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 判
【刑事审判】2004年,全市法院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继续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年共受理刑事案件2204件,审结2051件,结案率93%。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二审刑事案件310件,审结283件。全年共判处犯罪分子2159人,在“严打”斗争中,坚决贯彻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重点打击有组织犯罪,带黑社会性质的团伙犯罪和流氓恶势力犯罪,爆炸、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如发生在颐和山庄的陈慧君等14人持枪杀人一案,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精心组织,快审快结,依法判处陈慧君、冯伟、刘胜利死刑,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依法扣击组织和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绑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判处犯罪分子7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审结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犯罪案件100件,判处犯罪分子144人。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全市法院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重点打击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农资犯罪,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犯罪,出售、购买、运输、使用假币等犯罪,判处犯罪分子54人,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依法惩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继续抓好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大案要案的审判工作,并充分运用财产刑,不让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全年审结上述案件128件,判处犯罪分子133人,推动了反腐败斗争的开展。审结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渎职犯罪案件22件,判处犯罪分子26人,促进了勤政廉政建设。(吴德河)
【民事审判】全年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4369件,审结12482件,涉案标的4.2亿元。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各类民事案件1164件,审结1068件,涉案标的2.9亿元。全市法院从维护社会安定出发,积极开展民事审判工作,审结涉及企业改制和破产、产权交易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51件,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顺利进行。审结借款、存单、融资租赁、证券回购、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93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和金融安全。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纠纷案件126件,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审结婚姻家庭、财产继承案件3911件,注重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宜,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审结涉及人身、财产损害赔偿案件1206件,制裁侵权行为,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案件6l件,追回拖欠工程款1160万元,农民工工资261万元,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审结涉军案件43件,依法维护了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促进丁军政军民团结。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为全市项目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具体措施,并到厂矿、企业走访座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减少企业在经济交往中的风险。高度重视诉讼调解工作,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案件审理的始终,坚持多调少判,强调案结事了,减轻当事人诉累,努力实现审判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全市法院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54%,同比提高6%。(吴德河)
【行政审判】全年共受理涉及土地征用和占用、房屋拆迁等各类行政案件432件,审结39l件,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一、二审行政案件100件,审结99件,维护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庭审进乡村”活动,到农村开庭的做法得到了省法院的推广。加强国家赔偿工作,积极推行国家赔偿听证制度,规范听证程序,全年共审结向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请求国家赔偿的案件20件,决定赔偿金额7.5万元,使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公民及时获得司法救济。(吴德河)
【执行工作】 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6943件,执结标的额3.03亿元,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结238件,执结标的额1.69亿元。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要求,加大执行力度,深化执行改革,采取委托执行、指定执行、提级执行等措施.努力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对执行工作的干扰;实行公告执行、审计执行、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等办法,提高执结率;完善执行命令权、执行裁决权和执行实施权相分离制度,规范执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行为,加强对执行权行使的监督。开展了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使一批久拖末执的案件得到执行。同时,依法执结行政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1898件,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吴德河)
【审判监督】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支持基层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认真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增强对下级法院审判工作监督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通过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依法纠正确有错误的裁判,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年共审结各类二审案件1200件,其中,改判143件,发还146件;审理当事人中请再审和检察机关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145件,其中,维持47件,改判10件,调解撤诉10件,正在诉讼程序中的78件。(吴德河)
【参与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全市法院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立足审判工作,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调处民间纠纷,有效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和萌芽状态,避免矛盾激化。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庭审直播、选择典型案件集中报道等形式,以案说法,扩大办案的社会效果。对未成年人犯罪,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加强延伸帮教、回访考察工作,促使失足青少年悔过自新,较好地发挥了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犯的作用。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1264件,并认真开展减刑、假释案件专项大检查,规范减刑、假释工作,促进监所管理和罪犯改造。(吴德河)
【司法救助】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司法为民措施的实施意见,向社会公布了维护司法公正的十项承诺,接受社会监督;设立便民服务台,改善接访立案条件;制定诉讼风险告知书,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设立巡回法庭和假日法庭,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实行预约开庭,就地办案,方便当事人诉讼。进一步完善司法救助措施,注重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对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养老金和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依法减、免、缓诉讼费541万元,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减、免、缓诉讼费310万元,确保经济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吴德河)
【立案信访】建立了信息联系和通报制度、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信访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落实了院长接待日和预约接待制度,解决群众“告状难”、“申诉难”。2004年,全市法院共接待群众来访6130人(次),处理群众来信910件。同时,全市法院抽凋145人参与涉法信访专项治理活动,使一大批信访案件得到妥善解决,有力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的稳定。(吴德河)
【审判方式改革】全市法院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完善以公开举证、质证、认证为主要内容的庭审方式改革,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积极推行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理,民事案件繁简分流,努力提高审判效率,使当事人尽快获得公平的裁判结果。加强审判流程管理,建立审限警示、催办和通报机制,全市法院99.9%的案件在审限内结案。(吴德河)
【队伍建设】2004年,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全国法院思想宣传先进单位、全省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单位、全省“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单位等20多项荣誉称号,并被省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成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历年来取得最多最高荣誉的一年。一、“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在活动中,认真查摆法官在审判作风、案件质量和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查出的有问题案件和违法违纪问题,认真整改并完善各项制度,使法官们公正执法意识明显增强,审判作风和精神风貌有进一步好转。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加大在职人员培训力度.积极组织法官参加最高法院、省法院的专项培训和续职培训,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审判业务培训班9期,培训法官340人。鼓励干警参加在职研究生和本科学习,法官的学历层次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培养了批专家型、复合型的法官人才,为提高司法水平打下了基础。三、党风廉政建设。全市法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编发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专题讨论等形式,强化全体法官的廉洁自律意识。完善各项廉政建设制度,加强对审判权和执行权的监督和制约,注重从源头上防止司法腐败。严格执行《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规定和最高法院关于违法审判和违法执行追究制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四、基层基础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全国法院基层建设会议精神,对基层法院的各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在全市基层法院开展了“队伍建设优秀、审判工作优质、司法政务管理优化”的“三优”活动,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已有6个基层法院新建了审判法庭,并建立了局域嘲,办公信息化水平有明显改善。(吴德河)
【人大监督】2004年,全市法院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对重要工作部署、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在社会上有重大影响的案事件,及时向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报告,依靠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解决法院工作中的困难和重大问题。认真办理党委、人大批转交办的案件事件,做到案案有结果,件件有回复。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视察指导工作,旁听重大案件的审理,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虚心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诚心接受指导和监督,有效促进了法院工作的顺利开展。(吴德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