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 述
【维护稳定工作】2005年,市委维稳办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的工作部署,集中精力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等人员的解困和稳定工作及其他重大不稳定问题的处置,确保了全市大局的基本稳定。一是认真排查治理各种不稳定因素。坚持定期排查、报告制,实行一月一排查,一季一报告,建立了排查治理工作台帐,实行定责任单位、定责任领导、定处理时限的“三定”责任制,加大督查和责任追究力度,确保把各类不稳定问题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2005年,全市共排查出重大不稳定问题31起,有效治理26起。二是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按照市委、市政府两办下发的《驻马店市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实施办法》的要求,建立完善了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在处理过程中,坚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成功处置了785起群体性事件及苗头,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的稳定。三是集中精力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和稳定工作。严格落实各项政策。认真贯彻执行豫人[2005]29号文件精神,2005年全市共投入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资金1233万元,企业军转干部的有关政策已全部落实到位。对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企业军转干部,实行了个案救济帮扶。全市共为企业下岗失业军转干部办理提前退休130人,帮助实现再就业74人,安排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家属子女到公益性岗位就业23人。认真开展思想教育。始终坚持把政策宣传与法制教育相结合,集中学习与个别谈心相结合,组织教育与亲情感化相结合,以灵活多样的形式,教育企业军转干部讲大局、讲团结、讲奉献,自觉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在《驻马店日报》上设立了“企业军转干部风采录”专栏,宣传企业军转干部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企业军转干部党员中,开展了企业军转干部先进性教育和倡议签名活动,参加率达100%。认真落实“四包一”责任制,保证了企业军转干部等方面人员的基本稳定。(尤川)
【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一是构筑防范控制网络。建立完普了四级防范控制网络,严防“法轮功”等邪教人员进京滋事、在本地聚集闹事和互相串联进行非法活动,连续四年保持三零目标的实现。二是加大了深挖打击力度。以打击“法轮功”和其他邪教幕后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为重点,相继开展了铁铲、雷霆等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全年共破获“法轮功”案件6起,打击处理“法轮功”人员14人,捣毁窝点3处,破获其他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案件29起,捣毁窝点24处,查获骨干分子78人,严厉打击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三是狠抓教育转化工作。健全由社会、单位、家庭共同组成的帮教工作机制,采取感召、说教、集中办班、个别帮教等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转化工作。全年共转化“法轮功”人员13人,超额完成了省下达的三年教育转化攻坚目标。四是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把传统的教育模式和适合农民群众、中小学生、城市居民特点的教育方式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并把反邪教教育作为市县两级党校培训干部的必修课,加大了对各级干部反邪教知识的培训力度。(尤川)
【“严打”整冶斗争】 以“打黑除恶”为主线,以“命案侦破攻坚”为龙头,以“八类严重刑事案件侦破打击”为重点,以开展系列专项打击整治活动为主要形式,适时掀起严打整治斗争高潮,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治安问题,不断推动严打整治斗争向纵深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2005年,全市共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314起,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6267名,依法逮捕2881人,打掉各类犯罪团伙148个,抓获网上逃犯1499名,抓获总数位居全省第一名。在命案攻坚战中,全年全市新发命案122起,破获117起,破案率为95.9%,在全省一直保持领先水平,其中有8个县区实现了新发命案发一破一的目标。同时,坚持严打和整治的有机结合,大力开展对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的排查整治工作。2005年,全市没有发生影响较大的案事件,刑事案件发案总数比2004年同期下降31.1%,新发命案比2004年同期下降17.97%,各类安全事故比2004年同期下降25.22%,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5.8% (尤川)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一、大力开展基层平安建设,进一步夯实平安根基。按照“抓街道带社区、抓乡镇带村居、抓系统带单位”的工作思路,全市各级各部门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创新思路,选准载体,以解决影响平安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切的实际问题为重点,广泛开展了“平安五进”和创建“平安零发案单位”、“安全文明交通线路”等形式多样的基层平安建设活动,形成了条块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市呈现出民间纠纷、群体性事件、侵财案件、刑事发案、消防交通和生产安全事故同比“五下降”的可喜局面。
