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工业
【许昌卷烟总厂驻马店分厂】按照河南省委、省政府和河南烟草专卖局(公司)的部署和要求,2003年的7月9日,原驻马店卷烟厂与许昌卷烟厂强强联合,重组而成许昌卷烟总厂,原驻马店卷烟厂取消法人资格。更名为许昌卷烟总厂驻马店分厂。重组之后的驻马店分厂通过总厂先进管理理念的灌输和强大的品牌、技术、人才等的支持,显示出更加蓬勃旺盛的生机和活力。2004年,许昌卷烟总厂共实现销售收入34亿元,创利税20亿元,其中驻马店分厂实现税收5.24亿元,较去年的3.81亿元增长37.53%。许昌卷烟总厂以最高入库税款再次荣登“河南纳税百强”排行榜榜首,实现了河南纳税第一大户“三连冠”,驻马店分厂也位列“河南纳税百强”企业第20名,并先后容获河南省守合同守信用企业、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状、河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省宣传贯彻公安部61号令先进单位。
一、企业改革。按照总厂“目标任务统一,管理模式统一,管理标准统一,考核奖惩统一,工资分配统一”的要求,实现了在总厂目标任务统一计划分解下的规范生产,并通过重新定岗定员、全员竟聘,理临时用工,核查含双退职工在内的工资福利及技术津贴标准,理顺各环节管理程序,重点贯彻落实总厂的各项制度规定,实现了组织、生产、质量、工艺、技术、设备、财务、安全等方面管理模式的统一,建立起了人事及用工制度上的竞争机制,结束了分生产岗位使用临时工20年的历史。
二、思想整合。(一)、强化思想观念的转变。根据重组后职工思想观念上存在的误区及企业改革与发展中所暴露出的问题,分厂党委在及时组织干部职工学习行业的相关纺织政策,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思想教育和形势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又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厂广泛深入开展了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暨职工思想研讨活动,全厂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了“发展是第一要务”的发展观,“总厂利益高于一切”的利益观,以及“厂兴我荣,厂衰我耻”的荣辱观,营造出了一种心清气顺、竞争有序、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二)加强管理观念的转变。以“要我管理”变“我要管理”为目标,以活动为载体,先后两次在全厂开展主题为“转变观念、规范行为、宏扬正气、根除陋习”的活动。实现了干部职工自我管理观念的转变,有效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规范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
三、基础管理。(一)以ISO9001标准转换为主线,以解决管理标准和工作程序的规范与统一为重点,扎实开展了总厂、分厂质量体系文件的整合、宣贯及审核工作,实现了各层面标准的统一。(二)围绕异地生产同质化目标,完成对“九五”技改工程的遗留问题的整改和制丝工艺的进一步完善,使金许昌(黄软)投料生产取得圆满成功,通过一系列改革活动,实现了全年无重大设备事故,设备完好率达到了100%。全年分厂共完成产量204095、4箱,其中,出口3959、8箱,成品抽检合格率100%。
四、节约降耗。严格执行费用预算管理,切实做到“三个强化”、“一个突出”,即:强化事前计划,事中控制,事后监管、反馈,突出对定额和预算运行结果的考核,避免了盲目性和浪费现象,完成了总厂年初预定的费用预算目标;开展降底小停车率活动和QC公关活动、加强对消耗指标的考核等,使各项消耗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
五、安全生产。全年无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无发生一起刑事案件、重大治安案件,被授予“全省宣传贯彻公安部61号令先进单位”。(李建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