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
【行政许可清理工作】2004年上半年,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市政府为做好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将办公室设在法制办。市法制办接到这一重要任务后,立即进行了研究和部署。首先组织了全办人员学习了行政许可法的精神实质,调查了全市行政许可的现状,并在总结全市历次行政审批清理经验和借鉴外外地行政审批经验的基础上为市政府起草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方案》。其次是宣传发动,全员培训。市政府召开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动员会议后,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由法制办负责。先后举办了8期培训班:对市直1000多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丁培训,并为各县区培训骨干300多名。既为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做好了舆论准备,又做好了业务准备。其三,认真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和实施机关的清理工作。法制办在工作中大胆创新,制定了工作日程表,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和“两会三把关”制度。不但解决了办事无着落的问题,使清理工作有序高效开展,也保证行政机关职权法定,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经过三个月的辛勤工作,共取消行政许可事项55项,确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33个。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三项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04年法制办重点抓了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落实。年初依据各部门报送的计划合理制订全市的计划,逐步落实。在审查程序上,进一步完善,建立了个人负责、集体把关和协商讨论制度;文件公布后还建立了调研和反馈制度。这些制度的完善,保证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和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全年法制办审查规范性文件和重大的行政决定共52件,其中修改49件,决定发布的共50件。其中对该市有重大影响的合同或决定如《阿深高速公路合作建设协议》、《吴桂桥煤矿合作开发协议》、《对龙山水泥有限公司的担保承诺》;有重大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如《驻马店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水资源管理办法》等。这些文件对优化该市的经济环境,推动该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对外开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04年市法制办就贯彻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到市直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并依据阔研所得的第一手材料进一步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办法》,为下一步的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主体资格是关键。法制办依据《行政处罚法》和《河南省行政机关执法条例》加强对执法主体资格的审查,要求行政执法的单位必须出具明确授权,并进行备案。没有授权的一律不予办理行政执法证件。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管理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一环。法制办结合“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制度,加强了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管理。3月,组织人员对《河南省行政执法证》和《河南省行政执法监督证》办理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对办理新证的人员,严格按照干部、在岗、在编、有执法依据和成熟一批办理一批的原则,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办证,并结合实际情况对急需执法的单位给予优先办理。全年共举办了两期行政执法证培训班,市直各执法单位共200多人参加了培训、考试。这些培训,纪律严明,秩序井然,考试严格,效果显著,大大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素质。还应邀为市交通局、人防办等单位及部分县区对执法人员培训讲课。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某些行政机关间对政府或部门职权产生异议和争议或对执法依据产生异议,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着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为解决上述问题,法制办按照《行政执法责任目标考评办法》的各项标准,加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使房产局与土地局对西园宾馆房屋抵押一案等一批职权争议得到妥善解决,这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减少了社会成本。(董建国)
【行政复议】法制办在总结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经验的基础上,查找不足,进一步完善了各种制度和措施,保证了复议案件快速、合法、公平地审理。一是制定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办理流程》,行政复议案件从受理到签发形成层层负责、级级监督的良好运行机制;同时加强行政复议委员会民主议事制度,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心,使每个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都能落到实处。结合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实行办案流程表格化管理,通过办案流程表格化管理使领导能及时了解案件审理情况和进度,从而监督指导案件审理,督促案件承办人员在法定期限内高质量完成案件审理。二是完善案件受理制度,严把案件受理关。一方面,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复议申请决不拒之门外,另一方面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严格审查,能立案的的坚决立案,不符合条件的明确告知。同时设立专人分区负责案件受理工作,努力做到便民利民、方便高效。三是案件的审理坚持规范化、程序化。为了保证案件审理公正、合法,法制办建立了“两会三审”制度。“两会”即每一个案件的审理必须经科室会议和主任办公会议研究。“三审”即每一个案件首先由承办人拿出初审意见,复议科拿出再审意见,最后由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报政府领导批准。四是合理运用行政协调,实现“双赢”。根据行政机关工作的“效率原则”,针对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合理运用行政协调的办法,使许多行政复议案件及时得到很好的解决。从行政复议工作实践看,经过协调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结案的数量很多,而且呈上升趋势。行政协调在行政复议工作中的应用,既能遵守法律规定,严格依法办案,叉能化解行政机关与行政管理相对人之间的矛盾,达到“双赢”。五是加强行政复议理论研究,提高案件办理质量。法制办针对行政复议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了行政复议理论研究。8月份举行第一次行政复议理论研讨会。11月份,全省行政复议理论研讨会上,法制办选送的两篇论文获得“全省优秀论文奖”。六是认真完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统计分析工作。一名同志专门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统计分析工作。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截止2004年12月26日市政府法制办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99件,审结89件,其中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59件,占审结数的66.3%;撤销19件,占21.3%;终止的8件,占9%;责令履行3件,占3.4%。行政复议案件数量与去年相比大致持平,但涉案类别显著增多,被申请人涵盖了包括公安、土地矿产、房产、劳动、规划、运管、残疾人就业服务等各个部门,行政复议已成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这些案件合法、公平的审理.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避免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从而维护了社会稳定,推动了全市的“三项建设”。(董建国)
【备案工作】备案工作是维护社会主义政令统一的重要手段。2004年,法制办在去年备案工作的基础上,着力于备案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坚决纠正“备而不审、审而不纠”的现象。同时加强了备案和档案管理工作。在全市基本建立备案审查制度,使备案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同时,又对市政府当年下发的规范性文件和重九行政决定进行了清理,并将应备案而未备案的及时备案建档。对各县区、市直各部门的备案文件及时进行审查,对存在错误的要求限期纠正。年内市政府法制办共受理备案文件31件,纠正6件。全年办理征求意见28件,得到省法制办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好评。(董建国)
【行政应诉】2004年市法制办依照法律规定,严格办理应诉案件,并加强与人民法院在工作上的联系,保证了行政应诉工作的顺利进行。年内市政府法制办共承办行政应诉案件18件,办结15件。(董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