二、规范乡镇综治大院建设,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全面推行综治协管员(综治协会、中心户长)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市综治委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综治大院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此项工作。全市189个高标准的乡镇(街道)综治大院全部建成,共投入资金1500多万元,拥有办公用房2210间,工作人员7346人,交通通讯设备完善,工作条件得到极大改善。为整合村级力量,大力加强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配套组织建设,建立以村级综治办为依托,以调委会为主体,由村(居)民参与的村级综治协管员(练治协会、中心户长)村,在村(居)委会的统一组织指导下,了解掌握稳定动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群防群治、督促落实各项综治措施,充分发挥群众优势,维护了社会稳定。这一做法受到了省委、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三、大力加强治安防范责任机制建设,切实落实治安防范措施。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党委政府、专门机关、基层组织、人民群众、内部单位在治安防范中的责任,实现了防范责任的明晰化。全面实行责任倒查、责任追究、责任处罚、责任赔偿、严格奖惩等措施,实现了防范机制的规范化。建立完善了以110指挥中心为中枢,以治安警亭为支点,以三级卡点网络为屏障,以警务站(室)为依托,以110专业处警队、巡警、交警、武警、派出所、警务站(室)民警、乡镇专职巡防队等专门力量为骨干,以群防群治队伍为基础,城区“三警”巡逻、“四警”联动、农村“四级五层”专群结合治安防控体系,实现了防范区域的立体化。坚持人防、物防、技防、心防相结合,干警专业防范、乡镇巡防队专职防范、群众自我防范相结合,有偿承包和义务巡逻打更相结合,实现了防范形式的多样化。
四、全面开展心理防范工程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防范能力。市综治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决定在全市全面开展社会治安“心理防范工程”建设。一是建立“心防工程”宣传机制。把每年的11月1日确定为全市社会治安防范宣传日,采取是活多样的方式,集中向群众宣传安全防范常识。报纸、电视台、电台、网络宣传等新闻媒体和公安政法机关联合,在媒体上开辟治安防范宣传专栏,制作宣传杜会治安防范常识的公益广告,定期刊发、播放,营造浓厚的治安防范氛围。二是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建立警情公示制度,采取印制《民警温馨提示》、《治安预报》、《致辖区群众的一封信》等方式,及时将重大警情、社会治安防范常识、应当注意的问题等内容向群众宣传。三是建立治安防范教育机制。大力开展社会治安防范常识进课堂、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提高全民的社会治安防范意识。四是建立违法犯罪威慑机制。市、县两级政法委统一协调指挥政法机关在重要时期选择一些群众关注的犯罪案件,进行公开打击处理,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五、切实做好“为了明天”工程建设,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和工作机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综治机构的组织协调作用和各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行齐抓共管。二是把握关键环节,突出工作重点。牢牢把握教育、管理、矫治等关键环节,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业工作队伍和辅助工作队伍,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创建“平安家庭”、“关爱女孩”行动、“青春自护”活动、告别不良行为宣传仪式和“中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等活动,把教育、管理、帮教、矫治有机结合起来,增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强化关键措施,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充分运用各种宣传手段,积极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社会氛围。实施“净化工程”、“防护工程”和“监察工程”,清除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内容和画面。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行动”,引导和规范青少年文明上网、上文明网。大力弘扬全国少年审判工作先进工作者李其宏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创建“优秀少年审判法庭”、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把强制教育,心理辅导和社会关爱有机结合起来,帮助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防止和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8月,全国法院系统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建设研讨会在驻马店召开,并对其经验进行了理论研讨。
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高综治工作水平。一是大力加强各级综治机构建设。以增加编制、充实人员、落实待遇为重点,切实解决综治工作“有人抓、有人干”的问题。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为有效解决综治工作“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着力加强基层综治组织网络化、队伍正规化、工作制度化和管理规范化建设,要求乡镇(街道)综治大院在硬件建设上要达到“八有一公开”标准,井明确了10项职责任务,建立了15项工作制度,规范了16类资料台帐,实现了制度完善、管理规范、工作有序、效能提高的目标。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为有效解决基层政法综治干部“能干事、会干事”的问题,采取了集中培训、巡回辅导、组织考察参观等形式,提高政法综治干部队伍素质。
七、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综治优势。一是加强和完善综治工作领导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各部门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健全和落实综治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建立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综治委委员抓综治的工作档案,把各级领导干部抓练治工作的实绩纳入目标考评之中,同政绩考核、晋职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各级综治委、办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的协调配合,并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制定规范化的工作程序,使这项工作切实落到实处。二是加强和完善综治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坚持和完善综治委全会、综治委主任办公会、综治办工作例会制度。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综治委委员述职和综治委成员单位工作检查、报告、评议制度,建立市练治委成员单位综治工作联系点制度,由53个市综治委成员单位分包联系全市150个被综治工作评为二类和三类的乡镇(街道),推动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在基层的落实。三是加强和完普综治激励制约机制,不断深化平安建设、争创综治工作先进和治安模范等活动,大力表彰奖励先进典型。市、县区、乡镇三级财政共安排870多万元专项资金,对2004年度的平安建设及综治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奖励。市政府颁布嘉奖令,对在综治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市公安局进行嘉奖,并记集体二等功。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综治考核办法,继续坚持明查暗访,加重明查暗访分值,增加明查暗访频度,使综治工作的考评检查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规范对乡镇(街道)综治工作的管理,坚持对乡镇综治工作实行分类排序管理,制定百分考核办法,实行暗访明查,半年一排序,划分出一、二、三类乡镇,对一类乡镇予以通报表彰,对三类乡镇实行重点管理。进一步加大查究力度,认真落实一票否决权制和治安防范责任不作为经济损失赔偿、治安防范整改保证金制度,促进综治各项措施的落实。2005年,全市共对9个单位实行了一票否决,对38个单位进行通报查究,对28个单位实行了黄牌警告,先后有46名责任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尤川)
