核资的企业。
三、做好2005年全市企业国有产权占有登记,开展企业产权纠纷调处及界定工作。一是为及时掌握全市国有产权增减变动情况,市国资委依据财政部《关于修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印发<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业务办法规则>的通知》,对全市150多户企业进行了登记。_二是在2005年国企改制过程中,针对有些企业产权归属不明引发的纠纷,甚至国有变私有的现象,市国资委对驻马店市建苑大厦有限公司、古城电厂实业公司、热电厂诚隆实业公司、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理中心四家企业的产权纠纷及归属进行了调处和界定。明晰了产权,平息了矛盾,避免国有资产的流失。三是加强对改制企业产权转让的监督管理。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有关政策,对全市2005年实行改制的国有企业,在转让国有产权的过程中严格把关,从政策上、程序上进行监督。
四、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及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一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包括调拨、转让、报损、报废等)国有资产,按照文件规定进行逐级监督和审批(尤其对车辆的处置,严格把关,公开拍卖):二是行政事业单位在保证完成本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按照省政府19号令的要求,将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实现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同时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程序进行办理.交纳非经营性资产转作经营性资产占用费。三是委托四个评估机构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高东琴)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一、继续加快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2005年,全市按照《关于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和四个关于国企改革的具体意见,进一步完善政策,明确思路,规范程序,强化措施,通过采取项目招商、引资改制、整体出让、股份制改造、依法破产等形式,推动全市国企改革工作。止2005年底,全市140户拟改制工业企业有136户已完成改制任务,占拟改制企业总数的97%。其中,股份制改制36户,整体出让44户,依法破产25户,其它改制形式31户。市直拟改制工业企业17户,有13户已完成改制任务,占76.5%。
二、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通过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出售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中小企业。继续推进市县区各类中小企业国有资本的全部有序退出;市直工业企业改变国家单一出资局面、全部实行股权多元化;加大企业的破产退出力度,对于长期停产,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的企业,加大依法破产关闭力度,使其尽快退出市场。
三、规范国有企业改制行为。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市政府制定下发的《驻马店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审批程序》、《驻马店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初步方案要点》和《驻马店市市属国有企业改制实施方案和职工安置实施方案要点》,全力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严格落实进场交易制度。同时,加强对产权交易的监督管理,给投资者和各类企业进场交易提供较好的市场环境。坚持好“三公示、二公开”制度,把好改制企业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关,通过规范操作,保证产权交易的公平、公正和透明,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引导企业强化内部管理,推动企业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点搞好成本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实现管理创新。对出资企业重大事项的监督管理,建立市属企业重大事项的报告或备案制度,规范投资行为,对市外投资行为,对外担保行为要采取报批制度,以减少失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调整,指导监管企业抓紧制订和完善新一轮发展战略规划.力争国有优质资产在量上进一步扩张。
五、化解国有资产监管中的难点问题。一是采取“打捆还贷、全部出售、分拆转让、公开拍卖”的形式.成功地对原内衣厂进行改制。300万元打捆还贷5000万元,每平方米原定3000元的门面房拍卖到6200元,加上其它措施,使该厂净资产由原来的-2632万元,变为1655万元,为企业顺利改制奠定基础。二是提出“把污水处理站移交邦业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的建议,并迅速得到市政府的批准。市污水处理站是由邦业水务(集团)公司分离出的一家单位,但是由于排污费要由邦业代收,两企业均需再建项目,均需改制,污水处理站拖欠工程款等诸多问题,造成污水处理站运营时断时续。为此,市国资委向政府写了专门报告,市政府当即批示“同意国资委意见,请国资委抓紧办理”。 (高东琴)
【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一、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切实加强企业党的组织建设。市国资委组建后,深入企业调查摸底、调研,针对个别企业党组织不够健全,组织活动不能正常开展的情况,市国资委领导要求以这次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帮助这些企业理顺关系,指导企业党组织积极开展工作,健全民主评议制度,积极抓好党员培训发展和教育管理。
二、积极探索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新机制。为进一步完善委属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办法,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和符合国有企业特点的选拔任用、监督管理的新机制,市国资委成立之后,加强与组织部门联系,深入企业进行调研,掌握企业领导人员的现状,建立《驻马店市国资委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基本情况》台帐。并且向市委组织部人才办提交《驻马店市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调研报告》。拟订《驻马店市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意见》。
三、监事会工作开局良好。为加强监督,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市国资委以监督企业财务为核心,改变过去监督检查“滞后”的现象,向市政府起草《关于向市管国有企业派出监事会的请示》,制定《关于向市管企业派出监事会的实施意见》,明确监事会与企业的关系等七项制度,为下一步向企业派驻监事会主席和监事打好基础。目前,已向企业派出1名监事。
四、逐步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和河南省《省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在调查研究,结合全市实际,草拟并出台《驻马店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试行)》,并且对市属符合条件的企业选择2户作为年薪试点,初步建立有效的市属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促进收入分配领域的公开、公正、透明,力争做到报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
五、抓好委机关及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暂行规定》为重点,狠抓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工作。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制约。二是探索建立各项规章制度,超前防范,努力打造“阳光工程”。三是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厂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四是对30家企业的77辆超标准公务用车进行审核,按照文件规定转为接待式公务用车。五是认真查办案件。2005年,接待群众上访11人次,省国资委交办的举报信函l件,并对此调查核实、处理。(高东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