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审判综述】2005年全市法院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犯罪,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犯罪,出售、购买、运输、使用假币等犯罪,判处犯罪分子47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
继续抓好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大案要案的审判工作,并充分运用财产刑,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全年审结上述案件155件,判处犯罪分子167人,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开展。审结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24件,判处犯罪分子34人,促进了勤政廉政建设。
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审判工作,推进“平安建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开审理、庭审直播、选择典型案件集中报道等形式,以案说法,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加强对来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理,探索出了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的新路子,使驻马店的少年审判工作走在了全国法院的前列。2005年8月,在驻马店举办了以泌阳县法院李其宏同志先进事迹为背景的全国“少年审判与构建和谐社会”论坛,市中级法院和泌阳县法院介绍了少年审判经验,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领导及与会专家、学者的一致肯定,在全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697件,促进了罪犯改造转化。针对审判中发现的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27条,减少和预防了犯罪的发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吴德河)
【刑事审判】2005年,共受理一审刑事案件2138件,审结1993件,同比分别下降3%和2.8%。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119件,审结119件。全市法院全年共判处犯罪分子2938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143人。继续贯彻“严打”方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犯罪,审结上述案件1178件,判处犯罪分子1595人。对重大刑事案件,集中审判力量,精心组织,快审快结,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并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刑事审判情况,增强了“严打”的社会效果。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122件,判处犯罪分子227人。(吴德河)
【民事审判】 全市法院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的观念和维护诚信的意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调节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全年受理一审民事案件14261件,审结12823件,涉案标的5.87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177件,审结148件,涉案标的2.48亿元。审结涉及企业改制和破产、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43件,促进了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审结借款、存单、融资租赁、证券回购、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3490件,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维护了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案件122件,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有序发展。审结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案件4226件,注重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审结涉及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1393件,制裁侵权行为,保护了受害人的台法权益。审结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110件,追回拖欠工程款2800余万元,农民工工资186万元,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29件,依法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支持了国防建设,促进了军政军民团结。 (吴德河)
【行政审判和国家赔偿】 2005年,共受理涉及土地征用和占用、房屋拆迁等各类一审行政案件385件、审结,335件,其中,市中级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60件,审结157件。进一步加大行政审判工作力度,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逐步拓宽行政审判领域,积极探索协调办案新途径、新方法,缓和社会矛盾,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增强公民的法律意识,市中级法院继续开展了行政审判“庭审进乡村”活动,到农村开庭的做法得到了省法院的推广。加强国家赔偿工作,大力宣传《国家赔偿法》,认真落实立案释明和听证制度,规范国家赔偿案件审理程序。全年共审结向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请求国家赔偿的案件45件,决定赔偿金额24.1万元,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及时获得司法救济。(吴德河)
【审判监督工作】 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责,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实行以立案庭、研究室为主的审判效率监督管理机制;以各审判庭为主的案件质量保证和自查机制;以政工、纪检部门为主的审判人员岗位责任目标考核与奖惩机制,形成了监督机制的动意管理。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市中级法院在支持基层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增强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监督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市中级法院全年共审结各类二审案件1273件,其中,改判186件,发回重审183件;审理当事人申请再审和检察机关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及国家赔偿确认案件169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2件,正在诉讼程序中和作其他处理的147件。(吴德河)
【执行工作】 2005年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5691件,执结标的额3.8亿元,其中,市中级法院执结237件,执结标的额2.2亿元。一年来,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深化执行改革,采取交叉执行、指定执行、提级执行等措施,努力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的干扰;实行公告执行、审计执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办法,提高执结率;完善执行决定权、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相分离制度,促使执行权的公正行使;规范执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行为,严格执行程序,增加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市中级法院加强了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管力度,及时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使一批久拖未执的案件得到执行。同时,依法执结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2127件,维护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吴德河)
【“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 全市法院从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入手,紧紧抓住容易发生徇私枉法、违规办案,司法不作为、地方和部门保护的岗位和环节,重点解决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逐人逐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进行整改。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审判工作秩序。市中级法院对涉及立案、审理、文书制作、卷宗归档、信访工作等60多项制度进行了全面的梳理,重新制定和完善制度20多项,并对全市法院1200余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了分类培训。通过专项整改活动,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的案件得到妥善解决,广大法官的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意识进一步提高,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有新的转变,专项整改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吴德河)
【规范人民陪审员工作】 全市法院认真落实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制定了《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在全市社会各界公开选任了296名担任各基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于2005年5月对选任的首批人民陪审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并为他们积极创造工作条件,保障依法履行职责。下半年,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371件,为推进司法民主,落实审判公开,改善司法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吴德河)
【信访工作】 针对涉诉信访案件大幅度增加的形势,市中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涉诉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度、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申诉信访案件听证制度和信访通报制度等,强化了责任意识,畅通了信访渠道,有效缓解了群众“告状难”、“申诉难”的问题。一年来,全市法院共接待群众来访3600余人次,处理群众来信1185件。同时,全市法院开展了集中处理涉诉信访专项治理活动,使一大批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的稳定。(吴德河)
【法官队伍建设】 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全市法院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和党员队伍实际,深入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广大干警的头脑。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深入开展谈心活动,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市中级法院对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逐条研究,制定出整改方案,提出了整改措施,并分解到各部门限期解决。经过半年的教育活动,全市法院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了新的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明显增强,机关作风和面貌有了可喜的改观。加大了业务培训力度,市中级法院举办审判业务培训班3期,培训法官261人次,并积极组织286名法官参加最高法院、省法院举办的专项培训和续职培训。鼓励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和本科学历教育,法官的学历层次和业务素质得以提高,为培养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人才奠定了基础。(吴德河)
【“争先创优”活动】 全市法院继续开展以“队伍建设优秀、审判工作优质、司法政务管理优化”为内容的争先创优活动,激发了广大干警的工作热情,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国模范法官、泌阳县人民法院李其宏的先进事迹,被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政法委、宣传部、省高级法院在全国和全省广泛宣传,市中级法院按照省委政法委、宣传部的要求组织报告团,在全省范围内巡回报告,社会反响强烈。全市两级法院均被授予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全年有8个单位荣记集体二、三等功,37名干警荣立个人二、三等功,47个单位和76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市中级法院被评为全省公正执法先进单位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吴德河)
【党风廉政建设】 全市法院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制定了落实纲要的实施意见。加强廉政教育,通过编发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专题讨论等形式,强化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廉政制度建设,强化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和制约,注重从源头上防止司法腐败。市中级法院制定了《关于严禁法院工作人员过问职务外案件的暂行规定》,避免法院内部人员违法干预办案。认真落实最高法院《关于规范法官与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关系的暂行规定》,严格执行《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规定和最高法院关于违法审判和违法执行追究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2005年,全市法院对举报的33起违法违纪线索进行了查处,有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吴德河)
【基层基础建设】 市中级法院在积极协助县区党委管好配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的同时,实行班子成员联系基层法院工作制度,定期到基层调查研究;落实“凡进必考”制度,200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了15名大学生充实到4个基层法院。为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市委召开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全市人民法庭工作的情况汇报,市委办公室批转了《市中级法院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市中级法院还积极争取到用于人民法庭建设的国家专项建设资金1300余万元,拟在三年内建设33个标准化法庭,届时人民法庭的办公办案条件将迈上一个新台阶。(吴德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