【执法监督】 一是加强对政法各部门执法工作的监督,督促、指导、协调政法部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二是对中央和省、市领导同志批示的案件,在市内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督促政法部门依法、及时、妥善处理,对违法违纪干警进行严肃查处。全市共督办省、市领导批示件55件,督办群众来信52件。三是加强对重大事项的督促检查。在本级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有关政法工作的重要文件发布或重大决策部署作出后,及时督促政法各部门认认真真贯彻落实。四是根据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制定下发了《“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方案》,扎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5月,召开了全市政法系统“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对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进行动员和布署。8月,组织人员对各县、区和市直政法部门专项整改活动三个阶段工作分别进行了检查验收,对验收情况及时进行了汇总通报。(尤川)
【集中处理涉法上访】 全市各级党委政法委和政法各部门认真落实全国、全省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按照“人要回去,事要解决”的要求,迅速统一思想认识,把处理涉法涉诉工作及信访问题工作作为事关全市工作大局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的任务进行研究部署。对涉法涉诉案件全面排查,严格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限期办结制、挂牌督办制和责任倒查制,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了及时解决,使涉法涉诉案件上升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年全市共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927起,结案1901起,结案率98.65%。其中中央政法委交办的40起涉法涉诉案件全部办结,办结率100%,息诉罢访38起,息诉罢访率为95.5%;省交办的66起案件,办结63起,办结率为95.45%,息诉罢访58起,息诉率87.87%。为了促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市委政法委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联合制定下发了《驻马店市政法系统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处理和奖惩暂行规定》,明确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预防处理奖惩各项措施,并对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度考核,严格兑现奖惩。这一做法,受到省委领导和省委政法蚕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尤川)
【法律保障和服务】一是强化打击职能,依法严惩经济犯罪。以打击涉税、假币、金融诈骗、合同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作为重点,开展了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犯罪“山鹰”行动、“2005年反假币工作年”活动、打击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和骗取出口退税等涉税违法犯罪专项斗争、打击传销犯罪“鲁剑”行动,坚决遏制经济犯罪的高发态势。2005年,全市共破获经济犯罪案件146起,挽回经济损失1758万元。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推进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全市共立案查处各类职务犯罪291件,其中大案127件,处级干部犯罪要案6件,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挤损失1000余万元。二是充分发挥调节职能,加强民事行政司法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案件15969件,审结14390件,受理执行案件7785件,执结5691件。三是依法履行管理服务职能,积极为经济发展服务。进一步拓宽法律服务范围,不断增强服务能力。全年律师共担任法律顾问687件,代理各类诉讼案件4710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2005件;公证机构办理备类公证事项35438件;援助机构共办理案件680起,代写各类法律文书90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全年调解矛盾纠纷11986起,避免经济损失1042万元,防止民转刑案件291起,避免群体性上访事件161起。(尤川)
【政法队伍建设】 一是抓班子,带队伍。年内,通过民主推荐、组织推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双推双考”干部选拔方式,全市有53名政法干部走上副处级领导岗位。二抓教育,强素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全体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要求,组织了岗位业务培训活动。认真开展各种形式的争创活动,在全市树立了刘文功、李其宏、范广印等八名先进典型。三是抓监管,促规范。抓好“五条禁令”、“六条禁令”、“十三不准”、“八小时以外行为规范”等制度的督促落实,规范干警日常行为。在全市范围内聘请100多名执法监督员对政法部门办理的案件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开展警用车辆及内置警灯、警报器集中整治行动。四是抓基层,重一线。首先是领导下访,全市373名政法领导干部深入基层,以蹲点为主,现场办公与指派工作组相结合,定期到所联系单位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其次是财力下倾,着重加强基层法庭、振出所、司法所的经费供给。第三是警力下沉,硬起手腕精简机关,招录新警充实基层。(尤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