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驻马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2004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按照中央和省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以深入贯彻落实“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为重点,把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认真自查自纠。全面推行廉政承诺制度,市委常委率先垂范向全市广大干群公开作出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全市1016名县处级干部和4980名乡科干部相继作出了廉政承诺。认真开展“三项治理”工作,严肃处理了28名参与打牌赌博的党员干部,对市区3家商场存在制售有价证券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罚;切实加强节假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和检查,编制“廉政短信息”教育、提醒全市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清理违规和超标准小汽车175台,其中,拍卖14台,调整64台,退还企业处理97台;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建设进企业、进家庭、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营造了廉政文化的氛围;全市公款旅游、公车办婚事等不正之风得到有效遏制。 (邹馥兰)
【查办案件】200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作为反腐败斗争的中心环节,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决不手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格依法依纪办案,强化对办案工作特别是案件检查措施的管理,加强案件审理,重视复查复议,严肃党政纪律,严明办案纪律,认真办理群众来信来访,注意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使一些顶风违纪、严重违纪违法者得到应有的惩处,为一些受到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了是非,支持了他们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200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064件。立案1368件,结案1355件,党政纪处分1886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7人,乡科级干部234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650万元。(邹馥兰)
【纠正不正之风】200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截留、挪用、贪污征地补偿费用的案件23起,党政纪处分18人;严肃查处丁城镇房屋拆迁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纠正了一批拆迁手续不全、侵害居民利益的问题;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53起,党政纪处理29人,清退违规收费151.2万元;加强对税费改革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农民投诉举报反映的问题,加大对公路“三乱”问题的治理和巡查力度,清理整顿道路收费站(点),严厉查办违规执法案件31起,党政纪处理48人,实现了全市公路基本无“三乱”的目标;积极推行医药集中招标采购,加强医德医风教育整顿,有效遏制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市直部门和行业负责人定期走进“行风热线”直播室,现场解答、解决群众反映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了服务型政府建设。深入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促进了部门和行业风气的好转。(邹馥兰)
【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新的进展,市里和10县区全部建立了行政服务中心,推行了“一站式办公”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市级政府部门精减行政审批项目44.3%,县级政府部门精减33.8%;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开,市本级和10县区建立了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和会计核算中心,有效规范了财政资金的管理。积极探索投资体制改革,加强了对政府投资行为的管理和监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得到加强。加大了对产权交易和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管力度,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比例达65%。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不断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汁工作逐步深化。(邹馥兰)
【优化经济发展环境】2004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两项职能,围绕“三项建设”和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制定了《关于对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纪律处分暂行)规定》,对市直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严查“三项建设”活动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顾大局、不负责任,干扰损害驻马店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利益案件98件,党政纪处分131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积极开展执法监察工作,2004年,全市共开展执法监察19项,查处违纪金额2219.42万元,党政纪处分10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发出执法建议书9份,协助有关部门建章立制19项;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2344.27万元,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建设工程招投标逐步规范,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采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加大了对产权交易和资产评估行业的监管力度;重特大责任事故调查处理、招生、征兵等执法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邹馥兰)
【党内监督】 2004年,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落实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制度,推动了党内监督工作的有序开展。全市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负责人谈话91人(次),其中,县处级干部10人,乡科级干部53人;对有轻微不廉行为的党员领导干部诫勉谈话52人(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214人(次)。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要求,通过明确责任.严格考核,严格追究,促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了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200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责任追究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93人,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追究领导班子2个,其中县处级班子1个。(邹馥兰)
【杨正超同志先进事迹】 杨正超,男。1959年12月出生,汉族,河南省新蔡县人,1981年参加工作,1982年入党。在新蔡县工作期间,先后任杨庄户乡副乡长、团县委书记、县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县体改委主任、县轻纺局局长。1992年12月调任汝南县政府副县长,主管经济工作,1999年5月任汝南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2001年9月任汝南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3年7月至2004年12月任驻马店市纪委监察局正处级纪检监察员、汝南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正超同志曾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任汝南县纪委书记期间,汝南县纪委、监察局连年被评为驻马店市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2001年6月被评为河南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杨正超同志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2002度被评为第八届“河南省十大新闻人物”;2003年被评为全省整治企业经营环境先进工作者;2004年被评为河南省劳动模范,南风窗2004年度人物奖。2002年1月,中共驻马店市委作出向杨正超同志学习的决定;2002年2月,中共河南省纪委作出向杨正超同志学习的决定;2004年5月,中共河南省委作出向杨正超同志学习的决定。
杨正超同志在任汝南县纪委书记期间,带领全县纪榆监察干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638起,处理党员干部78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10人,办案数量与质量连年居全市10个县区之首,在全省县级纪检监察机关中也名列前茅。同时,以一个领导干部的高度责任感,走遍了全县21个乡镇的200多个行政村1000多个村民组,深入基层,体察民情,化解基层矛盾数百起,做好事、实事不计其数。他心贴百姓,俯首为民。惩治欺压群众的凶官17名;长期资助贫苦学生17人,目前,已有5人考上了大学;长期扶助30个贫困家庭,现已有13户摆脱了贫困。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贴心人”、“保护神”。身为纪委书记,他事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一尘不染,两袖清风,以实际行动为全省党员干部树立了廉洁从政的典范。在杨正超同志身上体现了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不徇私情的浩然正气;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进取精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心贴百姓、身体力行的政治品格;淡泊名利、无私奉献、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优良作风。(邹馥兰)